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8843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3-11-09 |
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
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
为贯彻落实《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玉发〔2021〕23号)要求,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根据《玉溪市市直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如下:
一、共性责任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突出宣传宪法,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3.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
4.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
(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
1.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符合本部门的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
2.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
3.积极参与市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三)做好本单位普法工作
1.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
2.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年度举办的培训班要有法治专题内容,组织国家工作人员现场或线上旁听庭审活动。
3.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推进行业法治文化建设和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四)做好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
1.结合工作实际,对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日、施行日、纪念日及“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五)做好本部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管理工作
1.按照要求及时向市普法办上报汇报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每年第一季度向市普法办抄送普法工作计划,年底前报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2.重要普法节点和重大普法宣传活动结束后两周内向市普法办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3.积极参加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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