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474743 | 文     号 | 530401-005705-20140311-0003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4-03-11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聘玉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委专家库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玉市建通〔2014〕36号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开征聘玉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招标评委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市级、红塔区各有关单位:
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综合评标专家库组建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4〕43号)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综合评标专家库的通知》有关要求,为招标人跨行业(部门)选择评标专家提供服务,实现资源共享。结合部门实际,面向全市公开征聘玉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委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聘方式
专家入选玉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个人申请的须签署工作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征聘范围
(一)此次征聘的招标评委专家范围为勘察、设计、监理、学校、工程建设类社会中介机构、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专业工程相关的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或离、退休人员,以及其他具备应聘专家资格条件的个人。
(二)原在玉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委专家库中的专家不需要重新申报,由玉溪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复核并经本人同意后纳入市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
三、应聘专家须具备的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高级职称或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的各类建设类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土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设备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自觉遵守招标投标工作纪律,服从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三)熟悉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熟练掌握工程技术、经济及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胜任评标工作;
(四)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年龄在65周岁以下 (特殊专业人员和本行业内的知名专家年龄不受限制) ;
(五)没有经济和其他犯罪史或因不良记录被取消评标资格史。
凡愿意应聘从事玉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工作的相关人员,满足上述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但进入市综合评标专家库的专家,连续三次不参加评标的,由管理部门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清除评标专家库。
四、报名方式
应聘专家请按“填表须知”的规定要求,参照“玉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委专家库专业设置表(附件一)”填妥《玉溪市综合评标专家申请表》(附件二)一式二份(该表可复印或在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contentImg/yx_model/default.aspx下载),并附居民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同时携带有关证书原件交管理部门核验。
申请应聘的推荐单位统一或个人申请自行到玉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报名(玉溪市嘉阳商业城5幢5楼511室)。
凡报名者,经玉溪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培训合格后聘用,录入招标评委专家库,并颁发专家聘书。申请资料存档备案。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电话
2014年3月12日至3月31日。
联系电话:15706978137 传 真:(0877)2058929
附件: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doc (附件一)
玉溪市综合评标专家申请表.doc(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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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3月11日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3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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