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43986 | 文     号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6-01-15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 ||||||||||
| 2026年1月14日 | ||||||||||
| 序号 | 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对象 | 检查比例/数量 | 检查频次/频次上限 | 检查方式 | 检查时间 | 合并或者联合建议 | 备注 |
| 1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 |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开展的大气专项排查整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 | 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 | 100% | 1 | 现场检查 | 2026年1—12月 | 被检查对象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或其他检查任务重复的合并实施检查。 | |
| 2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 | 对当年审批的建设项目开展检查(部、省、市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 ;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第二十条。 | 新审批项目的建设单位 | 100% | 1 | 现场检查 | 2026年1—12月 | 被检查对象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或其他检查任务重复的合并实施检查。 | |
| 3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 | 对放射源、Ⅱ类射线装置和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开展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 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第三条、第四十六条; 3.《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 4.《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十八条; 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防护)管理办法》第四条; 6.《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部令第18号)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 7.《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19年修订)第三条。 | 使用放射源、Ⅱ类射线装置的企业,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 | 100% | 1 | 现场检查 | 2026年1—12月 | 被检查对象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或其他检查任务重复的合并实施检查。 | |
| 4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 | 开展柴油货车入户抽测及路检路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第二十九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 | 柴油货车所有者(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人) | 柴油货车保有量的30% | 1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2026年1—12月 | 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 | |
| 5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 | 第三方机动车检验机构、生态环境检测机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第二十九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2.《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820号)第三十五条。 | 第三方机动车检验机构、生态环境检测机构 | 100% | 1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2026年1—12月 | 市场监管部门 | 被检查对象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或其他检查任务重复的合并实施检查。 |
| 6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 | “三湖"流域环境隐患专项排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第二十四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第三十条、第五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二十六条、第八十五条; 5.《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2023年11月30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九条 、第六十一条; 6.《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2023年9月23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二十八条、第六十三条; 7.《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2023年9月23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三十条、第六十一条。 | 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流域内重点监管企业、建设项目 | 100% | 1 | 现场检查 | 2026年 3—11月 | 被检查对象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或其他检查任务重复的合并实施检查。 | |
| 7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 |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监管单位专项执法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 | 2025年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34家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5家 | 100% | 不超过2次 | 现场或非现场检查 | 2026年1—12月 | 被检查对象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或其他检查任务重复的合并实施检查。 | |
| 8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 |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专项执法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 | 玉溪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事)业单位(1340家) | 20% | 不超过2次 | 现场或非现场检查 | 2026年1—12月 | 被检查对象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或其他检查任务重复的合并实施检查。 | |
| 9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 | 入河排污口设置专项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第三十条; 2.《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35号)第十一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五条。 | 已获得审批的入河排污口设置企业 (园区、单位) | 100% | 1 | 现场检查 | 2026年1—12月 | 被检查对象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或其他检查任务重复的合并实施检查。 | |
| 10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 | 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维修和进出口等活动的行政检查 |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单位 | 100% | 1 | 现场检查 | 2026年1—12月 | 被检查对象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或其他检查任务重复的合并实施检查。 | |
| 11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 | 对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和碳排放配额清缴等情况的行政检查 | 1.《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75号)第十七条; 2.《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19号)第三十一条。 | 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和碳排放交易单位 | 100% | 1 | 现场检查 | 2026年1—12月 | 被检查对象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或其他检查任务重复的合并实施检查。 | |
相关解读: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相关阅读:
- 市政府法制办顺利完成2015年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2015-04-21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5-02-12
-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政务信息公开 2024-08-28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基本情况介绍 2024-08-28
- 玉溪市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中医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