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4963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08-30 |
关于印发玉溪市住建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玉溪市住建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局属各有关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省住建厅、市安委办的工作部署要求,我局制定了《玉溪市住建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30日
玉溪市住建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
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省住建厅、市安委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市住建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组织开展玉溪市住建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以下简称“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委、市政府关于汛期安全生产各项部署要求,围绕“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任务,集中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全面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施工安全水平。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
排查整治范围: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
排查整治重点:
(一)建筑施工项目周边情况。施工单位要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的进行全面排查、超前防范、彻底治理。对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洪水威胁的临时宿营区等要采取撤离、搬迁等措施,主动避让。
(二)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三)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四)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塔吊等大型建筑起重机械的抗风防滑措施是否到位,遇到雷雨、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六)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七)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加大对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堆放情况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板的防火性能的检查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落实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严肃查处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违章操作行为。
(八)应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建立健全事故灾害应急处置机制,落实汛期、高温、大风等特殊季节、灾害天气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九)市政公用设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一是城市排水系统维护,管渠清淤,泵站检修维护,设施是否完好,排水排涝是否通畅;是否及时更换丢失、破损的井盖,对易发生冒溢地段的管道检查井,是否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等。二是对易受暴雨侵袭、雨水浸泡的城市道路、桥涵、地下通道、地下构筑物、下沉式立交桥及排水泵房、建筑工地周边、城市低洼地带、城市易涝区的排水井、窨井盖和地下排水管线进行检查和疏通,保障道路通畅和运行安全检查情况。三是供水管线抢修准备工作,是否建立汛期供水调度方案,严格落实水质检测工作责任制,加密检测频率,扩大监测范围,特别是关注取水口水质变化情况,严把供水水质关。四是对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检查,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及各处理构建筑物的液位与水质是否严格监控;垃圾填埋场安全检查,确保坝体安全,防止因暴雨引起坍塌事故,防范渗沥液外溢渗透引发水体污染事故。五是燃气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营情况,是否开展门站、调压站周边扩坡、管道周围存在滑坡、山洪等地质灾害和站内使用工作必须具备防爆功能等其它不安全因素的排查治理工作,对易受暴雨侵蚀、雨水浸泡、洪水冲击的燃气场站、管线等部位是否采取相应的工程防灾措施,是否落实专线巡查员,切实加强防控工作,针对动态的变化,是否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等。六是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的监督检查,是否对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检查并及时更换老旧设施,是否对山体松动岩石、游览道路易塌方的地段、水域进行排险和加固,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是否完善暴雨等恶劣天气条件下,游客疏导和信息发布制度,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是否开展水上游乐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安全检查等。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0月底结束。
(一)企业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8月上旬)。各建筑企业结合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和措施要求,全面自检自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等。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及时录入“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并于8月10日前报送属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排查检查阶段(即日起至10月中旬)。按照《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省市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便笺〔2018〕341号)要求,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属各有关单位要立即行动,全覆盖排查检查。按照大排查大整治部署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自改,及时梳理、分析、总结,完善相关台账资料。要对容易发生事故灾害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逐一登记建档,做到情况请、底数明,并督促有关单位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在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隐患排查治理基础上,认真如实填写《汛期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和《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督办通知单》(详见附件1、2),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严管重罚,对排查出的各项安全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跟踪督导,督促项目参建单位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三)专项督查检查阶段(即日起至10月中旬)。市住建局将结合专项督查和“四不两直”随机检查等方式,派出督查检查组,对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对在建工程进行抽查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县区要进行通报,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部署落实。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属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主要领导直接安排,分管领导直接推动,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把防范措施落实到企业,任务分解到现场,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个人,务必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执法检查。各有关单位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持“首查必罚”的原则,企业自查自纠后仍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问题的,要视同事故进行立案查处,并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方式,重拳出击、敢于斗硬,倒逼项目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形成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同时,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划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的责任。
(三)加强协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有关企业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气象、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完善汛期雨情、灾情预测预报和抢险救援机制,通过微信、手机短信平台等预警预报体系,及时发布雨情、水情等预测预报信息,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范和降低灾害损失。要及时修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预案,认真做好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提高应急响应和抢险救灾处置能力。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
(四)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属各有关单位8月1日前将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联络员(含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以电子版盖章正式件报市住建局质安科;每月22日前,将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小结、《玉溪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清单》(附件3)、《玉溪市安全生产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清单》(附件4)报送市住建局,涉及房屋建筑工程的报质安科,涉及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报市政局。
质安科联系人及电话:肖毅、陆林琨,2664361
电子邮箱:383430027@qq.com
市政局联系人及电话:胡展豪 2664391
电子邮箱:928902063@qq.com
附件:附件1汛期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附件2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督办通知单.docx
附件3玉溪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清单 附件4玉溪市安全生产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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