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58195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纪委监委网站 | 公开日期 | 2025-01-23 |
中共玉溪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4月2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4年5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市水利局党组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机关党委,对整改工作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促落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定期调度,跟踪问效。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扎实抓好分管领域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制定印发整改方案,细化梳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巡察整改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举一反三查找问题,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做到反馈问题件件有措施,事事有落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实效。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定期开展整改情况督查,对反馈问题实行督导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开展。集中整改期内,共召开5次党组会议、5次专题会议,开展5次调度。巡察反馈34个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32个,基本完成2个,新建立制度3项,完善制度6项。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抓常抓长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党组书记自觉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坚持“一河一策、分类治理”,并督促指导县(市、区)抓好组织实施。认真落实“党建+河湖长制”,组织开展星云湖、杞麓湖入湖河道河长清河清漂行动,着力清除河道污染物。三是认真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时将德才表现优秀、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干部选配到空缺中层岗位上来。四是加强招投标相关文件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基本建设招投标法规和程序。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责任落实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班子成员抓好分管科室(单位)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排查廉政风险点545个,均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及时堵塞漏洞,全面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质效。
(三)关于“党建责任仍未压实,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坚持并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三会一课”等制度,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抓好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四)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不系统,落实治水管水政治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深入开展研讨,认真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二是加强与财政、自规、林草、生态环境等要素部门的对接协调,进一步破解土地、林地、生态红线等要素制约,提高项目成熟度,为项目开工打好基础。全年预计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55亿元。三是加强玉溪市山洪灾害自动监测预警系统、生态流量监测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累计维护219处,全市349个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点到报率96.84%,切实发挥服务水资源管理、支撑防洪调度的信息化保障作用。
(五)关于“‘三湖’保护治理工作推进不平衡,履行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履行牵头单位职责,对照整改方案认真抓好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认真开展河长巡河,“三湖”市级河长巡河108次,县级729次,督促解决问题211个。二是纵深推进全市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印发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方案,排查问题10个,整治销号10个。三是严格执行调蓄带调度管理制度,雨季前开展调蓄带抽空、清淤、晒塘,适时开展湿地清淤、收割、补种等工作,防止污染入湖。
(六)关于“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及时,城乡安全供水保障基础薄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市210件农村供水保障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24年9月底完工,完工率100%。二是统筹防汛与抗旱工作,采取蓄、提、引、调等方式增加库塘蓄水量,开展东风水库、飞井海水库等一级保护区常态化巡查,提升入库水质,保证饮用水安全。三是巩固拓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积极开展2024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民节水意识。
(七)关于“贯彻‘三新一高’的政治自觉不够,推动高质量发展乏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水利部相关政策,争取中央、省级项目支持,符合国家支持政策的,按照“轻重缓急”分年度、分批次开展水库、坝塘除险加固和重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二是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对接,加快未拨付省市预算前期经费支付,保障项目前期工作资金需求。三是选派人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授权开展审批服务工作。
(八)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纠而不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公务之家差旅费审批报销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公务接待的管理办法、通知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市级接待、差旅费报销、会议费支出等相关规定、强化财务支出审核审批把关。二是立行立改。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政策规定的学习,切实履行好行业对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强化督促管理。
(九)关于“作风效能建设抓而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强化作风转变和效能提升。聚焦上级资金滞拨导致项目推进缓慢难题,多次采取现场督导、发工作提醒函(工作通报)、向市政府报送工作专报等方式,加强与县(市、区)、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加强资金拨付,加快项目建设。二是扎实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规范采砂管理,完成48个省水利厅反馈问题整改销号。
(十)关于“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干部教育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党组书记讲授专题纪律党课,组织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为戒,让党员干部受警示、明底线、知敬畏,把敬法畏纪、遵规守矩自觉作为从政底线、行为习惯。二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学深悟透,严守纪律规矩,筑牢思想防线。
(十一)关于“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监督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云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工程建设招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组织专题培训,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提升全市水利行业招投标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对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巡查检查,对未按年度编制质量监督计划等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整改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持续抓整改的内在自觉,着力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效。
(二)坚持长效长治,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效;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市水利系统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7-2034339;电子邮箱:yxslbgs@126.com。
中共玉溪市水利局党组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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