索引号 | 5304002020113436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02-27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精心指导下,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和新时代依法治市工作与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共同谋划推进,为推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提升依法治理核心力量
1.调整充实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治市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员调整和内设机构职能变更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实行书记、局长双组长制,下设办公室在法规科技科,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全面落实局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述法制度。
3.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市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行使,执法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2019年完成42人执法证的申领和换证工作,考试通过率高于市级部门平均水平,同时对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完善。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升全局依法行政能力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玉溪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于6月11日正式印发实施。截至目前,受理电话咨询5000余人次,现场咨询3000余人次,发放办事指南2500余份。办结各类行政审批事项546件(其中安全生产许可证77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207件,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定33件,施工许可证核发32件,燃气经营许可6件,抗震设防审批15件,商品房预售许可27件,初步设计审批31件,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审批63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审批事项15项)。在办理过程中,除需要公示的行政许可外,部分行政许可办理时限比承诺时限大大缩短,甚至可以做到即时办结,受理事项群众满意度好评率为100%。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时上报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月报表。完成重要合同(协议)审查146件;各类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文件审查46件;参与行政处罚、行政复议集体讨论等会议42次。
3.整合房管系统办事流程,加强系统平台建设。2019年7月10日起将原单设的不动产交易窗口与租赁大厅全部并入玉溪市政务服务自然人大厅,实现只进一道门的便民服务。优化管理流程,加大投资力度,通过房地产管理系统平台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网通办理,不见面审批的目标任务。
4.持续加强城市管理。对《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进行精心调研论证,于2019年4月25日印发《玉溪市全面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玉政办通〔2019〕38号),全面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5.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市级住建领域行政处罚工作。行政处罚立案10起,结案7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5起,暂停评标资格3起,罚款12起,金额453004.67元,结案率70%。
6.畅通矛盾纠纷解决渠道,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诉讼、仲裁、信访等有效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年内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其中依法作出不予受理决定1件,经审查作出维持原处罚决定1件。定期更新全国行政复议平台,并做好日常管理和材料报送等工作。依法受理调解各类信访矛盾纠纷123件,均已办结。
7.及时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及动态调整,调整后市住建局承担行政许可事项14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处罚287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检查11项,其他行政职权18项。
8.按要求开展以“依法保护军事设施,自觉维护国家安全”为主题的五法普法知识竞赛。知识竞赛以“保密观”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内容涉及《军事设施保护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国防法》、《反间谍法》等内容,参与答题人数共389人,做到了考试合格率达100%,其中满分人数69人。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食品安全法识考试、网络诚信知识测试、反恐怖主义法知识考试等。
9.充分利用在线学习平台,完善知识储备。以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平台为载体,认真组织在线学法活动,实现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学法及考试全覆盖,适时督促提醒在线学习,使学法用法成为常态。积极参加“七五”普法业务骨干培训、召开住建系统三项制度培训,到法院旁听学习行政诉讼案件2次,邀请法律顾问举办全市住建系统PPP项目法律实务讲座1期,开展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暨数字化城市管理培训会1期,举办法治“三新”理论讲座暨宪法专题学习会1期。
10.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玉办通〔2017〕35号)的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融入科学立法、严格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环节。制定《玉溪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拟于2020年出台《玉溪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有效推动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11.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玉溪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印发《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6月26日组织召开全市住建系统市容环境大扫除暨三项制度视频培训会,在行政执法中进一步加强“三项制度”的推行力度,保障执法行为公开透明、程序规范、记录真实、执法决定合法合理。在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网上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全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4件。
12.为实现行政处罚工作规范化、统一化、专业化,研究作出《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玉溪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委托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玉市建〔2019〕65号)。
13.坚持把违法违规建筑治理作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依据“控制增量、消除存量”的原则,扎实开展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进一步细化“两违”建筑治理的依据、范围和具体要求,为全市“两违”建筑治理的深入推进提供重要依据。在继续督促指导各县区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排查辖区违法违规建筑,截至11月,违法建筑管理信息系统记录全市共排查总建筑面积170.4212万平方米,查处违法违规建筑面积167.5373万平方米,累计拆除面积157.0527万平方米,查处进度98.31%。
(三)科学谋划,健全制度
强化党组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领导。制定印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实施方案》、《2019年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从严抓好党组会议议题会前合法性审查、公文印发公平竞争审查、信息公开属性等审核工作,健全党组决策机制,完善内部工作流程控制。通过理清工作思路,健全工作制度,强化保障措施,有序推动全局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提升新时代局党组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水平。
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选聘2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担任市住建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服务作用,2019年我局全部重要合同(协议)审查、各类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法决定、地方性法规起草及论证、重要文件审查、信访矛盾纠纷化解、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行政复议集体讨论等事项法律顾问均积极参与,为我局提供了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我局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和全局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提升,确保行政决策合法有效。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进一步理清和市场的关系,规范自身行政行为,有效防止过度和不当的市场干预发生。对2016年以来印发的2000余份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排查,不存在限制或违反公平竞争情况。积极配合市公平竞争联席会议办公室顺利通过国家督查组督查,抽查的两个由我局起草,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文件均符合相关审查程序,资料齐全,不存在限制或违反公平竞争情况。
(四)审慎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地方立法,强化法律监督
1.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212号)相关规定,对目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5件。其中,由我局起草市政府印发的政府规范性文件8件,继续保留6件,建议市政府修改1件《玉溪市物业管理办法》,废止1件《玉溪市城市绿化办法》。由我局起草印发的部门规范性文7件(包含与发改、监察等七家联发的1件),继续有效3件,已废止2件,拟废止1件,拟修改1件《玉溪市城市区域雨水排放管理办法》。
2.抓紧修订完善《玉溪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目前已完成公众听证、专家评审,并经过市政府办审核同意后正在准备向社会公告。会同组织部印发《玉溪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补充)实施细则》、《关于加快“红色物业”建设提升小区治理水平的工作方案(试行)》加快“红色物业”建设,推动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纳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让物业服务企业主动融入小区治理。
(五)完善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
1.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2019年开展全市在建项目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情况及工程建设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专项检查2次,共抽检在建项目18个,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年内开展人防工程质量现场监督检查10余次。
2.下发《玉溪市2019年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工作计划》(玉市建通〔2019〕1号),开展监督执法检查1666次,检查工程1202 项,下发监督执法检查整改单740份;开展危大工程监督执法检查200次,检查工程267项,企业自查并整改危大工程安全隐患7个,整改合格率100%;9月采取查改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区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共计检查城镇燃气企业17家,抽查检查重点乡镇门18个,用户单位27个(含工业、商业、学校),共计发现安全隐患181条,已整改158条,发放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记录表36份、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隐患督办通知单17份,责令停业整改门市1个,关闭取缔门市1个。
3.开展了3次涉及全市184项在建工程的检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点为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遵守市场的行为,重点检查包括未按规定履行法定建设基本程序、未批先建,挂靠、转包、违法分包和以包代管,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的情况。成立检查组,对各县区在建项目进行了建筑市场安全检查、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并开展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并督促完成问题整改80余项。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没有完全引起全局的高度重视,部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思想认识、和贯彻落实上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存在差距。
二是存在政府职能交叉,权责界限不清晰等问题。市本级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尚未形成权责清晰、统一高效的管理格局,城市管理无法形成管理合力。
三是我市住建系统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特别是县区法制队伍较为薄弱,人员过少且兼职过多问题仍然突出。
三、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市住建局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抓住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契机,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结合实际,勇于担当,压实责任,全面发力,纵深推进,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强化依法执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健全体制机制,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强化法治建设考评和评价结果运用,推动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纵深开展。
积极适应新形势,组织清理不适应改革和地方发展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进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引领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提高城市管理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工作,使法律顾问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发挥作用。
(四)深入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顺城管执法体制;积极推进“三项制度”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实施;创新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持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五)畅通矛盾纠纷解决渠道,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诉讼、信访等有效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六)加强市住建局内控外管制度建设。在房地产领域、建筑市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市政工程建设等方面仍存在监管制度不完善,矛盾纠纷突出问题。在严格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同时,应当重视住建系统内控机制建设,树立内控优先思想,强化管理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七)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使人员编制配备与其承担的实际职责任务相适应。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自身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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