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31453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1-11-29 |
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中共玉溪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2021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法治领域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有关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为全市建设“一极两区”、促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玉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
1.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一是开展专题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研究部署学习贯彻措施,为学好、用好、贯彻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研究制定了《玉溪市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各部门积极主动开展学习,贯彻落实条例。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探索创新行政审批管理体制,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玉溪市9个县(市、区)和高新区共集中104个部门768个事项开展“一颗印章管审批”。调整349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组织市、县两级梳理规范部门权责清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做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指导新平县按照权责相称、依法依规、宜放则放的要求和戛洒镇功能定位,科学合理下放136项县级行政职权。
3.审批服务改革取得实效。全面落实开办企业“一窗办、一天办、一次办、并联办、免费办”,实现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办结,市级和部分县(市、区)还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章服务。一般性不动产登记、抵押实现1.5个工作日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实现即时办结。简化水电气报装手续、优化办理流程、降低报装成本,获得用水、用气办理时限分别压缩至5.5个、4.5个工作日以内,低压办理时长压缩至2个工作日、高压办理时长压缩至18个工作日。发挥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纽带”作用,做好帮办代办工作,为项目落地、企业入驻提供一站式、保姆式、贴身式服务。目前,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共跟踪记录项目33个,已完成24个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一些项目的帮办代办得到项目业主的好评,比如今年3月,针对玉溪富康置业有限公司“富康城·伴山云麓一期建设项目”的建设任务紧、工期紧张的现状,安排专人入驻企业直接跟进项目,对接联系各审批部门开辟“绿色通道”,该项目从3月16日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到5月13日取得施工许可证,仅用了40个工作日,赢得了企业的高度赞扬。
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玉溪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立法工作,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定下来。持续抓好营商环境评估发现问题整改,针对2020年全省州(市)营商环境评估指出19项指标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市实际,逐项细化分解出51个具体问题,坚持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督查,对标对表,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在市县两级建立联系和服务企业制度,开通服务企业热线电话,畅通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评价渠道,统一印制发放服务企业联系卡1600份,搭建“政企”联系纽带;创新服务方式,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通过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深入了解企业情况,协调解决企业经营遇到的“揪心事”、“烦心事”,截至11月19日,市级和9个县(市、区)政务服务局共走访企业2243户,收集意见建议198条,建立意见建议处理结果工作台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难题。
5.清理规范中介机构。印发《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玉政发〔2020〕14号),形成《玉溪市第三批拟清理规范的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玉溪市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和《玉溪市市级投资项目技术性审查服务事项目录》。
6.政务服务平台持续优化。全面完成“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政务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市级政务大厅6月底前完成整合任务,服务面积2万平方米,入驻单位53个、400余工作人员,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1230项。市县两级政务大厅全面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新型政务服务模式,实现政务服务事项、部门入驻线上网络、线下大厅“四个100%”。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跨省通办”专窗以及“代办服务”窗口,由专人负责“跨省通办”业务办理,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异地办事服务。全市各级政务服务队伍不断充实、机构不断健全,市县两级形成“两局三中心”(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的管理服务机构。全市74个乡镇(街道)全部建成为民服务中心,709个行政村(社区)全部建成为民服务站,村(社区)通过vpn和vpdn方式全面接入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建成以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为主体、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为枢纽、村(社区)为民服务站为节点,立足基层、面向群众、覆盖城乡的四级政务服务平台体系。
7.政务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全面梳理规范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梳理完善市级政务服务事项422项,县级433项,乡级57项,村级25项。进一步压缩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时限,截至11月22日,省政务服务平台中市本级共承接发布政务服务事项1230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平均压缩83.55%;其中承诺1个工作日办结的事项有524项,占总事项42.6%,事项数较2020年2月提高了40.06%;承诺5个工作日以上办结的事项有424项,占总事项的34.47%,事项数较2020年2月压缩了46.29%。在2020年度云南省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中,玉溪市政务服务综合评估指数83.17,排名全省第二,总体上处于“较好”水平。
8.网上服务效率明显提高。与省同步建成市、县、乡、村四级网上服务平台,按照“五级十二同”标准梳理形成了统一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办理流程、申报材料的实施清单。市本级承接发布的1230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事项957项,全程网办率77.8%。各县(市、区)网上可办率也均达到100%,全程网办率超过80%。市、县(市、区)政务大厅设立“一部手机办事通”体验专区,安排专人引导群众下载、使用“一部手机办事通”办理服务事项,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763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上线“一部手机办事通”,活跃用户突破48万,掌上办件量达184万。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取得初步成效,不动产登记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玉溪人才网、公积金等系统实现与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公积金基本信息查询、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等事项依托全国、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跨省通办、全程网办。
9.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在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配备评价仪,主动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做到“一事一评、一环节一评”。强化评价数据的效能分析和运用,评价结果纳入每月评优评先和年度综合考评,倒逼审批部门和工作人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2021年1-10月,全市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总数为827110条,满意评价827099条,满意度99.99%。11条不满意评价已督促部门回访整改,整改完成率100%。
10.建立和完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2021年1月4日印发了《关于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要求部门更新编制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截至目前,37家有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已全部完成办事指南编制。办事群众可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实时查询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同时政务服务大厅已投放72项高频事项的纸质版办事指南,供办事群众取阅。
11.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断优化。出台《玉溪市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工作》等8个文件,构建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督体系建设。梳理完善公共资源监管权力清单及执法人员名录库,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场地标准化、制度建设规范化、交易流程系统化,打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互联网+保证金”、“互联网+保险保函”系统对接工作,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系统迭代升级和商品巡查巡检工作,连通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监控体系,为建成全省统一“云上云”夯实基础。截至11月25日,全市共完成交易项目932个,成交金额184.88亿元,节约资金9.83亿元,溢出资金
12.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市级部门已认领监管事项数量949项、实施清单数量855项,监管事项覆盖率86.80%,实施清单完成率97.94%,及时处置风险预警线索。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市级部门已认领监管事项数量989项、实施清单数量821项,监管事项覆盖率80.66%,实施清单完成率67.23%。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
为加强对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省政府关于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玉溪市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起草了《玉溪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玉溪市人民政府第35号公告),按照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经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执行。
(三)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根据《玉溪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制定了《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一是全面贯彻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领导班子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强化集体领导观念,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科学决策能力,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二是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主动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出工作组参与“三重一大”事项研究。
2.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宏伟目标的确定,要求政府各职能部门工作要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势在必行,用法治手段破解发展难题。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是政府推进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重要载体,是坚持以人为本、转变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有效形式。为此,政务服务管理局聘请法律顾问显得尤为重要。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和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局聘请云南汇欣律师事务所肖青律师为法律顾问,统一处理发生的法律问题,从而确保我局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独特的优势和作用。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
完善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管机制,一是理顺工作运行体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稳步推进行权利平台依法规范有序运转,切实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和工作实效。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积极推进市内项目多、办件量大的部门行政审批科室单设工作,全面清理各部门向窗口首席代表授权情况,督促各部门主要领导充分授权窗口。建立完善以现场监管、电子监察、媒体和社会监督多位一体的监督机制,不断提升监督实效。二是通过统一的“审批网”和“交易网”,将审批诸要素、公共资源交易诸流程等每一个细节都固化、格式化、规范化地公示在网上,接受监督。基本都开通了门户网站,大厅设置触摸查询机、大屏幕显示屏、办事指南资料架、评议箱等,搭建了公众互动交流和监督平台。在大厅聘请监督员和建立领导及工作人员带班巡查制度,对各窗口受理、办理行政许可和管理服务事项进行监督,督促窗口工作人员转变服务观念,提升服务质量和依法办事水平,有效地促进了政风行风建设、预防了腐败。
(五)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方面
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完善措施,确保社会稳定。一是建立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维护社会稳定预警工作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制度》《信访工作制度》和《政务服务大厅日巡查制度》。成立了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科学有效的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有机结合的格局,更多采用调解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建立完善本单位严重妨害社会稳定事件的管理工作台账,完善应急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体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管理与非常态管理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组织、预案、物质等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加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法制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其预防和处置窗口发生突发事件的能力。二是认真抓好矛盾纠纷排查。重视政务大厅内部的矛盾纠纷排查,由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安全防卫工作,做到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对掌握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和排查出来的各种矛盾纠纷,配合政务服务管理科工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对窗口工作人员与办事群众发生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化解,积极打造一个作风文明、群众满意的政务服务大厅。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方面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实普法宣传教育制度,进一步强化全局干部职工及大厅窗口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理念,促进政务中心法治建设。一是坚持学习制度。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学习法律法规制度,将普法学习纳入年度单位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规定科目、合理安排自学科目等形式抓好学法用法工作。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每年2次,法治专题讲座2场次。二是创新宣传载体,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做好开展每年的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通过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宣传标语、利用电子显示屏、法治宣传栏开展普法宣传等形式,在政务大厅营造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三是重视法治思维养成,在学习和实践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从关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法治的认识,怀有对法治发自内心的认同和尊崇。深刻认识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带头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扑下身子、躬身实践,凡是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第一原则就是按法律办事,有法律规定的,遵循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遵循法治原则、法治原理。善于总结教训经验,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看问题、办事情的能力。
(七)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一是根据《2021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具体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为把法治建设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所需经费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在局机关办公经费中统一安排列支。三是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推进贯彻落实。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建立起整体协调、分工合作、信息互通、共同推进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在全系统形成人人有责、积极参与、法治共建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意识和思维有待强化。经过阶段性法治教育洗礼,全局干部职工的确进一步夯实了法治知识基础,巩固了法治建设理念,强化了法治思维,但是,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究其原因一是自身法治建设力度不够,成效不显著;二是法治建设意识的培养是一个系统性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还存在许多短板、弱项。在2020年全省州(市)营商环境评估中,玉溪市总体得分为70分,排名全省第11位。19项参评指标中,市场监管环境、获得信贷、综合环境、法治环境、企业破产、开办企业及注销企业、财产登记、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8项指标问题相对突出。
(三)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部门协作联动不够。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很多优化营商环境的指标涉及部门较多,需要各部门密切协作配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意识不强,存在权责不清、推诿扯皮、工作落实不力等情况,一些部门内部责任压得不实,对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工作目标,强调客观困难多,主动攻坚不够。
(四)服务市场主体的能力方面有差距,干事创业的氛围需要进一步强化。对全国、全省的发展态势了解不及时,机械落实上级的工作要求,抓落实还存在固化思维,工作中有畏难情绪,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缺少明确具体的操作规范,一些部门创造条件、创新方法抓工作的主观能动性不强,开拓创新、苦干实干的精神不够,服务市场主体办法措施不多,要素保障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创新,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再调整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二是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稳步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三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探索推进“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等改革。四是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办,一般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全面压减至61个工作日以内。五是持续做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加大对新平县戛洒镇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指导力度,进一步加大精准赋权力度,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促进戛洒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是大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梳理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推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就医结算备案、户口迁移等74项事项异地办理。二是推进市、县、乡、村四级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加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广、运用。三是加强对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体的针对性引导和主动帮办代办服务。四是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不断健全评价结果与考核挂钩机制,强化服务差评整改落实,加强评价数据分析应用,有效推进以评促改、以评优服。
(三)持续加快数字政务建设。一是从企业群众需求出发,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数据互联共享。二是加大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广运用力度,推动市、县两级自建政务服务业务平台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依托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助推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实现网上可办率100%以上、全程网办率90%以上。推进“减证便民”,编制并公布证明事项清单,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的纸质材料减少60%以上。三是推广运用“一部手机办事通”,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力争活跃用户和办件量有大的突破。四是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升精细化、人性化、高效率政务服务水平,实现政务服务“好评率”达99%以上。五是以“政银合作”方式,按照全省“七个一”模式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流程电子化。
(四)持续提升智慧监管水平。一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制度,实施更加精准更加有效的监管。二是加强取消和下放事项监管,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由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加强对日常监管事项的风险评估,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强化高风险环节监管。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的要严格监管,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四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五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联动执法机制,完成全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水利项目专项整治工作。
(五)持续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一是精准落实国家、省惠企政策,建立惠企政策统一汇总发布申报机制,实现惠企政策一网发布、一网咨询、一网办理。二是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继续执行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等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三是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支持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定,对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可自主开发评价规范。四是优化人才服务机制,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证。扩大就业,将灵活就业、共享用工岗位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对设立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给予支持、提供便利。五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落实知识产权注册便利化措施,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和仲裁调解工作机制。
(六)持续优化公共服务。一是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推行税费合并申报,完成财产行为税收一体的纳税申报,优化完善电子税务功能,深入开展非接触式的办税缴费服务,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个人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办。二是优化动产不动产担保登记服务,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的电子证据。全面实现全市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办理全程网办。三是进一步优化水电气网公共事业服务,持续清理报装过程的附加审批要件和手续,压缩报装环节和时限,降低报装成本。
(七)持续推进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放管服”改革,优化社保缴费业务流程,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全面实现企业社保缴费“网上办”,个人缴费“掌上办”。二是将城乡各类用人单位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简化工伤保险领域证明材料和事项,压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理时限。三是优化医疗、医保服务。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及身份识别、诊疗信息、报告单结果等信息在不同医院互通互认,实现参保群众可自主选择使用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做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有关工作,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线上办理。
(八)持续做好协调联动推动政策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持续清理和修订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要求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九)持续健全完善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保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评价渠道的畅通,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等多元化渠道完善与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定期听取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外来企业反映和诉求,提升主动服务意识,为市场主体提供政策信息,依法依规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完善企业和群众评价机制,坚持以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评判改革成效的标准,持续实施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及时公开评价结果,强化差评整改,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有机衔接的工作闭环,做到群众参与、社会评判、市场认可。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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