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81970 | 文     号 | 玉政务函〔2023〕4号 |
来   源 | 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3-10-11 |
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对玉溪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J20230263号建议的答复
(此件公开发布)
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对玉溪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J20230263号建议的答复
赵宏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智慧政务应用建设项目缺口资金及运转经费的建议》(第J2023026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建议办理工作要求,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涉及办件为“关于帮助解决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智慧政务应用建设项目缺口资金及运转经费的建议”,我局认真研阅,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情况
全市“十四五"数字玉溪建设已经充分考虑此类平台的建设以及提档升级,并向县(市、区)和乡镇延伸。从集约化建设和跨区域办理的目标角度出发,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应该基于省一体化平台或市“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开展。
不建议各县(市、区)独立建设以信息化为主的综合性业务系统,特别是以“互联网+政务服务”及大数据共享为目标的平台应用。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省级统一建设了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玉溪市建设了“一站式”惠民平台,县(市、区)政务服务部门可直接使用,无需再单独建设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近年来,市政务服务局多次组织了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培训,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系统应用培训,指导各地各部门应用好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和“一站式”惠民平台。
三、意见建议
(一)关于将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智慧政务应用建设项目”纳入全市“十四五”数字玉溪建设产业板块进行统筹谋划的情况,建议进一步深化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和玉溪市“一站式”惠民平台应用,不再单独建设政务服务相关系统。
(二)关于给予元江县政务服务大厅运转补助经费50万元的情况。目前,2022-2023年度市级“数字玉溪”预算对市级平台也存在无法全面保障的情况,且根据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同级财政只负责同级预算单位资金保障,市级预算单位财政项目资金不允许下划至县(市、区)”,请元江县政务服务
管理局申请县级财政项目资金解决设备更新缺口资金。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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