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674653 | 文     号 | 530401-005705-20160715-0001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6-07-15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整合工作,助力我市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机关建设,经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6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我市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机关建设。
二、工作重点
围绕贯彻执行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紧盯责任落实,重点落实四个方面的工作情况: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全面推进权责清单公开。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牵头,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配合,逐步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编制、公开每项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建立办事工作日制度。全面公开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好承接、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2.建筑业管理科和房地产管理局牵头,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配合,围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实行“阳光执法”。
3.局办公室牵头,房地产管理局、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市政公用事业和园林管理局、建筑业管理科等职能单位配合,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二)围绕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房地产管理局牵头,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于2016年11月15日前,对2014年以来所涉及的重大政策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2.房地产管理局和建筑业管理科牵头,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配合,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情况公开,着力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内容,明确政府发挥作用的职责边界,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
3.市政公用事业和园林管理局牵头,强化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查、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
4.房屋征收管理科牵头,及时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公开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用于产权调换的房源等信息,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分户初步评估结果等信息。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牵头,定期发布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及运行分析报告,全面公开缴存、提取、使用等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及财务数据、增值收益使用情况等信息。及时公开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信息。
6.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牵头,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配合,定期公开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有关情况,及时公开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信息。
7.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牵头,局办公室配合,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方式和标准等,大力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非税收入减免政策信息公开。对征收项目、征收标准、减免政策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并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
推进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房地产管理局牵头,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配合,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有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细化公开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清单、项目建设计划任务量完成进度、安置政策和办法、安置对象和结果等信息。
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等信息。
加强住宅小区公共性服务收费等住房建设领域价格收费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及备案情况。
2.村镇建设管理科牵头,强化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
3.市政公用事业和园林管理局牵头,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以及建设单位作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局办公室牵头,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健全完善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认真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有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开调查结果、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2.局办公室牵头,做好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对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重点工作,要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
3.局办公室牵头,按照规定在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
三、工作方式
(一)夯实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强化搜索查询便利性,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加强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办好信息公开内容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做好网上发布工作。提升“12319”城建服务热线电话管理水平,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二)开展业务培训
将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纳入人员培训范围,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积极组织实施。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做好政策解读
按照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对出台的重要政策,起头起草单位要将文件起草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有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016年8月30日前,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设并完善“政府文件”和“政策解读”专栏并及时更新。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和重大措施,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多种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
(四)回应社会关切
组织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要充当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五)用好新闻媒体
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有关政策和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省和市内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整合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根本举措。各职能单位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勇于担当,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二)严格落实,突出问题导向
各职能单位要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精神,把工作重点放在政务公开实效上,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把责任明确到个人,对政务公开现状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及时整改落实,全面公开政务信息。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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