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62270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5-09-15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8月27日在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上
玉溪市审计局局长 陈雪峰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相关规定,市审计局依法对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科学规范开展审计,着力提升监督质效,为玉溪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审计保障。
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全市审计机关共实施审计(调查)项目126项,查出违规金额3.74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34.06亿元、非金额计量问题861个。审计处理应上缴财政2.91亿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1.53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核减1.30亿元。审计促进增收节支4.45亿元,其中:已上缴财政3.44亿元(含以前年度应上缴金额2.84亿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1.01亿元。审计后挽回损失3.06亿元。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02项。提交的审计专题报告、综合性报告等被上级审计机关及市县党委政府批示、采用246篇·次。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深入实施系列三年行动,全市经济持续稳步发展,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298.39亿元,支出总量283.66亿元,年终结转14.7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78.40亿元,支出总量173.72亿元,年终结余4.6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2.74亿元,支出总量293.00万元,年终结余2.7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6.38亿元,支出98.5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9.55亿元。
重点审计了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预算执行及高新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33个一级预算单位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5.15亿元未编入年初预算。二是10个预算单位12个项目预算3,696.36万元未形成支出。三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5.45亿元未按规定时间下达。
(二)玉溪高新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国有公司收取的公租房租售收入735.91万元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关规定上缴财政。二是3个账户超过2年以上的存量资金241.03万元未上缴财政。三是2个账户非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资金542.71万元未编入部门预算。四是欠拨12项上级专款827.38万元。五是往来款挂账长期未清理16.10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重点对5个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12个下属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收入征缴不严格。主要是1个单位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490.56万元,1所学校未收回用公用经费代垫列支的4家公司水电费等21.48万元。
(二)政府采购执行不严、监管不到位。一是3所单位未严格执行采购规定。二是1所学校3个食堂承包方部分大宗食材未由协议约定的供货方供应,2所学校5个项目委派的采购人评委无授权书。
(三)项目绩效自评亟待规范。一是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2个单位7个项目权重指标设置不合理,产出指标及效益指标分值不符合规定;3个单位15个项目21个绩效指标设置不可量化。二是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真实。3个单位33个项目未开展满意度测评,但满意度测评指标自评为满分;4个单位部分项目实际未完工,自评为完工。
(四)项目监管不到位,项目绩效发挥不充分。主要是1个单位疏于监管,导致部分县已下发的胶体金检测农药残留试纸条使用率较低。
(五)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一是3个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未及时修订。二是1个部门所属8个单位执行政策不严格,部分管理岗人员或离开特殊岗位人员仍然领取特岗津贴。
三、重点投资项目及民生保障审计情况
(一)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主要对3个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3个项目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及待摊投资3,571.62万元,2个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不准确、不完整。二是2个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主要存在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控制不严,竣工图不完整、不准确以及部分材料未确认价格,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三是1个项目程序履行不规范,超批复新增建设内容67.12万元未履行决策程序,未办理设计变更手续等。
(二)玉溪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全市注册登记的615座水库运行效益和151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规划和政策落实方面。一是蓄水任务未完成且统计不实。未完成省级下达2024年库塘蓄水任务1,183.42万立方米,4个县2024年蓄水量报告不实,7个县67座小型水库蓄水统计不实、上报蓄水量超过库容。二是规划内部分项目执行不到位。玉溪水利“十三五”、“十四五”规划中132座水库未实施清淤增效工程,112座水库淤积严重,淤积量达3,236.34万立方米、占正常库容的18.84%;1个县2座水库未在规划期内开展除险加固,长期“带病运行”;1个县1座水库竣工验收后长期未开展安全鉴定,存在输水涵洞渗漏等病险隐患。
2.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一是18座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投资控制不严。其中:11个项目超概算投资253.37万元、7个项目多计多付工程结算价款50.98万元。二是117件水库信息化项目未正常发挥效益。6个县已建成的84件雨水情测报设施和33件大坝安全监测设施未正常发挥效益。三是部分水库除险加固及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4个县11座水库安全鉴定单位资质不符合规定、7个县52个水库项目长期未完成竣工验收、5个县48个项目未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同时部分水库在除险加固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工程签证不实、变更手续不齐全、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等管理方面的问题。
3.资金筹集使用方面。一是9个县未拨付上级补助的水库除险加固和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1.41亿元。二是1个县因资金筹措不力导致1个水库扩建项目停工。三是2个项目199.64万元建设资金使用不规范。1个单位挪用补助资金120.00万元;1个单位超进度支付工程费用79.64万元。
4.水库运行管理方面。一是3个县长期未妥善处理4座失能失效水库。二是4个县10座水库因渗漏严重等原因未能有效发挥投资和蓄水效益。三是2个县2座水库正常蓄水位下有耕地360.19亩侵占库容。
(三)玉溪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审计情况
对玉溪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6个县项目实施方案部分建设内容与规定不符。二是4个县应拨未拨专项资金1,722.08万元。三是1个主管部门未对下属2个单位已申报变更实施方案和年度项目建设计划进行审核,已支付费用777.90万元。四是4家市级公立医院和4个县医共体总医院未经审核先行开展信息化项目建设相关工作,部分单位已支出资金597.37万元。五是4家市级公立医院和6个县医共体总医院调整项目明细未按程序申报审核,部分单位已支出资金724.07万元。六是3家市级公立医院和3个县医共体总医院挪用专项资金80.07万元。
(四)玉溪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农业固体废物处置相关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对9个县及市级有关部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农业固体废物处置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制度不完善。4个县未编制生活垃圾处理应急预案;4个县未制定厨余垃圾管理制度;市本级及4个县未建立建筑垃圾处置工作协调机制等。二是资金管理不规范。9个县应收未收生活垃圾处理费1,479.90万元;4个县应缴未缴生活垃圾处理费218.79万元;1个县2家国有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建筑垃圾消纳费879.31万元。三是监督管理不到位。1个单位及9个县共135个建设项目未编制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3个县未组织开展厨余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3个县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企业未办理服务许可证等。四是部分项目管理不到位。3个县3个生活垃圾处置建设项目进展缓慢;1个县2个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未通过环评验收即投入使用、2个生活垃圾填埋场未办理排污许可证;1个县2.12万亩加厚高强度地膜回收任务完成不实。
四、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1个国有公司融投建管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完成经营业绩目标任务。二是收款收据管理混乱。三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少确认收入、税金及附加421.95万元,收入、成本长期未结转等,导致企业损益不实。
五、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在国有企业、市级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等审计中,持续关注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资产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方面。一是3家公司资金管理不严格,应收未收、应缴未缴租金等收入2,626.82万元。二是2家公司资产管理不规范,使用绩效不佳。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一是资产管理不到位。14个单位181项资产1.48亿元未入账,7个单位88项原值247.24万元资产账实不符。二是资产清理处置不规范。14个单位未及时处置已损坏资产286项原值214.18万元,3个单位未经批准处置固定资产9项原值38.62万元。三是资产长期闲置,未充分发挥效益。7个单位69项原值436.05万元的资产长期闲置。
(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对1个县的1名领导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开展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部分目标。二是林业等部分重点生态修复项目决策不规范。三是自然资源资产监管责任落实有差距,存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保护不到位、临时用地超批准范围使用或到期未恢复等问题。四是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资金管理不规范,项目运行效益不佳。1个单位违规出借土地储备资金给县属6家单位及企业用于支付工程款或偿还借款,尚未收回2,699.62万元。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审计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事项)63项,主要涉及五个方面:一是违反招投标管理及用地审批等相关规定15项。包括投标人串通投标、应公开招标未公开招标、先建后批等。二是未正确履行职权12项。包括监管不到位、违规经商、贪污公款等。三是违反财经纪律19项。包括公款私存、虚列支出套取资金、收支未入账、挂靠等。四是损害自然资源、环境保护不到位4项。包括违规占用耕地、污染环境等。五是其他违规违纪问题13项。包括偷税漏税、违规收费、弄虚作假等。
七、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科学精准编制预算。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严格以收定支,合理确定支出标准和规模;及时清理交叉重复、兑现困难等低效无效政策,提高政策协同性和预算精准度。加强全口径预算统筹管理,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依规将取得的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编报。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必需支出,持续压减预算单位房租和物业管理费,加强重点民生、重点项目的财力保障,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质效。加强前期工作谋划,提高资金分配、下达、拨付时效,加快项目组织实施和预算执行进度。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和目标管理,编实编好绩效目标;建立绩效监控常态化预警纠偏机制,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加强自评结果复核,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完善政策、加强管理有机衔接,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
(三)严格落实惠民政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压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公立医院改革等民生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进度。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置工作协调机制及农用薄膜、秸秆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农业固体废物处置的指导和监管,建立住建、生态环境、城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确保垃圾管理相关制度有效执行。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健全水库管理机制制度,全力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清淤增效和水库信息化设施建设工作,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防洪兴利效益充分发挥。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注:本报告对县(市、区)级行政区统称为县。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级地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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