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9333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2-11-09 |
人民日报|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意见发布
本报北京9月22日电 (吴莉)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3部门近日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范和加强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工作。
《意见》明确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适用条件和优先对象。强调因地制宜,指出纳入重点用能单位名录、能耗超过基准值、能效未达到标准等情形的公共机构优先采用,不搞“一刀切”,确保精准有效。
《意见》规范了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操作流程。在总结提炼部分地方实践探索的基础上,规定了前期评估、组织采购、合同签订、组织实施、项目调整、后期评估、资产管理和费用结算,确保全流程、易操作。

相关阅读: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内设机构 2024-12-31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机构职能 2024-12-31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2023年玉溪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告 2023-11-23
- 玉溪市交通运输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8-25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7-18
- 2025年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 2025-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