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91093442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9-10-28 |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玉溪市商务局关于举行《玉溪市城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修订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玉溪市商务局关于举行《玉溪市城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修订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玉溪市商务局决定举行《玉溪市城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修订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玉溪市城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修订草案)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19年11月在玉溪市红塔区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第2号公告中公布。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其中:
1.本市年满18周岁,与《玉溪市城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修订草案)有关或者关注该办法的公民10至13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报名申请人员中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至7人。
3.当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人员不足时,由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玉溪市商务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玉溪市市场监管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1.传真报名:报名传真:0877-2614360;2.网上报名:请登录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yxszfxxgk/)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szjxzspk@126.com 。采用传真报名的也可使用此报名表。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18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玉溪市市场监管局、玉溪市商务局将于2019年11月13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yxszfxxgk/)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于听证会举行前3个工作日内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六、相关要求
(一)听证代表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并准备好发言提纲。
(三)以个人名义参加听证会的红塔区以外的人员,参加听证会期间的食宿费用及往返交通费用由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玉溪市商务局承担。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李银葵、杨帆,0877-2059057;
玉溪市商务局,蔡倩、马云洁,0877-2034688。
附件:1.《玉溪市城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修订草案)
2.《玉溪市城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修订草案)说明
3.《玉溪市城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修订草案)听证会报名表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玉溪市商务局
2019年10月28日 2019年10月28日
附件1《玉溪市城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修订草案).docx
附件2《玉溪市城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修订草案)说明.docx
附件3 《玉溪市城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修订草案)听证会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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