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582349 | 文     号 |   |
来   源 | 市纪委监委网站 | 公开日期 | 2025-01-23 |
中共玉溪市湖泊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4月2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湖泊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5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湖泊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局党组坚决认领巡察反馈提出问题,坚持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整改精神和坚定不移的政治态度推动问题整改,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机关各部门、各处、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推进整改各项工作;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对照职责,具体抓实各项问题整改落实。
(三)细化梳理措施,明确整改任务。严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召开党组会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一并梳理汇总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制定《中共玉溪市湖泊管理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件件有分工、事事有人管。同时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工作例会调度内容,精准掌握、推动问题整改。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利用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工作例会等会议,由主要领导领学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市湖泊保护治理有关专题会议精神,并带头研究贯彻落实工作。二是落实《中共玉溪市湖泊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试行)》,认真开展学习研讨。三是依据《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三湖”《条例》),强化“三抓一强”职责,印发实施“三湖”保护治理71项重点工作任务。四是制发《玉溪市构建“五位一体”湖外水资源循环利用闭环体系2.0版工作方案》,深化闭环体系,推动市县两级各尽其责,形成工作合力。五是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党组书记亲自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要问题、处置重大事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2024年以来,共报送党委信息98条,政务信息59条;“玉溪三湖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50期1196条,认真做好“三湖”舆情的登记、反馈、处置工作。
(二)关于“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有差距,落实推进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十四五”规划的统筹调度,落实“任务化、项目化、清单化”要求,强化统筹调度,实现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积极协调筹措资金,提高项目完工率和生态效益,不断消减污染负荷,推动“三湖”水质不断向好。二是督促协调澄江市等3县(市、区)落实属地责任,加强“三湖”“两线”内4个事项清单管控。按期开展4个事项清单调度督导、通报提醒。三是强化对4个事项清单涉及市湖泊管理局牵头的23个事项的督导管控,已完成退出1个,剩余事项定期调度并加强对澄江市等3县(市、区)的督导帮扶,力争按照要求完成退出工作。四是推动“三湖”《条例》“六进”工作,扩大条例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五是印发《关于做好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生态保护核心区建设项目审查工作的通知》,从严把关审查“三湖”生态保护核心区内建设项目。
(三)关于“涉‘湖’督察检查、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印发提醒、督办通知,每月调度督促2021年度、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巡视督察检查反馈意见涉及“三湖”问题整改情况。二是统筹推动湖外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从1.0版向2.0版迭代升级,抚仙湖5条、星云湖4条、杞麓湖3条闭环线路基本建成,完成农业水价改革5.05万亩。玉溪做法在人民日报、云南日报等媒体上先后报道,省总河长令将玉溪做法向全省湖泊流域推广。
(四)关于“夯实全面从严治党基础不牢,‘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2次,听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报告2次,带队开展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2次,与分管部门研究部署4次,开展谈心谈话12人次,集体廉政谈话2次,讲授纪律党课1次。二是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召集分管部门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1次,听取分管部门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11人次。三是按季度派出并完成党组成员管党治党责任工作提醒清单12份60项。四是持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为期两天的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展集中学习2次,开展纪律党课讲授8次。五是充分发挥机关纪委职能作用。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2次,开展随机检查2次,督促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六是筑牢廉洁防线。组织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和开展警示教育专题活动各1次,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107份和“八小时外”廉洁自律承诺书199份。
(五)关于“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有短板,‘四风’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以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制度机制为突破口,修订工作规则、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二是严格对照标准审核报批公文,规范精简发文,提升公文质量。2024年规范发文11件,公文质量逐步上升。三是制定印发了《2024年度沿湖县(市、区)生态建设工作综合考评方案》,将考核指标简化为2项。四是修订印发《中共玉溪市湖泊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对党组会议程序进一步规范。五是修改完善11项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决做到“无预算,不采购”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六)关于“队伍建设管理不到位,党建引领作用发挥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持续巩固党支部规范化创建成果,开展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及整改提升工作,推动党务干部开展学习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能力。二是择优发展入党积极分子2名,完成1名预备党员接收、3名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三是安排机关党委委员负责统筹指导好各党支部党建及发展党员工作。四是完成2024年专业化干部人才引进工作,引进生态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名。五是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邀请24名专家组建了“三湖”保护治理专家库,选派专业技术人员11人参加“三湖”省级科研项目研究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基层每个党组织、每名党员干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细落实。
(二)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三湖”保护治理工作的重要契机,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做好“三湖”保护治理各项工作相结合,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和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市委“敢作敢为、敢于推动、亲力亲为、扛实责任”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履行好工作职责,推动“三湖”保护治理各项工作提质增效,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三湖”保护治理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877—2294113;电子邮箱:yxsfxhgj@163.com。
中共玉溪市湖泊管理局党组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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