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0899250 | 文     号 | 530400-005749-20080918-0030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08-09-18 |
2005年度玉溪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公报
2005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要求,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正确决策和市建设局的领导下,依法管理,规范运作,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计划和指标。现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七条十一款的规定,将本市2005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以及财务核算情况向社会公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情况
��2005年本市住房公积金继续保持稳定发展。大部分县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基础缴存比例在10%,部分县区的公积金基础缴存比例在8%和9%,2005年10月份,按照规定的申报审批,将红塔区范围内的基础比率由8%调整至10%,并按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和市人事局联合下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调整计算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55208万元,同比增长28.74%。至2005年底,本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73560万元。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10万人。
��2005年全市共提取住房公积金20913万元,同比增长13.04%,全年13600人次因购建住房和归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16012万元,同比增长26.67%,占提取总量的76.56%;另有3925人次因退休、户口迁出本市等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4901万元,同比减少16.37%,占提取总量的23.44%。至2005年底,职工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14924万元,净归集资金余额为158636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回笼情况
��2005年,本市为3519 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6999万元,至2005年底,本市累计向21439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购建房贷款116870万元,至2005年底累计个人贷款余额50187万元,存贷比达到31.64%。由于资金规模较大,虽然贷款总量和贷款余额数额位居全省各州市前列,但存贷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2005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回笼情况良好,回笼资金1773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812万元。由于采用了先进的每月还贷的偿还方式,同时加大了住房个人贷款的催收力度,并通过改进提取公积金冲还住房贷款方式,既方便了借款人还款,又保证了住房公积金放贷资金的及时回笼。
��2005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贷款管理,确保资金安全。2005年底,个人贷款逾期金额大幅下降,为131万元,逾期率为0.26%,比2004年减少295 万元,下降了69.25%。
��三、公积金存款运作情况
��2005年,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满足职工日常购建房、退休等使用的前提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余下存款进行了国债投资和转定期存款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获取了良好的收益。2005年底国债投资余额为2500万元,定期存款86004万元。
��四、增值收益情况
��2005年全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得各项业务收入3583万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671 万元,个人贷款利息收入1844万元,国债收入64万元,其它收入4万元。支付各项业务支出2586万元,其中支付缴纳职工利息2252万元,支付各项手续费334万元。当年实现增值收益9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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