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595229 | 文     号 | 玉水人【2025】6号 |
来   源 | 玉溪市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5-04-08 |
玉溪市水利局关于开展 2025 年度水利水电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玉溪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
水利水电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2025〕-28)和《云南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玉人社发〔2021〕35号)等相关规定,为全面做好2025年度水利水电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25年8月
二、评审的范围对象
玉溪市所属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测量等七个专业科研、规划、勘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符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职称评审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和在水利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获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符合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中级职称任职资格。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离退休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间内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水利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水利工程技术工作。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水利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水利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4.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水利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5. 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水利技术工作满3年。
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 号)规定执行。
(二)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有关规定办理。
(三)同级职称转评申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要变更职称系列专业的,须从事水利工作满6 个月(截止到2025年6月底),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推荐申报转评为现岗位所对应水利工程专业的同级别职称。转评后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转评前后同级职称资格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
四、申报程序
本年申报采取线下申报方式。
(一)市属单位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由单位人事部门报市水利局。
(二)县(市、区)所属人员: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由县(市、区)水利局审核,经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由县(市、区)水利局统一报市水利局。
(三)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已实施县级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由委托代理机构审核推荐后,报县(市、区)水利局审核,经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由各县(市、区)水利局统一报市水利局。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按属地原则,报县(市、区)水利局审核,经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由各县(市、区)水利局统一报市水利局。
(四)申报评审前公示: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需将申报人员的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 个工作日(从公布次日起算),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五、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两份,A3 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表十七必须排版在封底)。填写此表相关内容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二)《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一览表》(一份,贴申报材料资料袋上)。
(三)《玉溪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推荐情况备案表》(一份)。后附各级人社部门批复的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管理文件复印件1 份或《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卡》复印件1 份。未实行评聘分开管理的单位申报人数与提供的《岗位卡》数一致;实行评聘分开管理的单位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管理批文申报。)
(四)《玉溪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公示情况反馈表》(一份,如实填写公示情况,有无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办人及单位负责人手写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与《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栏中公示情况一致,用人单位同时公示多人的,须分别装入每位申报人资料袋内)。
(五)资质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具有法定效力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多个学历的应提供多个学历依据)、各层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和聘任书(含同级)复印件,履职以来的继续教育、各种培训、进修证书复印件。
业绩材料:获奖证书、学术研究成果、推荐评审的业绩单行材料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人按照评审条件提供履职期间的学术研究成果或学术专著等,需提供在国内公开刊物发表专业学术成果的封面、目录及本人撰写部分的复印件。(注:未公开发表的学术研究成果、未正式出版发行的学术专著,不要放入材料中。)
(六)免冠小一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大小:最小为480×600,最高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B-1M;证件照的格式为jpg 格式。名称必须为姓名+ 证件号码,如张三532545654458454125。
(七)《玉溪市2025 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议、评审参评推荐人员名册》(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各1 份);
(八)《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电子文档1 份,请根据采集表中的填报说明填写,勿改变原表格式);
六、其它要求
(一)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年限以足年计算,截至2025年12 月31 日。
(二)申报人同一个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主要审核责任,重点审核申报人所提交的材料“真不真”。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学历、资历、成果、论文、工作业绩等)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未经审核和公示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确认。用人单位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等行为将被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属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
(五)申报单位工作人员,需初步审核申报人提交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有不完善、不规范的及时整改并补齐相关材料。若评审会期间还出现材料欠缺、不完整的一律不予补缴,退出评审。请各位申报人、用人单位认真填报和审核材料,逐一核对准备相关材料及证明。
(六)所报评审材料只清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其他材料一律不清退。评审结束后接到任职资格通知书后,请及时领回《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不再另行通知。
(七)根据省、市人社部门要求,推广使用云南省专业技术
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积极推行职称电子证书,2022 年(含)以来,全省范围内经各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的初、中、高级职称,全面实行职称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八)未尽事宜,按省市有关文件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七、申报时间
2025年6月23日至6月27日,请提前预约报审申报材料,逾期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负。
联系地址:玉溪市水利局机关党委(人事科)(红塔区白龙路11号2002室)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2037428
附件:1.职称申报材料规范要求
2.申报所需表格压缩包
玉溪市水利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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