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7922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08-23 |
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1年3月至6月,市审计局审计组对市机关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按照《玉溪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玉审调报〔2021〕9号)及附件2《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审计组指出我局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和资产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了认真研究,狠抓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未编制三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主动向市财政对接,结合部门实际工作情况,加强单位预算指标入库、调整、退库按规定动态管理审批,促进部门中期财政规划规范完整;二是按照市财政局的通知要求,我局已开展工作研究、结合工作实际正在编制2022—2024年中期财政规划。
二、年初将项目支出编入基本支出预算,且年中调整后未进行细化和进入项目库的问题
整改情况:今后,市机关事务局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主动对接,掌握政策。加强与省公车办的请示汇报,了解掌握省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对购置越野车的审批政策,及时向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合理安排购置越野车的经费。二是编制好公务用车年度更新配备计划。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经费,依据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的相关规定,认真对市级保留车辆的使用年限、行驶里程、车况进行统计分析,摸清实际情况,按照依法依规、分清轻重缓急的原则,编制好公务用车年度更新配备计划,报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尽可能将项目资金细化到购置车辆数、车辆型号、分配单位,提高购车的可执行性、精准性。
三、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单项预算调整率过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的相关情况是:市机关事务局的部门预算一直严格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市本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核算规定执行。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单项预算调整率过高的原因是年中市委、市政府领导根据工作实际安排的突发性、临时性重点保障工作需要调整预算,并且为做好省对市级一些工作补助资金的规范使用需要按照省市文件及相关会议要求进行预算调整处理导致。比如:葛井苑项目、购买后勤服务项目、异地交流干部周转房租用等临时增加的工作,均需要新增预算。
今后,我局将加强汇报、沟通对接,不断提高预算精准度,尽量避免预算调整。
四、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前期工作费336,422.96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该问题2021年7月28日,从项目总包方玉溪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收回使用前期工作经费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336422.96元,并上缴市财政。对涉及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336422.96元,由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保障周转房项目预算经费中向总包方重新支付。
下一步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支付费用,确保符合财经纪律和项目经费使用规定。
五、预算绩效自评不合理导致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准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此问题经我局认真分析,“市政府一办公区配套改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准确的原因:作为一个新成立的单位,万事开头难,一是学习不够,对相关规定掌握不准,理解有偏差;二是初次开展项目绩效自评,缺乏必要的培训和实际操作经验;三是第一次对服务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中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没有明确的标准和可借鉴的经验;四是由于缺乏专业人员,对于项目前期的规划、测算、编报、运作、实施、监管存在一定难度。
下步,针对此问题,我局将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全面增强对项目绩效考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进一步增强了项目实施全程绩效管理的自觉性,将项目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监督全过程;二是加强学习。认真学习项目预算绩效考核相关业务和要求的学习,把握强项目预算绩效考评工作要求,确定专人专岗负责项目绩效考评工作;三设立科学的项目绩效考评指标,做好项目绩效考评指标所涉及工作的全面落实落细。四是做好项目相关档案、数据的收集整理,确保提供的绩效数据真实、准确。
六、市机关事务局组织实施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推进困难,进度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我局认真分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自2019年1月成立,一直在推动此项工作。目前,一是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经过多年的市级资产盘活处置,市级党政机关现存自有房产不同程度存在产权不清、权责和主体不明等历史遗留问题。二是相关部门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没有形成合力。市机关事务局组建后,围绕以加强资产管理为基础的集中统一管理工作改革涉及新增职能较多、工作量较大。国家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筹推进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建立协调机制,制定工作方案,保障所需经费。鉴于我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和相关问题的复杂性,市政府办、财政、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税务、机关事务管理等有关单位应当成立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协作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使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完成材料收集和产权转移登记工作。结合前期开展的工作情况来看,各相关部门对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意识不强、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机制还未形成。
审计组指出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加大相关工作力度。2021年6月25日,市机关事务局起草了《玉溪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分别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分别于7月8日,15日两次向市政府领导汇报,在前期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市政府领导同意,于2021年7月20日由市政府办印发通知,再次征求意见建议。2021年7月27日,市政府办公室召开会议研究了《玉溪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参会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会议研究决定由市机关事务局再进行修改完善后报研。8月11日,《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函〔2021〕33号)印发红塔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执行,方案中明确了目标任务、登记范围、遵循原则、分类处置办法、组织实施及时间安排、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工作要求等。下一步,根据通知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领导小组的带领下,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方案加快工作推进。
七、已由市机关事务局统一登记的一宗房地产未记入相关单位固定资产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对此项问题,我局立行立改,主动与市人大、政协部门加强对接,及时将该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入账管理。今后,我局将及时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入账管理。
八、由市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的一宗房地产铺面长期闲置待出租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该问题现我单位已经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租金作为起租价,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了今年第一次招租,流拍后下调15%租金作为起拍价,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社会进行了今年第二次招租,再次流拍;经第18次局党组会和第11次局务会研究同意后,继续下调15%租金作为起拍价,于2021年7月29日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竞价公告,进行本年度第三次公开招租。7月30日,我局收悉聂耳和国歌传习中心项目房屋征收工作指挥部《关于暂停红塔区人民路52号一层房屋租赁的函》,明确人民路52号在聂耳和国歌传习中心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函请我单位暂停租赁位于红塔区人民路52号的一层房屋,我局及时对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停了人民路52号2间商铺的招租工作。
九、对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未作为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对此项问题,我局立行立改,对2021年4月28日审计组提出的“对单位价值中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未作为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的问题,我局财务资产管理科根据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的规定进行认真的盘查核对,于2021年6月4日对符合“单位价值中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12项,采购金额35,256.00元的物品进行登记入账管理,并按要求履行固定资产领用手续。在今后的工作中,在采购相关物品时,我局将按规定认真履行好固定资产登记管理、领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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