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1485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公开日期 | 2023-01-28 |
玉溪市供销合作社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市供销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玉溪市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认真组织学习各种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党员干部依法行政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为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营造和谐平安的法制环境。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市供销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听取并专题研究《玉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为加强对市供销社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促进依法履职、依法管理工作的开展,及时调整了市供销社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喻学超任组长,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罗勇、付少剑,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周德梅任副组长,各科室、各所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以单位领导班子为核心,各科室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的局面,从而为依法治市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市供销社班子成员度高重视依法治市工作,结合单位实际,按照《中共玉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工作规则》《中共玉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方案》,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使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有章可循,为依法行政工作、依法管理、依法履职提供制度保障。坚持定期召开党组(扩大)会和主任办公会,涉法事项均由法律顾问前置审核,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点项目实施、干部任免等均由集体决策,做到充分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截止12月底,召开党组(扩大)会35次,讨论研究议题128个,涉及“三重一大”事项47项。凡“三重一大”事项均邀请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列席参加研究决定事项。
2.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市供销社充分发挥所聘请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与云南北启律师事务所杨维志律师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遇有重大决策、所属企事业单位合同签订、公司章程修改、历史遗留问题、重大制度修订等事项时,均邀请法律顾问参加,认真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并视情况采纳,使作出的重大决策、经营活动更符合法治精神。
3.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2022年,市供销社以法治建设为引领,修改印发《玉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玉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玉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干部及事业单位人员兼职管理办法(试行)》《玉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制定《玉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办公会议制度(试行)》《玉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玉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属企业监事会管理办法(试行)》《玉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试行)》《玉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企业市场化选聘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玉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属企业监事会管理办法(试行)》《玉溪市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加强人才队伍培养,明确企业监督职责,规范社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玉溪市供销社合作社各项制度规定,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使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有章可循,为依法行政工作、依法管理、依法履职提供制度保障。
4.强化社有资产监管。市供销社围绕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开展监督,收集分析市社直属企业审计报告3份和资产管理公司法人离任审计报告,强化对社有资产运营管理的监督,确保社有资产质量和结构合理;围绕财政项目补助资金和社有资产收益使用情况开展监督。建立《玉溪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资金使用信息监督台账》,对2021年的2个市级财政补助项目和13个社有资产收益补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指导企业监事会工作,要求市社社有企业逐步梳理“三重一大”事项,形成清单并纳入监督范围。围绕制度建立、完善、执行开展监督。梳理《玉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玉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若干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强化执行情况监督,推进市供销合作社对所属企业的管理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真正实现社企分开。督促市社党组派出的企业兼职人员按照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参与资产经营管理及资产运营决策的监督。
(三)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普法效果
市供销社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一是依托党组会议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法活动。制定下发《玉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二是强化干部日常学法。及时征订下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15册;邀请市委党校讲师龚旭作《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专题讲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深入解读,努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玉溪建设》为题,专题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法,依托“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邀请市委党校老师以《深入学习党内法规 做遵规守纪的表率》为题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多措并举组织开展了2022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以“供销讲坛”为依托,节选《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国家情报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涉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习近平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2022年),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按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消防应急演练;紧扣“税收优惠促发展,惠企利民向未来”税法宣传主题,积极开展税法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在线庭审旁听活动;积极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贯彻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云南普法·专家访谈”之反有组织犯罪法》,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八五”普法责任清单。通过各种学习,提高了市供销社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三是扎实开展以案释法教育工作。市供销社坚持将违纪违法案例作为普法宣传的第一素材,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强案例释法力度,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观看《影子股东现形记》《亲情绑架下的权利腐败》《正风肃纪反腐云南实践》等系列专题片,开展学习讨论;结合以案促改继续深化警示教育,学习中央、省、市有关通报精神13次,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剖析2022年以来市纪委查处的市供销社下属企业有关问题线索及其他有关案件,把握廉政风险防控重点,以以案倒查、跟踪预防为抓手,做好执纪问责以案促改后续文章;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学法守法意识,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四是打造法治文化阵地。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供销讲坛”“万名党员进党校”等载体,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普法”;在办公楼设置文化墙,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画等,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结合“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针对文明城市创建、食药安全、消防应急、安全生产、防范金融风险、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引导全市供销合作系统树立法治意识,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法治观念。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2022年,市供销在依法治市和法治宣传教育上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还不够强,对改革发展中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关注不够、研究不深;二是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宣传教育方式、手段单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努力强化供销社工作人员依法治理能力。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照依法治市年度年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履行好部门法治建设工作职责。牢固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始终坚持运用法律手段应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增强法律意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真正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坚持和完善供销社系统学法制度,提高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完善法治培训和考核制度,实行领导任前法律考试制度,着力增强法治思维和以法治方法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健全完善制度,推进法治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推进普法工作;加大学法、用法的力度;继续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监督机制,提高市供销社依法治社水平。
(三)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法,努力做到供销社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守法。严格贯彻中央和省、市的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进一步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力度,适时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切实提高广大财政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组织落实省市有关学法要求,组织开展干部职工在线学法考试等工作;积极探索新的普法工作思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法,面向不同的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拓展新的普法宣传形式,注重普法宣传的社会效果,提高全系统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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