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8827894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06-08 |
2018年全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18年玉溪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总抓手,围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积极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和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新要求,深入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着力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全面落实司法所、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任务,为实现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
一、抓基层打基础,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
一是以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为抓手,指导各县区司法局按照全省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和《云南省基层司法所标准化建设手册》标准,以提高司法所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目标,以打造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窗口为内容,坚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以点带面推进新一轮“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实现司法所建设标准化,业务活动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全面打牢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对成功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外观标识不统一、“四室一站”不规范、管理粗放的司法所进行整治,进一步巩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一要按要求统一司法所外观标识,按标准设置司法所“四室一站”业务工作室;二要加大司法所业务用房明晰产权工作力度,对尚未办理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司法所进行清理,督促尽快办理相关证件;三要清理整治占用、借用、出租司法所业务用房现象,绿化、美化、亮化司法所环境,全面提升司法所形象。四要规范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具体内容、工作流程、服务标准等事项,落实所务公开实现司法所管理精细化。
三是积极配合上级和有关部门认真清理被占用的司法所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将清理出的专项编制充实到基层司法所。积极争取政策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增加司法所人员力量。指导各县区司法局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广泛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执法执业水平和履行职责能力,实现司法所人员队伍专业化。
四是发挥基层司法所贴地气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优势,以推进县区、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为总抓手,深入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安置帮教、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全面履行基层司法所九项工作职能。
二、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一是加强请示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努力争取以“两办”文件制定出台《玉溪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村(居)、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和接边地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面规范和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完善人民调解员选任、聘任制度,不断优化调解员队伍知识结构。进一步落实调解主任报酬待遇,加大培训力度,重点加强村(居)调解主任、调解小组长和人民调解骨干培训,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在新时期取得新成效、新突破。
二是推动“枫桥经验”本地化和深化“以奖代补”、“一案一补”工作。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以开展“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助推平安玉溪建设”专项活动为抓手,大力加强传统领域人民调解工作,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完善联防联调工作机制,围绕矛盾纠纷热点、难点地区及纠纷类别,着力化解一批具有影响力、长年积压、辐射面广侵犯群众根本利益的典型案件,重点排查化解8类纠纷:(1)近三年排查出未能化解的积案;(2)涉农纠纷、农民工工资支付纠纷、土地确权和土地流转纠纷;(3)医疗纠纷;(4)小区纠纷;(5)妇女儿童权益纠纷;(6)水利水电移民纠纷;(7)环境保护纠纷;(8)行政接边地区纠纷。继续稳步推进“以奖代补、以案定补”制度建设,力争逐步扩大补助范围,充分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指导,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建设工作。要按照省司法厅、市综治办要求,把司法所名称及人员情况、辖区内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情况录入系统外,更要及时将调处的人民调解案件录入人民调解管理信息平台和玉溪市网格化社会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确保两个系统录入率达到100%。
四是要结合人民调解案件信息录入情况,在全市组织开展一次人民调解案卷评查工作,对近三年各级调委会调处归档的案卷全面进行检查评比,并将评查结果在全市通报,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档案文书制作水平。
五是按照常规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的原则,认真总结“枫桥经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市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深化基层法律服务改革,着力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司法部新修订通过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137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138号),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司法部的决策部署中,明确基层法律服务公益性、补充性和阶段性的角色定位,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和执业惩戒。
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三个一”工程建设。根据《玉溪市司法局转发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进一步加强开展“三个一”工程建设的通知》(玉司办发[2018]6号)要求,全面实施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着力解决公益法律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全市全面推进一乡一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法律服务“三个一”工程。基层法律服务重点要以村(居)委会为落脚点,建立基层法律服务微信平台,组建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人员和人民调解员为主的法律顾问团,及时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质效,更好满足基层群众新期待、新需求。
三是完成年度考核注册公告工作。根据司法部部令第137号《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司法部部令138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严格考核步骤和程序,严把准入关,认真做好2018年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注册及公告工作。
四、推进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宣传和信息化建设
一是围绕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调解工作的意见出台和省司法厅各种评选活动,深入挖掘和发现我市人民调解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通过各种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积极宣传人民调解工作成效,宣传模范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全面开展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宣传。
二是推进信息录入常态化。要克服怕麻烦、费时间的不正确思想认识,运用《云南省司法行政基层管理信息平台》取得的成果,继续提升基层运用信息化能力,强化思想意识转变,通过开展司法所信息录入,加大录入培训力度,年内实现全市司法所基础信息管理全覆盖,达到规范录入、长效管理,确保信息化成果落地生根。
三是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按照省厅安排,推进完善《云南省司法行政基层管理信息平台》PC端、《人民调解》APP、《云南省人民调解》微信公众号3个平台信息共享、信息联动,实现矛盾纠纷咨询、受理、办理、终结、回访等信息联动共享,进一步提升服务人民群众质效、提升基层工作效率、提升整体协同工作合力。
五、发挥两结合管理模式,认真开展协会日常工作
坚持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认真抓好玉溪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和玉溪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日常工作。按照市民政局的要求,报告协会年度工作,认真开展年度财务审计活动,及时做好协会年度检查工作。根据协会章程及相关制度,按时召开年度理事会会议,研究协会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各专门委员会建设,强化对外学习交流,促进协会的健康发展。
六、切实做好党建、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
要加强政治思想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发挥协会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增强廉政勤政意识,营造处内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要认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学习教育活动,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分析研判,发现苗头隐患及时解决,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主导权和话语权。深入开展全市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党的建设工作,按照“组织健全、领导有力、业务过硬、形成堡垒”的总体思路,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党组织发挥作用和优势的工作路径,主动理顺党的建设工作管理体制,着力构建一套务实管用、运转协调、保障有力的党建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推动玉溪市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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