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47030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6-01-30 |
玉溪市防震减灾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玉溪市防震减灾局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是《法治玉溪建设规划(2021—2025年)》收官之年,市防震减灾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循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工作思路,紧扣防震减灾年度核心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全市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一)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刚性约束,高位统筹推进。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总体工作计划,制定《玉溪市防震减灾局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执法协调监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执法协调监督、普法依法治理三大工作重点明确细化29项工作任务,实现法治建设与防震减灾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全年召开3次党组会议研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等法治建设重点议题,构建起“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抓落实、各科室协同配合”的闭环工作格局。认真按要求组织开展执法主体资格及执法人员清理,严格落实《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完成涉企行政检查备案清理,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两违四乱”专项整治及群众身边突出问题整治,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规范性文件1件,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全年公开政务信息409条,防震减灾法治工作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二)健全常态化学法机制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制定《中共玉溪市防震减灾局党组202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明确学法重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纳入学习重点,通过专题研讨、专家授课等形式开展中心组学习,年内组织中心组学习8次。落实省、市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要求,组织21名持证执法人员通过集中培训、在线教育等方式,完成了不少于60学时的法律知识学习,组织全市防震减灾系统开展规范执法工作流程、区块链平台运用、案卷评查、行政执法工作实践、民法典等5场次法治专题培训,执法队伍专业素养显著提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应持证尽持证”要求,组织5名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证申领考试,督促各县(市、区)防震减灾局做好执法证申报工作,确保执法队伍全员持证、合规执法。截至目前,全市持有防震减灾领域行政执法证件78人、持证比例77%,有力支撑全市防震减灾领域行政执法常态化开展。
(三)完善工作制度支撑
聚焦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以权责清单梳理为抓手、以协同联动为支撑,全面强化工作制度支撑作用,大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一是梳理更新完善《玉溪市防震减灾局权责事项清单》,明确“法定职责必须为”职权范围,研究制定《玉溪市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系统梳理18项执法事项,明确划分科普宣传、监测预报、抗震设防3大执法领域,细化行政检查10项、行政处罚6项及其他行政职权2项,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建成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的防震减灾行政执法体系。二是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地震局报送工作情况,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三是加强与市司法局、市住建局等部门的工作对接,开展跨部门工作协调3次,有效解决执法协同、普法联动等工作堵点。四是建立重大工作事项法治审核工作机制,续聘云南恩奇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担任单位法律顾问,年内累计为单位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23件,保障工作决策合法合规。五是每年将法治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切实保障,为玉溪市防震减灾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法治政府建设核心实践成效显著
(一)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流程,明确由业务科室(震防科)牵头,根据执法工作需要,结合监测预报、抗震设防、科普宣传三类执法事项业务特点,按照随机原则从全局执法人员中抽取组成执法小组,由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小组组长统筹研判确定执法小组的工作协调方式。加强行政执法全流程信息化监管,依托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进行全要素登记公开,落实行政执法事前及事后公示要求,做到了检查前有计划,检查中有记录,检查后有结果,执法检查全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行政执法案件全面录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案件平台校验通过入库率100%。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消除行政执法工作廉政隐患。加强执法监督,实行自我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日常执法案件由局执法协调监督小组进行监督,做到一案一审;市局全年执法案件在司法部门指导监管下以案件评查工作为载体集中进行监督;县级全年执法案件除接受司法部门监督外,市执法协调监督小组每年对各县(市、区)执法案件集中组织一轮抽查监管;严重、特别严重违法情形的执法案件全流程接受法律顾问监督,并由法律顾问出具结案审查意见。
(二)法治赋能防震减灾监管业务
2025年,玉溪市防震减灾系统扭转多年来困扰防震减灾部门行政执法难以落实落地的困境,实现行政执法工作“零的突破”,全年开展行政执法102件(市局11件),均为行政检查案件,未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其他类型执法事项,检查涉及单位、社区、学校等不同对象,检查对象的选择兼顾了重点项目、民生领域和潜在风险点,体现了监管的针对性和覆盖面。检查工作聚焦防震减灾核心监管领域,主要包括: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落实情况;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及重要基础设施的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地震监测设施与观测环境保护情况;基层地震应急预案管理与应急准备情况等。其中,结合省地震局工作要求,联合市人大、水利、住建、交通等部门对亚尼河水库、江通华垃圾焚烧发电厂等4件重大工程项目抗震设防情况开展了监管,共计对辖区内78件建设工程开展日常监管。通过更加积极地围绕业务中心开展执法检查的工作方式,促进了全市各重点单位、各行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定要求,强化地震观测环境及历史地震遗址保护工作力度。
(三)强化政务服务能力建设
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市场准入壁垒常态化核查工作要求,履行防震减灾服务地震经济建设法定职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各类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地震安全保障。一是完成大红山矿尾矿库选址等2件地震安全性评价现场监管检查,严守重大项目安全底线。二是为红塔区观音山工业园区出具断层避让意见,助力园区升级创建。三是参与清水河储水蓄能项目设防协调论证,为项目科学设防提供技术指导。四是为华宁县陆寨沟水库工程等4个建设项目的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出具行业意见,保障项目用地合规。五是履行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完成科教创新城、高铁新城等多个城区、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抗震设防篇章的论证工作。六是指导县(市、区)防震减灾局完成易门托幼中心、澄江养老中心等项目的设防咨询意见办理,确保民生项目选址安全、建设合规,以高效政务服务推动项目顺利落地。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高质量完成“八五”普法规划验收工作,将普法宣传工作深度融入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六进”工作中,有效提高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知晓率。重点抓住“1·05”通海大地震纪念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1·6”云南省防震减灾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关键时间节点,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参加“三下乡”、科技活动周、科普大篷车、全国科普月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防震减灾主题广场宣传、科普讲座、疏散演练等活动,广泛传播防震减灾知识技能,努力增强公众防震减灾意识。今年以来,开展法治相关专题科普讲座44场次(受众12314人次),开展广场宣传31场次(现场咨询3181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4423份。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年来,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扣防震减灾核心职能稳步推进,在普法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制度框架搭建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高标准和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短板与不足。一是法治人才队伍力量薄弱,专业支撑严重不足。本部门现有工作人员均无法律相关专业教育背景和从业经历,法治工作均由业务人员兼职承担,未能满足法治政府建设关于设立公职律师等有关要求。二是行业法治建设短板制约执法实践。受体制机制影响,防震减灾领域法治建设配套制度出台时间相较于地方法治建设要求普遍迟缓,业内执法实践普遍不足,缺乏常态化执法指导与交流平台,尽管当前已率先探索建立相对规范的执法工作流程,但执法工作仍处于经验积累起步阶段,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实操应用能力不足。
五、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求贯穿防震减灾工作全过程,以高水平法治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玉溪市防震减灾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对标对表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法治建设工作决策部署,积极谋划下一个五年法治建设方向,及时、主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持续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党组领导下,高位推进、高效决策。认真落实执法普法工作责任,不断丰富普法宣传载体。
(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落实领导干部旁听庭审要求,坚持每年开展法治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通过法治讲座、集中学法、法治宣传等形式,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思想认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的能力,自觉接受法律等各方面监督,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防震减灾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履职能力。
(三)持续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坚定《玉溪市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通过不断完善执法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工作能力、提高信息化监管平台应用水平、丰富执法监督手段,全面提升我市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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