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12982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02-11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3300000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财务收入总表
七、部门财务支出总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 (本级)
十二、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对下)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玉室字〔2019〕35号),我局为市人民政府正处级工作部门,加挂玉溪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地方立法权限,研究起草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节能项目。
3.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4.负责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并监督实施。
5.负责建筑业发展、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指导监督标准定额、招投标工作;起草工程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检测等建筑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
6.负责规范村镇建设,拟订村庄和集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和农村建筑风貌引导;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建设、乡镇公厕改造建设和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负责村镇建设业务统计工作;参与其它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
7.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文件及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8.承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执法稽查职责;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指导执行。
9.负责城市建设管理,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指导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指导城市供水、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监督垃圾、污水处理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10.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1.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训;负责受理、调查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来信来访、纠纷和矛盾。
12.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审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负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战时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建设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系统,为防空防灾提供保障;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有关职责分工。
①财政统发工资职责分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工作由玉溪市财政局牵头;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人员编制、实有人数、实发工资人数的审核;中共市委组织部负责市直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审核;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及机关事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缴纳审核;玉溪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医疗保险费缴纳审核;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审核;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购房补贴标准审核;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负责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审核。
②与玉溪市交通运输局、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玉溪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上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玉溪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③与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在城乡公路建设方面的职责分工。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监督城市、乡村内的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玉溪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监督城市、乡村外的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机关设13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和机关党委,核定行政编制37名、工勤编制3名。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财务科、法规科技科(执法监督科)、行政审批科、建筑市场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质量安全科、市政建设科(玉溪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园林与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科、人防工程科、人防指挥与信息宣传科、城市管理科、房地产管理局、机关党委。
下属财政全供养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11个,核定人员编制104名。分别为: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牌子),核定事业编制11名;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3名;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核定事业编制10名;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0名;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核定事业编制5名;市城建档案馆,核定事业编制9名;市数字城市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2名;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名;市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所,核定事业编制12名;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核定事业编制7名;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
与财政部门发生缴拨款关系、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还有4个,分别为:市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市供排水有限公司、玉溪北控城投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和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努力完成部门经济工作目标;二是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三是全面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四是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五是改革创新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六是强化管理优化行政审批和工程项目监管。
第二部分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2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4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事业编制104人。在职实有14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40人。
离退休人员 61人,其中: 代管离休 1人,退休60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3辆。
二、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2,47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763.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71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64%,主要原因是2020年非税收入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2,477.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477.1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763.11万元(本级财力9,205.8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71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64%,主要原因是2020年非税收入预算增加。
三、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2,477.1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2,47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5.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项目支出58,60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42%,主要原因一是本级财力安排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增加;二是2020年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资金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62,477.11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1)国防支出35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59万元。用于市住建局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养老、工伤、生育及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和健康支出211.29万元。用于市住建局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12,325.04万元
①基本支出3,047.04万元。用于市住建局机关及其下属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②项目支出9,278万元。一是市本级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零星修缮工程专项资金500万元;二是市供排水有限公司厂外单位管网运行、污水处理手续费759.75万元;三是玉溪北控城投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服务费2,454.25万元;四是城市供排水管网改造资金564万元;五是红龙路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专项资金5,000万元。
(5)农林水支出275.48万元。主要用于清水河引水工程专项资金275.48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48,919.73万元。
①基本支出222.01万元。用于市住建局机关及其下属单位职工购房补贴发放及住房公积金缴纳。
②项目支出48,697.72万元。一是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市级财政全供给单位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发放资金300万元;二是李棋片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非税收入对应安排的资金7,746.1万元;三是火车站片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非税收入对应安排的资金14,653.69万元;四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计提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25,997.93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62,47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5.92,项目支出58,601.2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3,009.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947.7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8.38万元;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2,217.69万元;
资本性支出16,850.1万元;
其他支出19,273.41万元。
四、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清水河引水工程,金额275.48万元。是根据玉发改价格〔2012〕687号文件按照0.1元/m³标准由市供排水公司收取,2020年征收计划为276万元,安排比例100%,所以2020年按规定安排红塔区清水河引水工程专项资金项目275.48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我局预计收取政府性基金收入4,814万元,对应安排支出3,714万元。具体收支情况如下:
(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00万元。局机关根据云发改价格〔2005〕469号文件收取,2020年征收计划为1,600万元,2020年安排市本级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零星修缮工程专项资金500万元。
(二)城市污水处理费3,214万元。市供排水公司根据玉发改价格〔2012〕687号文件收取,2020年征收计划为3,214万元,2020年按规定安排支出如下方面:①市供排水有限公司厂外单位管网运行、污水处理手续费759.75万元;②含玉溪北控城投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服务费2,454.25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采购预算资金19.8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三公”经费安排50.8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97%,主要他原因是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要求及内控制度管理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范围,具体分项说明如下:
公务接待费12.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75%,主要原因是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要求及内控制度管理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范围,严格公务接待数量及用餐标准。
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8.4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86%,主要原因是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要求及内控制度管理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范围。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3,875.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58,60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42%。主要原因一是本级财力安排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增加;二是2020年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资金增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收入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转移支付】
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安排我局机关运行经费947.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7.66万元、水费3.82万元、电费13.24万元、邮电费11.45万元、物业管理费57.01万元、差旅费44.13万元、维修(护)费49.81万元、租赁费215.09万元、劳务费138.34万元等各项支出,较上年同比减少3.99%。主要原因一是按照《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玉财预〔2019〕43号)精神进行公用支出压减;二是单位人员增减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共13个,金额合计58,251.2万元,具体将预算预期绩效目标说明如下:
1.三金收入安排的支出专项资金。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2020年完成还款计划、还款数量=4个/套、还款率>26%;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提高公租房出租率>28%。
2.住房补贴专项资金。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住房补贴发放单位=60、住房补贴发放人数=196(人)户、住房补贴发放完成时间=2020年10月、住房补贴发放准确率=100%;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改善市级单位职工住房条件≤18%;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提高各单位职工对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的满意度≥26%。
3.火车站片区公租房租金收入非税支出专项资金。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租金收入金额=1873.69万元、分配入住率=98%、验收合格率=100%;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保障户数=7500人(户);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保障对象满意度=95%。
4.非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费专项资金。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出水水质≥100%、污水处理率≥95%、管线巡查次≥1次;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全市污水处理厂减排任务总量的占比≥50%;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媒体负面报道次≤0次。
5.火车站片区配建商业租售收入非支出专项资金。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销售商铺间数=81户(套)、验收合格率=100%、销售完成率=30%;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销售总收入=18769.61万元;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保障对象满意度=96%。
6. 火车站片区公租房出售非税收入支出专项资金。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销售住房收入=8520万元、验收合格率=100%;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保障户数=7500人(户);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保障对象满意度=97%。
7.李棋公租房租金收入专项资金。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公租房房屋出租数≥500套、公租房房屋质量达可出租状态数量≥80%;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提供公租房出租率达≥80%、政府返还款专项用于项目还本付息数额≥90%;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公租房住户满意度≥95%。
8.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零星修缮工程专项资金。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辅助老城区生活污水雨污分流改造顺利实施=100%、辅助完成7条道路错接、混接劣质管网改造=100%、2021年玉溪市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达到≥114mg/L,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45.30%完成度≥100%、资金到位拨付及时拨付≥95%、完成污水提质增效项目可研编制=100%、完成污水提质增效项目初设编制=100%;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应急修复处理率≥80%;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90%。
9.城市供排水管网改造专项资金。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减少管网漏损率≤10%、供水管网改造长度=3850米、水质合格率≥95%、验收合格=1;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可持续使用年限≥10年;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供水用户投诉次数≤10次。
10.李棋公租房出售收入专项资金。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公租房房屋质量达可出租状态数量≥80%、公租房出售数=300套;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提供公租房出租率≥80%、政府返还款专项用于项目还本付息数额≥90%;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公租房住户满意度≥95%。
11.红龙路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专项资金。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红线宽度≤41米、应急、突发时间解决时间≤30分钟;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受益人口数量≥30万;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使用单位满意度=80%。
12.李棋公租房配建设施租金收入专项资金。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公租房房屋质量达可出租状态数量≥80%、公租房房屋出租数≥500套;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提供公租房出租率≥80%、政府返还款专项用于项目还本付息数额≥90%;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公租房住户满意度≥95%。
13.清水河引水工程专项资金。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减少输水损失=5%以上、有效减少渠道引水损失,保证引水量≥50%;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受益人口数=30万;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满意度≥90%。
(五)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我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主要围绕以下6个方面完成,具体为:
(一)部门经济指标方面
一是稳步发展房地产业;二是持续发展建筑业;三是大力发展公共设施管理业。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指导县区按照发行棚改专项债券的要求,确保专项债券发行成功;梳理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确保将成熟度高、急需改造、切实可行的项目列为明年改造项目;督促指导各县区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认真做好4类重点对象及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建房户的大排查工作,圆满完成2020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指导通海、江川、华宁3县区全力推进“8.13、8.14”地震灾后民房重建及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三)重点项目建设方面
一是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做好海绵城市运行管理;二是抓好高铁新城站前广场及相关市政道路建设,完成高铁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三是全力推进玉溪大河三期、东风中路道路扩宽、玉江大道提升改造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确保东风中路道路扩宽工程、玉江大道提升改造工程2020 年春节前完工通行;四是推进玉溪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玉溪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各县区完善城市垃圾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五是以红塔区为试点实施垃圾分类,推进全市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开展;六是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七是按照“到2020年底,建成区范围内达到每平方公里5座城市公厕,且75%以上城市公厕达到二类标准”的目标,指导督促各县区合理规划建设城市公厕。
(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方面
加快人居环境项目建设,结合相关工作,做好农村两污整治、补绿增绿等重点工作,做好人居环境提升工作。
(五)住房城乡建设保障方面
做好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确保每年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呈逐年上升状态;做好建设系列各类职称资格考试。
(六)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与监督方面
一是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二是以数字城管平台为依托,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三是强化管理优化行政审批;四是推行“智慧工地”和标准化安全施工,最大限度控制建筑工地质量安全和事故的发生;五是开展建筑业企业奖励扶持,培育发展龙头骨干企业。
第三部分: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六、部门财务收入总表
七、部门财务支出总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 (本级)
十二、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对下)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3300111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公开表(发省财政厅网站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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