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58149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5-01-22 |
玉溪市防震减灾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玉溪市防震减灾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玉溪市防震减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玉溪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不断夯实。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云办发〔2017〕51号)规定,玉溪市防震减灾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发挥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2024年,一是持续将学法用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2024年度共计开展6次法治相关内容的集中学习活动。二是局领导班子研究推动法治工作,上半年先后组织召开2次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工作,研究《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作出工作报告,并通过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研究制定《玉溪市防震减灾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玉溪市防震减灾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对本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列出工作任务清单,确保法治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与防震减灾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日常工作中,定期不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分析存在问题,与单位中心工作同检查、同督促落实。三是每年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切实保障,为玉溪市防震减灾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要求逐级梳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9月玉溪市发布的市级行政许可清单中不再包括防震减灾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2024年,按照市政务服务局《关于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函》,市防震减灾局对权责清单进行了梳理,将权责清单中原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删除,玉溪市、县防震减灾部门无行政许可事项。省地震局现有事项为“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事项权限只到省级地震部门。2024年,省地震局先后印发《地震安全性评价现场工作检查实施方案》《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两项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先后制定印发《玉溪市防震减灾局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现场工作检查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地震安全性评价现场工作检查及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年,玉溪市共计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现场工作检查项目1个;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重大工程(水库)2项、重要工程25项、学校医院27项、一般工程42项,共计94项,年度监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年内未发生地震观测环境破坏、地震安评项目现场监管检查等其他行政事项。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研究制定《玉溪市防震减灾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玉溪市防震减灾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细化清单》,对未来五年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法治工作落到实处。
2.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向市政府办报告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并就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进行说明。2024年本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认真配合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管理有关工作。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局党组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循“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明确《玉溪市防震减灾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并向社会公布。2024年市防震减灾局参照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程序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件——峨山县城区断层精确定位与影响评价项目,先后在峨山县组织实施公众参与座谈会,邀请省内外行业专家到峨山县开展实地踏勘并组织专家论证会议,邀请单位法律顾问就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并通过局党组会议审议《项目建议书》,推动项目规范实施,项目最终获得市政府专题会议及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2024年续聘云南恩奇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继续担任单位法律顾问,因本单位缺少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人员,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要求,积极统筹推进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工作,由法律顾问履行公职律师相关职责。2024年,法律顾问参与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协议20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法律意见审核1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1次,为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典型案例解读”。
3.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推动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重点对单位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行政执法情况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等工作进行公开。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开展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市防震减灾局历来重视行政执法工作,结合工作认真对照《玉溪市委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整改工作方案》进行逐项自查,但由于行业特点,近年来行政执法数为0,部门执法职能弱化,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体现不足。下步将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文件的学习,熟悉本单位制定的实施办法、服务指南、事项流程图等内容,促进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2.案卷评查工作。上一年度,玉溪市防震减灾局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坚持定期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案件办理方面政策文件,为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奠定基础。
3.行政执法人员管理。2024年市防震减灾局未新增申报行政执法人员,未组织人员参加考试,做好执法证件、执法信息管理维护,及时更新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内信息,推进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运用。认真贯彻落实《玉溪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要求,按照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开展60学时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依托中国地震局干部教育平台开展执法业务学习培训,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日法律知识学习、开展旁听庭审及以案释法相关学习活动,按照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开展中期评估相关工作。
4.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市场准入壁垒常态化核查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不断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要素,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2024年未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无行政执法事项。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做好行政调解相关工作,成立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执行《云南省行政调解规定(试行)》和《玉溪市行政调解规定(试行)》,制定《玉溪市防震减灾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按时报送《玉溪市行政调解工作情况统计表》,多年来没有发生行政调解事项。
(七)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宣传和地震科普宣传教育共同推进。一是有力有序推进“地震科普·携手同行”主题活动开展,联合教育、科协、民宗在全市范围内选定110所学校作为2024年度主题活动学校、印发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各校教师参加省地震局和中灾协举办的科普传播师线上及线下培训,110所主题活动学校共计223名教师完成了学习培训任务,协助省局讲师开展进校园主题讲座。“5·12”期间调动发挥传播师作用,全市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讲座(含主题班会)约1197场次、95530人次;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约768场次、191234人次。二是在全市各中小学校全面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第一课”活动,全市101所学校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讲座共开展127次,33732名师生参与;地震应急演练243次,55558名师生参加;主题班会387次,受众学生46371名。三是认真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讲大赛及知识竞赛等各类主题竞赛活动,联合教体、应急、科协4家单位共同组织举办玉溪市2024年度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各县(市、区)选派36名选手参加市级竞赛,向省局进一步选拔推荐3名选手参加省级竞赛,1名选手获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推荐玉溪市第六中学师生代表玉溪参加云南省中学生知识竞赛,获优秀奖;组织开展组织防震减灾主题手抄报竞赛活动,收到各县(市、区)选送优秀作品98幅,择优向省地震局选送推荐15幅优秀作品;推荐玉溪一小、峨山双江二小录制主题班会示范课参加省级评比。四是持续做好防震减灾科普馆开馆及场馆维护。2024年截至目前,玉溪市防震减灾科普馆累计开馆56场次、接待访客3111人次。五是做好重点时段集中宣传活动。认真做好“1·05”通海大地震纪念日、“5·12”防灾减灾日、全省科技活动周、“11·6”全省防震减灾日等几个重要时间节点的集中宣传活动,全市上下广泛集中开展上街宣传、入校宣讲、上网科普、机关演练等系列丰富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营造了纪念活动浓厚宣传氛围。2024年“5·12”宣传周期间,玉溪市防震减灾系统累计开展联合宣传活动64场次、悬挂宣传标语37条次、发放宣传单(册)20690份、举行各类应急演练322场次(以上统计不含“进校园”统计数)。六是继续推进防震减灾科普进企业工作,按照工作计划3月底前完成了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一轮次全覆盖。七是与红塔区教体局联合推动“馆校合作”共建共育活动,自2024学年新学期起,每周组织一期红塔区中学学校师生到馆参观。八是参加市科协组织科普大篷车及全国科普日系列活动,参加市科技局组织的科技活动周系列活动,完成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总结。九是组织实施防震减灾科普能力提升项目,完成约6万元防震减灾科普馆维修维护及升级改造,完成约4万元科普资料印制,为下步工作开展创造良好条件。十是积极推动开展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全覆盖,制定印发《玉溪市抗震救灾指挥部2024年玉溪市基层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队伍建设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专班组长,编发2.7万册教材,组建146人的教官团队和439人骨干讲师队伍,完成356期21061人的基层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组建和培训,培训人数较2023年同比增长760.69%,实现全市所有村(居)民小组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全覆盖。
2024年,全市防震减灾系统累计直接组织开展科普讲座469场次,受众74064人次,指导疏散演练504场,人次103062参与,开展广场宣传97次,现场咨询722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4312份。
(八)强化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法治思想学习教育。2024年,多轮次、多形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有关专题内容学习,一是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形式组织全体党组成员、科室负责同志参加集中学习,2024年度共计开展6次法治相关内容的集中学习活动。二是积极推行行业法治文化建设和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在单位办公区域更新悬挂了法治文化建设相关展示牌,利用单位LED电子大屏不定期播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国家安全法》等各项法治主题内容,向单位干部职工和外来办事人员宣传相关知识,营造法治文化氛围,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及群众进一步加强法治思想学习教育。三是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积极安排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从事法治工作的人员参加省和市举办的各类法治培训班,从多个渠道学习法治建设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治工作队伍从事法治建设工作的相关素养和能力,确保防震减灾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到位,2024年,参加省地震局组织的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及震害防御工作业务相关专题培训2次,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法治相关专题学习4次。四是综合运用主题党日、党小组集中学习、干部职工会议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干部学法用法能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等警示教育专题片,及时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法违纪典型问题。年内还组织开展国家安全相关法律、保密法、党内法规专题学习,开展法院公开庭审在线旁听活动。征订《法治日报》《云南法制报》《民主与法制》《法治与社会》等法治刊物作为干部职工学法辅助材料。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宪法在你身边”云南省2024年宪法知识在线答题活动。落实“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利用信息公开网、微信工作群等媒体平台转载“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用身边案例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人才队伍力量薄弱,本部门中没有法律相关专业背景工作人员;二是与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规章较少,法治建设工作滞后,部分工作推进落实缺乏制度保障;三是防震减灾部门抗震设防等相关职能职责尚未规范,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工作长期以来缺乏工作实践。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玉溪市防震减灾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细化清单》落实,深入学习贯彻《宪法》《民法典》,对标对表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法治工作决策部署,及时、主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持续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党组领导下,高位推进、高效决策。
(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遵从局党组工作规则、行政管理工作规则,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防震减灾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暨公职律师作用,推动法律顾问暨公职律师全面介入依法决策、行政执法和行政诉讼等防震减灾依法行政各领域、各环节。
(三)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落实领导干部旁听庭审要求,坚持每年开展法治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通过法治讲座、集中学法、法治宣传等形式,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思想认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的能力,自觉接受法律等各方面监督,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防震减灾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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