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47549 | 文     号 | 玉市环〔2026〕27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6-01-30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年,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相关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玉溪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使职权,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推动全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基本情况
(一)突出统筹协调,主体责任更加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分局局长、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生态环境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一是进一步强化对法治建设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分工明确,有力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落地落实。二是抓住“关键少数”,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高位推动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三是落实《玉溪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和依法治市办工作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2025年现场述法。
2、强化思想引领。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实好《2025年玉溪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在“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设置“普法强基”、“以案释法”“普法课堂”“政策解读”等专栏。二是以主题教育为契机,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借助法制宣传读本、广播电视、“学习强国”APP、微信微博等多形式、多途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学习,做到知其要义、明其原理。三是落实普法责任。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件办理和问题整改、重点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生态环境监测等工作为载体,深入一线、深入园区、深入企业、深入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法治思想融入到生态环境保护各环节各方面。
3、推进学法用法。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工作调度会、执法工作会暨执法业务培训会和执法大练兵工作分析会议。召开局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大会、支部党员大会、邀请专家讲师宣讲等,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以及《民法典》《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召开局党组会27次、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20次、“三会一课”96次、“主题党日”24次,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聚焦职能转变,政务服务更加优化
1、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便利。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修订实施《玉溪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严格落实非现场执法管理要求。2025年,完成174家重点排污企业更新。
2、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进环评审批要素服务变革、效率变革、质量变革,全市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审批时限的25%,受理审批率始终保持100%;落实好“三个一”工作法和“六个在一线”工作法,强化服务提前介入,优化项目选址选线;充分发挥玉溪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在项目前期研判、优化选址选线等方面的重要保障服务作用,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园区和企业,推行“会诊”与“巡诊”相结合的模式,做到从项目洽谈提前介入为项目提供全流程服务,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在环评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93个;全面服务全省130个、全市145个重点项目环评要素保障,完成云南神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金属基复合材料建设项目、云南友发方圆管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0万吨高频直缝焊管项目和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精炼炉工程、隆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吨高纯金属铷金属铯项目、正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等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保障项目落地。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2025年玉溪市排污许可证申请、变更、延续等事项全面实行全程线上办理,实现从“线下跑”到“网上办”的转型升级,全市核发排污许可证572张。
(三)完善决策机制,决策程序更加科学
1、推进制度建设。严格执行《玉溪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中全面推行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及时调整充实案审委员会成员,统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2、强化决策监管。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强化决策的刚性约束,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和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规程。2025年召开案审会24次,组织召开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14场。
3、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云南玉溪滇兴律师事务所为市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单位,进一步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与公正性。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本级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由市纪委监委周子钰兼任市生态环境局公职律师,继续鼓励在职干部职工积极参加考试。
(四)规范行政执法,执法质效更加提升
1、开展执法行动。全年累计出动生态环境执法人员10718人次,检查企业(单位)4037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332份,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58份;调查案件245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78件,办理配套办法案件19件(查封扣押3件、限产停产2件、移送拘留7件、环境污染犯罪7件)通过落实各项监管执法措施,有力打击逃避监管、恶意排污等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受理生态环境信访举报投诉664件,办结638件,办结率96.08%,群众满意率97.49%,切实解决群众关切。
2、优化执法方式。一是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对188家正面清单企业以非现场检查为主,运用在线监控系统推行非现场执法1086家次,每月对重点企业开展污染源网络巡查巡检和违法线索数据分析,非现场执法检查比例提升至26.90%;二是扎实开展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成立局长任指挥长的工作专班,聚焦“趋利执法、乱执法、粗暴执法和执法不作为”四类突出问题召开动员部署会,严明“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纪律,公开多渠道征集线索,组织101名执法人员自查自纠、签订规范执法承诺书并建立廉政台账;三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制定并公开涉企检查事项清单及计划并备案,印发通知统一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审批表、检查通知书、记录表等8类检查文书,落实检查前审批与“扫码”入企要求,数据接入司法部门监督平台;实施入企检查“四告知”和行政处罚“五书送达”工作机制,通过送达责任提醒函及两个“清单”(问题判定清单和行政提示清单),强化企业普法宣传与违法风险提示,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四是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细化统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尺,推行“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从轻或减轻处罚”等举措,办理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6件,从轻减轻处罚17件,依法销案6件,指导帮扶69户符合条件的被处罚对象完成信用修复。
3、提升执法能力。一是严格持证上岗制度。把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关,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新考入人员和转隶执法人员申报换发行政执法资格证;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强化提醒谈话、定期内务检查和上下班纪律抽查,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坚持在“学查改”中锤炼党性、增长才干、改进作风,全面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营造勤俭节约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构建“向内强基+向外取经”的多层次培训体系,全方位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向内”组织执法能力提升、执法稽查等实战化培训,累计受训达203人次,有效夯实执法人员业务基础;“向外”主动抽调精兵强将参与部、省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帮扶、联合执法及专项检查,2025年以来共派出5批29名执法人员参与上级专项行动,均圆满完成任务,其中2人次获部级表现突出个人表彰。经省厅评估通过,设立2个生态环境执法实战实训基地,6人入选云南省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省级专家人才库。四是抓执法练兵。聚焦大练兵考核目标和重点任务,以“专项行动为抓手、案件查办为重点、案卷质量为核心”持续推进执法大练兵活动,局领导2次主持专题会研判短板、部署举措。成立专班强化联动调度,细化分工、压实责任,编制《执法大练兵简报》12期。红塔分局和一名执法骨干获生态环境部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和突出个人表彰;联合市司法局等5部门举办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比武竞赛,评选出6个先进集体和6名先进个人,持续开展“业务能力专项提升行动”补齐重点案件查办、案件质量不高等短板弱项。围绕规范现场执法检查、提升案卷质量、运用移动执法系统、“三项”制度推行等落实情况,完成市级对江川、易门、峨山3个分局执法稽查,对华宁、新平、元江3个分局的机构规范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帮扶,2025年全市10个执法机构100%通过省级规范化建设验收和评估命名。
4、强化执法监督。深入开展三湖流域、危险废物、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主观恶意违法行为,查处环境违法犯罪取得新成效。一是强化“三湖”流域环境执法和环境风险管控。组织开展“三湖”流域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出动执法人员5225人次,排查“三湖”流域企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项目等161家次,检查流域排污单位1973家次。二是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检查核查砂石料、矿产品、尾矿库及加工企业200家次,非煤矿山及废弃矿山46个,发现问题63个,立案查处15件、移送1件。三是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专项排查整治,依法查处各类大气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检查企业552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328个。四是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监管执法。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排查整治、柴油货车污染执法监管和新车环保一致性核查,严肃查处检验机构弄虚作假行为。检查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111家次、完成问题整改57个,立案查处8家,移送、移交市场监管、公安处理3家,联合公安、交通开展路检路查、入户抽测,全市共抽测柴油货车364辆、非道路移动机械131台,立案调查问题严重车辆36辆;新车环保一致性核查27辆,发现处理问题2个。五是积极推进云南省“三磷”行业执法专项发现问题整改。2025年省厅监督帮扶发现问题30个,反馈现场核查黄磷企业发现问题15个,均已全部整改完成。六是积极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发现问题整改。七是开展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暨长江经济带“清废行动”。检查涉危单位948家次,现场核查环境部“清废行动”疑似问题交办问题点位3个。八是开展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执法监管。利用大数据监管平台,检查重点企业3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一般环境问题3个,立案调查3家。九是开展金属冶炼行业固体废物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检查重点企业65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0个,立案调查9家。十是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执法。聚焦非法开矿、倾倒废弃物、违规排放污染物等排查自然保护区79次,联合林草局开展联合执法2次,发现并整改环境管理问题1个。十一是全力做好医废处置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起草《玉溪市规范和促进医疗废物处置行业健康发展工作专班》等相关文件,着力提升全市医疗废物规范处置水平。
(五)加强立法制规,法治保障更加有力
1、推进重点立法。参加《玉溪市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等论证工作。回复《云南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草案)》《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等征求意见。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完成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及公开发布自查整改工作。
(六)强化制约监督,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1、加强权力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统筹办理年度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按时序进度完成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市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14件(其中主办6件,协办8件)和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提案15件(其中主办2件,会办13件),全部办理完毕并录入系统,已在时限要求内全部办结,并进行了书面回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率100%。二是认真履行党组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压紧压实党建和党风廉政责任,坚决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守“底线”不突破。三是党组书记督促其他班子成员依法行政,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杜绝班子成员特权思想、法治观念淡薄等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强化制度约束,用制度管人,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2、加强政务公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等9项制度,坚持“信息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核,对信息严格审核把关,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工作台账,全面提高信息质量,进一步规范管理政务公开工作,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2025年,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17篇,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转编发1948条、微博账号转编发3225条,回复微信公众号网友留言43条、微博网友留言5条,回复率100%,【“生态为民”行动】专栏发布相关信息57条,微信公众号、微博共发布对涉及湖泊保护的信息326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增加至4987人,微博粉丝量增加至865人,深入报道玉溪市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土壤修复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遵循执法程序,落实法治建设要求
1、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5年,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出庭应诉1次,一审维持原处罚决定,行政诉讼败诉率为0,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2次,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现场或网络旁听庭审1次。
2、按期反馈复议建议。2025年市生态环境局收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各1件,已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复议机构正在办理。
3、积极推动环境普法宣传。一是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运用玉溪市生态环境局“两微”矩阵平台开设普法专栏,在市生态环境局政务新媒体进行普法宣传,联合市委宣传部开展玉溪市2025年“美丽玉溪 守护有我”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主题网络知识竞答活动,参与人数10727人,活动页面浏览量67959人次,奖品发放930份。二是积极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活动。围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及《“三湖”保护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开展专题宣传1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在通海县组织2025年“九湖环保卫士”志愿服务活动(玉溪专场),并在纳古镇开展了三轮普法宣传;三是拓展普法深度与广度,邀请网络大V参与制作《饮用水水源地垂钓要不得》、《倾倒废菜叶,罚!》等4个普法宣传片在公众号播放并报送司法部门,在红塔集团、太标集团、红塔工业园区和供销社系统开展点对点有针对性的普法讲座,在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中联合工业企业深入街道、社区共同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
二、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虽然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还不够深入全面,和业务工作联系度还不够,理论指导实践有待加强。二是法治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不均衡,法制审核力量不足。三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措施不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统筹和宏观把握不到位,普法宣传教育深度广度不够,形式还不够丰富。
三、2026年重点工作打算
一是全面增强法治意识。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依法依规把玉溪生态环境保护好、治理好、管理好,为绿美玉溪建设贡献生态环境力量。二是优化环境执法方式。持续落实生态环境审批和执法正面清单差异化监管,组织开展联合交叉执法和专项执法检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制度,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多种办法和措施,提高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坚决避免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的主观随意性,提高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业务的能力和水平。强化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发现问题能力,提升环境监管效能。四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全民普法宣传教育的力度,把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融入到各项日常管理和执法活动中,多用创新方法,力求形式多样,提高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教育实效,夯实全民守法基础。
2026年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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