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474734 | 文     号 | 530401-005705-20140526-0001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4-05-26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汛期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防雷接地和深基坑质量安全检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汛期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防雷
接地和深基坑质量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玉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云南省安委会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通知》(玉安发〔2014〕1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汛期防雷和深基坑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我局决定对全市所有建筑工地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防雷接地和深基坑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一、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特别是重点建设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施工企业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对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采取防雷接地防护措施;建筑起重机械供电系统是否有雷电感应防护装置;雷电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二)深基坑支护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实施情况;是否采取切实有效的排水方案;基坑边坡荷载堆放的安全距离是否达到规范和设计计算的要求;基坑是否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通道;基坑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监测点等。
(三)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等情况。
三、时间安排
5月28日至6月4日为施工企业自查自纠阶段,由各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进行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6月5日至6月10日由各县区住建局组织对辖区内各施工企业自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市属在建项目由市质监站组织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各建筑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按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做好自查和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处理。
(二)除对建筑起重机械、钢管脚手架等采取防雷措施外,应当加强施工人员的防雷安全知识的普及宣传教育。要随时关注极端天气对起重、高空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暂停存在危险的作业,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三)本次专项检查是第一次开展,各县区住建局要对检查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并于6月13日前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我局。
联系人:施小伟 联系电话:18987719444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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