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21351316 | 文     号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 |
| 来   源 | 国家税务总局 | 公开日期 | 2022-05-23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
现将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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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