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41553045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4-09-04 |
深化公车改革,破解乡镇公务出行难题
随着玉溪市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及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加强,乡镇防汛抗旱、护林防火、农业生产、应急信访、环保安监及群众工作等公务出行需求持续增长,对当前基层公务用车供给水平和保障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据调研,多数乡镇公务出行保障不足,已经成为我市车改后出现的新问题,是巩固乡村振兴成果必须研究解决的“关键小事”。
一、当前乡镇公务出行难的表现及原因
一是“量不足”。上一轮车改中全市公务用车缩减比例达55.1%,乡镇公务用车数量也大幅缩减,保留车辆车型以越野车和轿车为主。以元江县那诺乡为例,该乡下辖6个村(社区)、85个村民小组,行政区面积108平方千米。目前乡政府(含事业单位)实有公务用车仅3辆,难以保障乡镇干部下村入户、到现场到点位及物资运送等需求。
二是“养不起”。当前,全市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实有车辆424辆(不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中,车龄在15年以上的占48%,车龄老、车况差导致故障频发、重要部件损坏及油耗剧增,给乡镇财政造成了沉重负担。部分乡镇公务用车因维修价值不高而长期闲置,加剧了公务出行供需矛盾。
三是“换不了”。受各县(市、区)财政保障影响及“三公”经费红线制约,每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都面临僧多粥少的局面。同时,全市范围内可供调拨的车辆极为有限,市财政、机关事务部门统筹经费和车辆,逐年逐步少量更新,无法实现乡镇公务用车短期内应换尽换。
四是“耐不住”。公车保障不足,乡村公共交通不能完全覆盖且时效性差,“私车公用”成了乡镇干部的无奈选择。“我们的干部有时跑一圈下来,油钱都要几十块。大家虽然都不计较,但安全问题怎么办,如果出交通事故谁来负责,这是我日夜挂心的事情”,一名乡镇领导坦言。此外,部分乡镇干部因身份不同享受的交通补贴不一,私车公用极大影响了其工作积极性。
二、破题—那诺乡的积极实践
面对乡镇公务出行难题,市、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坚持以改革思维和创新思路破题,大胆探索公务用车保障新模式。元江县2023年启动县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社会化改革,搭建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平台。2024年进一步延伸租赁范围,拓展服务内涵,在那诺乡试点公务用车分时租赁保障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企业根据乡政府需求定点投放一批车辆,政府无需承担购车成本,不占用车辆编制。投放的车辆全部按照现行公务用车管理标准纳入公务用车“全省一张网”进行系统管理,车辆取停点固定在乡政府办公区,公务出行按照“一事一租、分时计费”原则在APP上申请、审批,以小时计费,一事一租,一租一还,一还一结,随借随还。结算方面设置了“日封顶金额”、“年封顶金额”两种模式,充分发挥资金效益,节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目前已先期投放一辆皮卡车、一辆新能源轿车,干部职工能用、会用、敢用,试点正在顺利推进。
三、深化公车改革—试点实践的启示
那诺乡的试点有几点经验值得总结。一是关注“量”的需求,提供车型要形成互补。由于山区道路条件及乡村工作的特殊性,为便于运送防汛抗旱、应急防火等物资下村、到点,投放车型要包含一定数量的皮卡车、微型面包车等耐用实用车,与现有的公务用车车型形成互补。二是聚焦“省”的要求,结算方式要形成共赢。从省内外实践来看,结算方式有企业承担全部运行维护费而政府支付较高租赁费用,有政府承担部分运行维护费及较低租金,有封顶、保底结算等。要因地制宜测算成本,一地一策制定双赢的结算方式,推动合作可持续开展。三是严守“管”的红线,日常监管要形成常态。坚持车辆信息化管理的硬性要求,明确管理、审批流程,通过信息化平台对定点投放的车辆实施常态化监管,杜绝违规用车问题,压实用车单位和人员的廉政责任。四是强化“人”的管理,安全行车要形成铁律。分时租赁采用“谁用车谁驾驶”的形式,较之公务用车专人驾驶,存在一定风险。用车单位要明确驾驶人员,压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切实把好行车安全关。
那诺乡的试点实践表明,实施公务用车分时租赁,推动构建“企业养车、平台管车、政府租车”的公务出行新局面,既满足乡镇公务出行需求,提升基层公务用车保障水平,又压缩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降低行政成本,防止“车轮上的腐败”,同时维护乡镇干部职工的权益,是破解乡镇公务出行难题的有效手段。
为推动这一创新实践由局部探索、破冰突围到系统集成、全面深化的转变,对部署推广基层公务用车分时租赁提出两点建议:一是强化制度保障。由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等部门研究出台基层公务用车分时租赁管理办法,明确租赁车辆配置标准和投放数量核定、租赁结算方式选择、租赁费用保障等核心要素要求,明确车辆和人员管理规定,压实市县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保障分时租赁有规可循。二是强化工作衔接。投放车辆以新能源汽车为主,引入社会力量配套建设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推动公务用车分时租赁工作与公共机构“双碳”行动有机结合,实现经济、生态、社会等多重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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