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11035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9-08-13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玉市建验〔2019〕5号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玉溪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你单位申报的太极名城项目,该工程为新建工程,总建筑面积93723㎡,地下车库一建筑面积10788㎡,地下车库二建筑面积4954.6㎡;1栋地上30层,高度93.45米,1至2层为商场,3至30层为公寓式办公;2栋地上24层,高度78.1米,1至2层为商场,3至24层为住宅层;3栋、5栋地上18层,高度56.25米,1至18层为住宅;4栋地上11层,高度35.15米,1至11层为住宅;6栋、7栋、8栋、9栋为4层联排别墅。经我局联合组织消防部门共同到现场抽查、检查、召开验收会议,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以下简称高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以下简称建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66-9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汽车库、停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以下简称车规)、《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玉公消审[2011]第0123号])进行审核,该工程消防验收合格。并提出以下意见:
1.此结论仅对当日验收检查所涉及的系统及设施的现状负责;
2.该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移交玉溪市消防部门进行日常消防监督管理;
3.该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制定应急事故处理预案并组织演练工作。
4.工程投入使用后,建筑消防设施应当定期维修保养,并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5.该工程如需改建(含用途变更和建筑内部装修)、扩建,应当依法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或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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