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51630741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5-09-30 |
关于公开征求废止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34号),经研究,玉溪市湖泊管理局拟废止《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玉抚规〔2020〕2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10月31日前,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反馈至玉溪市湖泊管理局,并提供反馈人联系电话、地址。
联系人:杨星
联系电话:0877—2016183
电子邮箱:23117281@qq.com
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玉溪市湖泊管理局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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