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7109376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7-01-05 |
2016年度玉溪市住建局法治政府工作总结
2016年度玉溪市住建局法治政府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具体指导下,市住建局紧密结合职能职责,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中心目标,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文件精神,狠抓住房城乡法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坚持民主决策,完善法制制度,优化行政服务,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依法行政责任
按照《关于印发玉溪市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玉推法办发[2016]1号文件,市住建局紧紧围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心目标,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一是抓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局党组十分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由法规科牵头,局属各单位、科室协助配合,制定了《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行政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职责分工,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提供重要保障。二是梳理执法依据,规范管理职能职权。根据住建部门工作职能,对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全面清理,2016年市住建局印发《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市执法力量加强城市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再次梳理执法局职能,明确工作职责,实现稽查执法与行政监管的无缝对接。三是抓责任制建设,明确量化工作职责及任务。为积极推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局主要领导与20个科室及下属单位分别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将法治创建工作目标分解到各股室和单位,纳入日常业务工作,做到主要领导全盘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执法人员直接抓。三是抓教育培训,营造依法行政氛围。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由局法制部门积极筹备,合理设置课程,定期组织各科室和下属单位人员集中进行建设领域和相关公共法律法规的学习。近年来,针对市政府安排的清理折除违规建筑、旧城改造等项目,局法制部门充分借鉴省内外经验,广泛征求专家意见建议,制作专题培训课件,深入细致地讲解了相关法定执法程序,为各县提供了执法理论支持。通过岗位学法,有效地提高了全市住建系统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
二、高标准严要求,理清承接取消下放重点环节
今年来,市住建局按照文件有关要求,精心组织,认真研究部署,对2013年以来我局承接、下放、取消的住建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再次清理,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缩短行政审批时限,创新行政审批方式。
一是由局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牵头组织各业务科室,对照《权责清单》对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对照清,真正做到分管局领导全盘抓、牵头科室具体抓、业务部门直接抓的良好氛围。经自查统计,2013年以来承接省级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含部分权限)12项,取消(不再办理或纳入管理服务)3项、下放及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各1项。目前市住建局保留行政职权共计5类共计315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291、行政检查8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行政职权15项。二是按照市审改办《关于梳理拟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要求,市住建局对照各级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职权事项目录,认真梳理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职权,树立“清单之外无审批”的底线意识,认真开展一次“回头看”和认真自查。在自查当中没有发现对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审批或变相审批,违反规定擅自增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三是高度重视对下级单位的承接业务培训。局建管科邀请市级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成员对各县区进行相关培训,帮助县区进行专家委员会组建,对部分无条件组建“委员会”县区,提供并依托市级专家意见对县区进行帮扶指导独立审批。同时严控制新设和规范管理行政审批项目,经调研并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建议新增“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行政许可1项;建议“风景名胜建设项目选址”收回市级主管部门核发1项。不断完善并加强对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事中事后监督及服务工作进行监管。经自查清理,无自行设立审批、核准、备案、登记、注册、收费等情况。
三、规范审批程序,强化监督管理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要求,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手续,公开审批目录,提高审批效率,基本实现审批与监管分开,做到一个科室审批、一个分管领导分管、一个窗口发证,全年共完成行政许可审批110件次。
一是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建设。将条件成熟的住建行政审批项目全部进入政务中心住建窗口办理,并按照行政审批项目“八公开”的要求,在窗口和网站进行公开公示,采取一站式服务,坚决杜绝体外循环,最大限度地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二是严格规范行政审批程序,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的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了《玉溪市政务中心住建窗口相关制度》和《玉溪市房窗口管理规范》,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要求“进一个门办好、交规定费办成、按承诺日办结”。三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市住建局以深化简政放权、提高行政工作效率、优化服务水平为重点,对全局执法人员名录库进行重新整理。《清单》的制定以市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为基础,明确了其法律依据和抽查方式等方面的问题,为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划定了范围,从制度上杜绝了职权滥用情况的发生。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对住建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原则、范围、方式作出详细规定,并要求各科室、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做到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清理工作按时高效完成。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统筹组织协调,强化工作衔接,把行政审批服务清理工作作为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项监督和效能监察,同时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纳入年底绩效管理考评系统,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四、深化中介清理,精简审批程序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原则”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先后三次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清理工作,共清理行政许可中介2项;管理服务4项;登记玉溪从业中介机构信息6家。
一是清理全覆盖原则。市住建局成立清理领导小组,落实专人,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逐一核对行政审批设置中介服务事项的法律法规依据。行政许可事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并编制了行政许可中介事项目录清单。二是设置法定原则。对申请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中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全部取消。三是全面公示原则。下步将行政审批事项中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以多种方式征求相关部门、行政相对人和中介服务机构的意见并对外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五、从严依法行政,深化法治制度
一是牵头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及职权职责和行政许可中介清理工作。共清理市政府和市住建局规范性文件29件,其中修改3份、废止4份;各科室整理权责清单341项,其中许可13项、处罚292项、检查 8项、确认3项、其它权责15项;清理出许可中介2项、管理服务类5项,清理中介机构3家。二是认真执行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选聘4名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上半年共开展合同合法性审查138次,审查通过135份合同。七月份,组织起草《玉溪市住建局合同审查管理办法》,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全局合同审查制度,将预防关口前移,杜绝违法违规,权力寻租等现象。三是加强对政务中心市住建行政审批局窗口的管理,及时掌握办理情,了解群众满意度。3月份,牵头下发《关于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有我局行政审批职能的相关问题,截至目前,市住建局受理的全部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事项均在规定时限内严格依法按程序办结,办结率100%,未收到一起投诉事项。
六、完善规范化建设机制,促进审查清理工作
自五月份以来,按照市法制办下发《关于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及其制定主体资格清理工作的通知》府法发电〔2016〕7号文件,市住建局扎实开展清理规范性文件及其主体资格工作,共清理29件,继续有效14件、修改3件、废止4件。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全局玉溪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玉溪工作实际,重新对《玉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修订。为规范玉溪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投诉处理等工作,配套规定制定出台了《玉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玉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举报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玉溪市招标投标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目前,四个文件的已经征求了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区意见,并经过市法制办组织的听证和省招标办组织的专家论证,现局党组已研究通过,待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后正式发文执行。
七、广泛调研,推动立法工作
今年6月,按照玉溪市2016年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市政府成立了立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法制办、市住建局、市市政公用事业和园林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等多个部门抽调人员组成。7月初立法起草组成员先后到江苏盐城、徐州、安徽宿州等多地进行城镇绿化立法调研,深入学习发达城市的绿化管理及绿化条例立法经验,同时组织起草组成员到我市所辖的县区调研城镇绿化存在的问题,需要立法保障的方面等。在《条例(草案)》起草过程中,为了使《条例(草案)》内容更加严谨规范,立法起草工作组特委托西南林业大学的有关法学专家参加《条例(草案)》的立法调研、条例起草及其有关的指导工作。截至目前,通过前期各地调研的基础上,《玉溪市城镇绿化条例(草案)》已初步形成,起草组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并通过了专家咨询会审议。下步将提交市法制办审核。
我局在依法行政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推进住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好保留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达到“依法行政、公平透明、规范操作”的目的。同时,以优质的服务态度,优良的工作作风,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八、下步工作计划
(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继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做好2017年《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责任书》签订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到各科室、各单位日常业务工作中,做到正职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执法人员具体抓落实;二是扎实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等各种途径,强化对住房城乡建设类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特别要加大执法一线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营造良好的贯彻执行氛围。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意识,努力提高执法业务水平;三是严厉查处住房城乡建设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结合开展建筑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积极配合相关科室、单位认真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二)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审批效率。一是做好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事项的审批管理工作。在2016年清理承接省级下放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事项的基础上,根据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组织相关科室、单位不断完善相关审批服务信息的收集整理,积极与省级业务部门的对接,继续开展好行政审批管理服务工作;二是扎实开展好网上服务大厅审批事项办理工作。在今年开展网上审批大厅运行的基础上,对现有运行状态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存在的不足,及时修订完善相关信息资料,提高岗位人员业务技能,优化审批流程,努力实现高效、快捷、便民的目标;三是加强对行政审批管理事项办理工作的监督指导。继续深入政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和市房管局分中心窗口进行检查指导,及时掌握办理情况,了解群众满意度。按时统计上报《行政审批管理服务项目办理情况统计表》,确保所有审批事项按时、高效办结。
玉溪市住建局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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