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0996573 | 文     号 | 530400-005729-20090113-0010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09-01-13 |
玉溪市防震减灾局2008年工作总结及2009年工作计划
2008年,我市的防震减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地震局的具体指导帮助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高度重视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理念,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按照市委二届三次全会确定的“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防灾救灾工作”和市委三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做好中心城区防洪防震体系建设”的要求,认真学习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十项重大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08〕10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大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40号)为契机,紧紧围绕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开展工作,进一步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制,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社会力量,不断提高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平安玉溪提供安全保障。取得了新的成绩,获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推进了全市防震减灾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2008年主要工作
(一)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基本思路。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今年2月20日,我局在通海县召开了全市防震减灾局长工作会议,认真组织与会领导学习了: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1月21日在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国地震局和省地震局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省农办、省建设厅、省地震局联发文件《关于报送农村民居抗震性能普查资料的通知》精神及玉溪市的实施意见和要求。会上,金志林局长传达了《云南省地震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委领导批示的通知》精神和2月1日市政府召开的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并对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各县区局要高度重视震情趋势,认真做好2月2日市政府《传真电报》的贯彻落实工作;二是按照中国地震局和省地震局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组织开展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实施十周年的宣传活动;三是学习贯彻执行好中国地震局印发的《地震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四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民居抗震性能普查工作;五是按照2007年12月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总结会议上的要求认真做好我市2008年度防震减灾九项主要工作。通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进一步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市政府重点督查的十七项重要工作和十件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玉政办发〔2008〕70号)精神,结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将2008年防震减灾工作重点任务分解到本局各科室和市地震监测预报中心,并以玉震发〔2008〕4号文件《玉溪市防震减灾局关于印发玉溪市2008年防震减灾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发至各县区局。在全市防震减灾系统内部真正做到正确把握形势,统一思想,抓住机遇,求真务实,为确保今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和全面促进我市防震减事业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紧密结合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工作实际,切实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及短临跟踪工作。
1.强化日常震情监视。根据全省2008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议要求,我局重点盯住2008年度全省会商结论中关于滇东地区小江断裂带上的强震危险区,从确保信息畅通、资料快速传递和本市境内各类监测仪器正常运转入手,坚持会商制度,每月编印《震情动态》,季度编印《玉溪防震减灾信息》报当地党政领导、省地震局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地震监测预报情况和防震减灾工作动态。市地震监测预报中心向省地震局每日传数27项,每天准时上传数字化观测日志和模拟观测日志,分析玉溪、易门、通海高大、新平、江川、新平、华宁、峨山、元江9个数字化前兆观测资料(包含数字化水位、地热、气汞、气氡、氦气、水电流、形变、气象三要素等测项),完成元江、易门2县水氡观测仪器及通海、江川数字化测项的标定工作。根据震情形势的发展和震情跟踪的需要,对我市所有正在运行的数字化和模拟仪器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维护和检修。为确保地震通信联络畅通,按省地震局的要求,坚持每周定时用电台与省地震局沟通联络,建成市与省、市与各县区的防震减灾信息计算机网络系统。
2.加强震情值班,做好宏、微观异常跟踪落实。市县区防震减灾局切实加强24小时震情值班和日常震情监视工作,遇有突变异常和震情做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今年市县区工作人员共落实上报宏观异常6起。
3.修改完善震情跟踪工作方案。根据云南省地震局2008年度地震跟踪工作安排和要求,以及2008年度全国、全省地震趋势会商会意见,以及我市2008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确定的年度地震趋势预测意见,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有效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有针对性地加大防震减灾工作力度,指导我市年度震情跟踪工作,力争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保障到位、卓有成效,重新制定了《玉溪市2008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
4.全市短临预测情况。今年以来共收到各县区B类预报卡9份,其中1份较好地对应了2008年8月30日攀枝花6.1级地震。
(三)牢固树立“震情第一”的观念,认真抓好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理。
牢固树立“震情第一”的观念,是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对我们的迫切要求,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是地震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地震部门不抓震情,就失去了工作重心,就很难发挥作用,因此,我们在工作中,牢固树立“震情第一”的观念,认真抓好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理。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04秒,在距玉溪直线距离约690公里的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8.0 级强烈地震,震时,我市中心城区、华宁、易门、新平和通海县震感明显。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委、省政府及玉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为此我们采取了快速有效的措施做好这次地震应急工作:
1.5月13日向各县区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震情跟踪监视工作的紧急通知》明传电报。要求市、县区防震减灾部门进一步做好我市地震监测预报和震情跟踪工作,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第一,牢固树立“震情第一”观念,切实做好震情跟踪监视工作;第二,熟悉和完善预案,努力提高地震应急处置能力;第三,加强宣传,提高市民的防震减灾意识;第四,认真做好北京奥运会期间的震情跟踪监视工作。
2.高度重视石屏4.2级、4.1级地震。2008年5月14日19时45分36.5秒和19时49分33.6秒,在石屏县东南9 Km处(震中位置:北纬23.6°,东经102.5°)发生4.2级、4.1 级两次有感地震, 震中距玉溪中心城区直线距离约84Km。震时,通海县、元江县洼垤乡、江川县雄关乡震感明显,玉溪市中心城区、华宁县城、江川县城、元江县城部分人有感。地震发生后,我局及时对石屏小震群进行分析研究,认为近期内玉溪市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的可能性不大,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省地震局报送了震情报告。
3.及时召开震情会商会。面对汶川8.0级地震和石屏4.2、4.1级地震后的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震情跟踪监视工作,做好2008年下半年地震趋势判定和预测预报工作,我局5 月23日召开了“玉溪市2008年下半年地震趋势会商会”,各县区在年度地震趋势研究的基础上,跟踪分析当前地震异常,对新出现的地震前兆异常进行深入分析,特别是“5.12”汶川8.0级地震后玉溪及邻区的震情趋势,最终形成下半年地震趋势会商意见。
4.迅速平息地震谣传,确保社会稳定。5月14日石屏4.2和 4.1级地震之后,我市民间流传将有大地震发生的谣言,较为突出的是5月29日~6月1日,通海、华宁和江川3县部分乡镇相继传言某日某时将发生大地震,造成当地群众极大恐慌,数千人纷纷外宿避震。我局得知这一信息后,及时将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地震局作了报告,市政府李富昌副市长当即作了三点指示:一是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谣言的传播蔓延,做好平息谣言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二是加强地震监测,发现异常及时落实上报;三是按照“内紧外松”的原则,加强24小时震情值班。6月1日,我局局长、副局长带队亲自到华宁、通海、江川三县了解详情并指导工作。通过三县县、乡(镇)、村三级领导和市县防震减灾部门的共同努力,及时平息了这起地震谣传事件,确保了社会稳定。
(四)加强玉溪市、楚雄州的防震减灾联防工作,充分发挥联防机制在综合防震减灾工作中的作用。
玉溪市、楚雄州山水相连,区域内活动断裂纵横交错,历史上所记载的破坏性地震次数颇多,是云南省内破坏性地震发生频次、强度较高,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比较严重的地区。为进一步加强玉溪市和楚雄州的防震减灾联防工作,2008年6月18~20日,我局和楚雄州地震局在易门县联合召开了“楚雄、玉溪两州市防震减灾联防工作会议”。出席这次会议的有楚雄、玉溪两州市地震(防震减灾)局领导,各科(室、所、中心)负责人,监测预报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两州市各县区地震(防震减灾)局局长和相关人员共70余人。楚雄州地震局局长胡智文、玉溪市防震减灾局局长金志林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对开好会议和落实会议精神提出明确要求。会议对楚雄、玉溪两州市及相邻地区未来地震趋势进行了会商,提出了判定意见。会议还制定了《楚雄、玉溪防震减灾联防工作方案》,为今后在两州市之间真正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共谋发展、共同进步,形成防震减灾联防的合力,发挥联防机制在综合防震减灾中的作用,将地震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继续积极参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实施工作。
我局作为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市建设局“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专家组”,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各县区的实施工作进行指导,参与对2007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今年又配合建设部门做好该工程的实施工作,目前,我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实施按省政府下达的指标正在稳步推进。
(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实施十周年之际,广泛深入地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根据云南省地震局《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按照“主动、慎重、科学、有效”的原则,利用各种宣传机会,采取多种宣传渠道和形式,在全社会大力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普及和教育:
1.坚持以《玉溪防震减灾》报的持久性、广泛性宣传为主,进行防震减灾综合知识的科普宣传。我局今年共出版《玉溪防震减灾》小报5期,每期2.3万份,随《玉溪日报》免费发行,并对玉溪防震减灾网进行及时更新,使全市人民能及时了解我市近期震情,方便群众对相关地震知识的学习。
2.2008年3月1日与红塔区防震减灾局在聂耳文化广场开展纪念《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展出地震科普知识展板22块,发放防震减灾科普书籍和彩色年历万余份。
3.我局积极参加“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和谐云南”、“弘杨科学精神,建设生态玉溪”为主题的科技活动周,开展农村民居抗震知识、地震基本知识和防震避震常识的宣传活动,发放《防震避震》彩色小拆页2000份、科普书籍《抗震减灾》和《云南防震减灾知识问答》等共2000余册、《防震减灾,您我共参与》宣传彩页6000余张,并回答了群众的咨询。通过宣传活动,营造了一个浓厚的科普宣传氛围,为提高民众科学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积极参与以“节能、环保、安全、健康”为主题的玉溪市“全国科普日”宣传活动。玉溪市和江川县防震减灾局参加了这次活动,散发科普知识读物《抗震减灾》、《云南防震减灾知识问答》、《防震减灾,您我共参与》宣传彩页及《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等资料共计7000余份。
5.2008年5月23日积极参与“玉溪市2008年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展出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展板十二块,发放防震减灾知识科普彩页、挂图4000份。
6.到学校、进企业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讲座和应急疏散演练指导。我局自汶川大地震之后进一步加大了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力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云政办发〔2008〕86、87号文件精神,与玉溪市教育局联合,以玉教联〔2008〕5号文件《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教育和防震应急演练的通知》下发到各县区教育局和防震减灾局,对这一工作作了专题安排部署。我局先后在市第一小学、东风小学、市工业财贸学校、红塔区第二幼儿园、红塔区少年军校、玉溪供电局、市烟草专卖局、沃尔玛商场等学校和企业进行防震减灾知识的培训和演练。据统计,2008年1―10月我局共举办、参加大型教育宣传活动11次,其中,学校5次、企业3次、大型宣传活动2次,宏观联络员培训1次。通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和防震应急演练,使学生及广大民众了解地震发生时的应急避震知识,掌握应对地震发生时采取的防护措施和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震带来的损失。同时提高了学生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推进创建“平安校园”的建设。玉溪日报、电视台对防震减灾知识的培训活动和演练活动进行了多次宣传报道。
7.“云南地震科普大篷车”宣传活动在华宁取得圆满成功。 2008年10月27日,省地震局组织的“云南地震科普大篷车” 宣传活动在华宁进行,华宁县委、县政府组织各级各部门共1100多人参加地震科普知识专题讲座,讲座分设机关、企业、部队、乡村和教育系统两场报告会,邀请省地震局专家作专题讲座。在两场报告会举行的同时,还同步在中心城区由省市县三级地震部门,华宁县委宣传部、司法局、科技局、教育局、卫生局、建设局、广电局、公安局上街宣传,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4条,摆放宣传展板26块,悬挂宣传图画10套,播放科普专题宣传片3部。
8.及时更新维护《玉溪防震减灾》宣传网页,让这块对外宣传阵地更好地发挥宣传作用。
(七)依法行政,积极参与为玉溪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1.加大防震减灾执法检查工作力度。根据云南省地震局《关于开展<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函》(云震函〔2008〕60号)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的顺利开展,在为我市经济发展建设服务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2.抓好专项清理工作。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与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的现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玉政办电88号)要求,根据我局的职能职责,对《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涉及自然灾害―地震灾害的现行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逐一查找后,按照目录找出正式文本对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内容,逐条逐件进行审核,并按规定以文件的形式将我局的清理情况向市法制办作了汇报。
3.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玉政发〔2008〕46号)要求,我局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成立了玉溪市防震减灾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再次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严格的清理,按规定向市政府和省地震局作了报告。并依据行政许可事项的要求,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完善了许可管理、程序、公示、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到了程序、条件、期限等公开,设立了行政审批监督和便民服务电话。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玉溪市防震减灾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加强了对我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我局根据玉溪市规划局《关于申请提供玉溪大河以北片区抗震设防意见和要求的函》,结合玉溪地震强度大、分布广、灾情重的特点,对玉溪大河以北片区的位置和抗震设防要求,提出了明确的意见。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与市规划局、建设局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开展中心城区北片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请示”。另外,督促了玉溪移动分公司“玉溪大河生产楼”等重要工程进行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八)密切配合省地震局完成“十五”项目的扫尾工作。
继续配合省地震局完成区域数字化测震台、数字化强震台及信息节点工作。按省地震局的安排要求完成了对4个信息节点服务器相关软件的安装,同时对信息节点工作人员进行了初步培训,并邀请网通技术人员现场对值班机器的使用作说明、讲解。日常的数传工作已实现通过信息节点内部网络进行上传,目前信息节点运转正常。年初,我局按照省地震局的要求完成了大中城市应急信息系统报告评估和验收。
(九)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切实抓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贯彻实施工作。
1.遵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有关通知和要求,我局为了开展好这次活动,局领导高度重视,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制定了《玉溪市防震减灾局关于开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围绕《方案》中制定的计划、方法和步骤循序渐进、深入扎实地从2008年4月-10月认真开展此项活动,并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2.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云政发〔2008〕11号)以及《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部门及县区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玉政发〔2008〕18号)等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实施“四项制度”,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玉溪市防震减灾局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之后又相继制定了《玉溪市防震减灾局关于贯彻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玉溪市防震减灾局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玉溪市防震减灾局服务承诺书》及其承诺内容。为更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四项制度,认真履行好我局向社会公开的服务承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不断推进防震减灾事业,近期又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和职工进行了服务承诺内容的考试活动。
3.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玉政办发〔2008〕18号),我局成立了以副局长为组长,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积极派人参加市信息产业办公室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班,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将我局的机构职能、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规定等)、发展与规划、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及服务事项等通过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从2008年5月1日起陆续向社会公开。
4.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本局的各项工作职责、规章制度41个,于2008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很好的制度保障,将为促进玉溪市防震减灾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发挥积极作用。
(十)积极推进我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加快《玉溪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的编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地震应急工作的指示,有效应对地震灾害事件,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快速有序疏散安置灾民,我局在市政规划设计院、红塔区防震减灾局的配合下,加快了对中心城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的编制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完成了《玉溪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的评审、上报工作。市政府9月22日对该规划审批后同意实施。目前,已进入规划目标的实施阶段。
另外,“5.12”汶川8.0级地震后,我局向玉溪市科技局提出了“玉溪及邻区强震危险性和预报技术对策研究”的课题立项报告。目的是为深入研究未来玉溪及邻区强震危险性,尽快确立一套中、短期预报判别方案和具体的三要素预测方法,以期适应新的震情监视和预测的急切需求。
(十一)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今年以来,我们从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入手,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干部职工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防震减灾工作理念,用科学发展观统领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严守财经纪律,努力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爱岗敬业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贡献。在加强教育的同时,积极倡导大家向四川地震灾区人民献出自己的爱心,我局23名在职和退休干部职工共捐款3700元,3名共产党员交纳特殊党费2100元,为四川的抗震救灾工作尽了一份力。同时,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捐款捐物送到扶贫联系点。通过这些活动,为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防震减灾工作队伍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十二)其他工作。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关于禁止利用职务谋取利益的规定,按照中纪委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的五项重点工作和五点要求以及市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我局作了安排部署。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认识,明确了贯彻实施《规定》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真正理解和掌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二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结合贯彻《规定》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收看了“廉政中国―警钟长鸣”的廉政警示教育电教片,局领导参加了市纪委组织到省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的警示教育。三是认真扎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市防震减灾局党员和领导干部按照《规定》要求,实事求是,积极开展对照检查。我局县处级领导干部2人、科级干部5人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经检查,我局无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发生。
2.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局《关于下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严格按照选派条件选派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宣传党的政策,服务经济发展,加强基层组织,促进社会和谐,弘扬先进文化”来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把选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与下派干部、挂钩扶贫、领导干部联系点等结合起来,把新农村建设工作纳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我局在任务重、人员少、经费紧,且还有新平县新化乡代味村委会扶贫联系点的情况下,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从大局出发,积极按照夯实基础、强化功能、提高能力的要求,把下派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与培养锻炼干部结合起来,因村制宜,按需选派。主要领导亲自抓新农村建设工作,加强指导服务,从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等方面尽力给予支持,并按相关的规定落实了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的待遇和生活补贴,使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安心在农村开展工作。
一年来,我局从有限的经费中补助了新农村建设联系点1.5万元和扶贫联系点1万元,20名在职干部职工捐助衣物63件。
二、2008年取得的主要成绩
1.我局获2007年度云南省防震减灾工作综合评比三等奖(2008年4月);
2.我局获2008度云南省地震监测预报先进单位评比第二名(2008年11月);
3.我局获2009年度云南省地震趋势研究报告全省评比第三名(2008年11月);
4.易门县防震减灾局获全国县级2007年度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8月)。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已经较好地完成了预期的各项工作任务。但是,我市今后的防震减灾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仍然是严峻的,工作任务依然是十分艰巨的,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也是不容忽视的。一是市、县区两级地震机构由于体制不顺,部分人员实行“参公”管理,大部分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聘任,规范津补贴和“工作目标奖”后,工资收入差距拉大,职工意见较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作;二是市县两级地震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待提高,工作作风需要进一步转变;三是监测预报手段还较为落后,部分县区监测预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分析预报水平不高,难以适应工作的需要;四是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没有真正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五是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难度较大;六是部分县防震减灾局的正常业务工作经费难以保证。
以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都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制约着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
四、2009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2009年是我省和我市震情形势仍然较为严峻的一年,也是实施玉溪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关键的一年,是树立和落实防震减灾事业科学发展观重要的一年。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防震减灾为经济建设发展服务的宗旨,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十项重大措施”,围绕市委三届四次全会提出的“中心城区防洪防震”目标,抓紧实施玉溪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制,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综合防震减灾工作能力,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可靠保障。因此,我市2009年的防震减灾工作将进一步完善思路,明确任务,强化管理,落实措施,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抗御地震灾害的新局面。
(二)工作思路。
落实措施,强化跟踪,备震防灾,构建和谐。
(三)工作重点。
以贯彻落实省政府“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十项重大措施”及玉溪市实施意见为中心,紧紧围绕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抓紧实施玉溪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力争作出有减灾实效的地震预测预报,把地震灾害的潜在威胁和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四)主要工作计划。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上来,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市委三届四次全会提出的“中心城区防洪防震”目标,努力推进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别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十四次院士和中国工程院第九次院士大会上重要讲话中就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提出的六点要求、《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地震局关于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2006-2020年)判定结果和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54号)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十项重大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08〕10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大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40号)、《云南省地震局关于转发回良玉副总理在全国地震科技大会上的讲话通知》精神,把防震减灾作为公共安全和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工作抓好,真正做到思想重视、组织落实、责任明确、措施有力。
3.切实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和震情跟踪监视工作,努力提升地震监测预报能力。认真总结反思汶川巨震防震减灾工作的经验和教训,高度重视川滇强震活动问题。在市政府和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力争在2009年完成全市数字化测震台网建设和升级改造,上半年投入试运行,下半年正式投入运行。完成市局地震信息、数据收集和中心机房改造建设,上半年正式投入运行。
4.依据国家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抗震设防要求和《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规定,加大防震减灾执法力度,切实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力争把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真正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5.按照市政府审批同意的《玉溪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根据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及震情发展的需要,积极稳步推进玉溪市野外地震综合观测站等“十一五”防震减灾工作重点项目的立项、实施工作。
6.继续做好地震应急检查和备震工作,积极开展中心城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能够快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做到临震不乱、决策科学、行动迅速、处置有力。
7.继续深入、广泛地宣传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做好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群测群防工作,推进“三网一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期和临震预报及地震应急中的重要作用。
8.加大我市防震减灾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力度,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精干高效的防震减灾工作队伍。
9.做好纪念通海7.7级大地震40周年系列活动的筹备工作。
10.做好滇东地震预报协作区(7州市)2009年度牵头单位组织及日常工作,做好地震预报区域联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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