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181754 | 文     号 | 530400-005713-20111216-0008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1-12-16 |
玉溪市卫生局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通报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多部门紧密结合,共同抓好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现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抓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抓手”作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和谐之基。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采取强化领导、健全制度、落实责任等措施,有效构筑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形成了“全市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总责,部门协调指导,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领导。2005年4月,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主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食药监、粮食、林业等21个部门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食药监局。2011年1月,按照省、市机构改革的要求,及时调整充实了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并将食安委办改设在市卫生局,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职能,积极担当起政府食品安全监管“抓手”作用。二是规范管理。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玉溪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玉溪市食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分工》等一系列文件和规章制度,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与绩效考评。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三是加强督查督办。针对每个时期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市食安委办适时组织对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通过函、协调会等形式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改进。四是加强组织协调。对单个部门难以独立完成的食品安全工作,市食安委办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加强与各职能部门间的沟通、交流,促使达成一致性意见。五是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议和考核。市食安办每年都根据食品安全现状制定出重点突出的考核办法,对全年食品安全监管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考核结果与目标考核奖惩挂钩。2010年,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市政府行政效能考核,市食安办负责对各县区2010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综合考评,通过听取汇报、查资料和现场抽查企业等方式,全面掌握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二、抓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关于开展201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食安办和省食安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多种媒体作用,以现场咨询、印发宣传材料、播放宣传片、粘贴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省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等规章制度,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促进公众树立健康饮食理念,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责任意识,提高监管人员监管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一是各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宣传力度,多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周期间,市食安办印发了《玉溪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联合举办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的通知》(玉食安委办〔2011〕9号),各县区及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积极组织社会公众、食品从业人员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参加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印发了《玉溪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预防野生菌食物中毒的预警公告》,并分别在玉溪电视台及玉溪日报上予以公告,向社会广泛宣传食用野生菌的危害性和鉴别野生菌的知识;农业局采取市县联合,现场咨询的方式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接受现场咨询和服务群众近10000人次,发放《玉溪市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手册》等各种宣传资料5643(册)份;市工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40人次,开设专栏、专题9个,组织街头咨询458场次,张贴海报标语127幅,印发科普读物(宣传材料)11600份,举办食品经营者培训班10个次、培训食品经营者8756人次;市食药监局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组织开展大型广场宣传咨询、发起倡议、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培训6次;市商务局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共印制宣传材料10000多份;市粮食局围绕“维护市场秩序,放心消费粮食”的主题,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七周年宣传活动,共悬挂宣传条幅20幅,发出各种宣传资料2500多份,组织培训200余人。二是各县区加强领导,采取措施,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辖区内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宣传周期间,各县区共发放宣传资料98185份,悬挂宣传横幅61幅,展示宣传挂图34幅,张贴宣传标语80条,粘贴宣传报150多张,制作宣传展板50块、板报8期,接受咨询5869多人次,培训从业人员566人次。
三、抓机制建设,确保责任落实
健全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一是强化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县、乡三级政府综合考核目标,进一步明确各监管部门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层层签订到全市9个县区、75个乡镇、659个村委会和部分学校、企业,各级政府与各监管部门签订责任书,各监管部门与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经营企业与生产供货单位签订责任书,将责任进行层层落实,形成完全覆盖,全市基本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并在每年年底对照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二是强化信息沟通。加强与各部门和县区的食品安全的信息联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开展食品重点品种风险调查与评价检测工作,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三是强化应急处置。加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日常防控和应急处理,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报告机制,健全完善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形成了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制定了《玉溪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玉溪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操作手册》,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地处置了“三鹿”问题奶粉事件、通海县2008年“2.12”食品安全事故,提高了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四、抓重点区域,确保农村食品安全
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探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为契机,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根本,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试点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积极探索,完善监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全面提升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水平。一是抓“三网”建设,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切实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扩面、提质、增效,大力扶持连锁龙头企业的发展和配送中心的建设,提高食品统一配送能力,努力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目前已建农家店882个,乡镇覆盖率达100%,村(居)委会覆盖率达90%,千人以上自然村覆盖率达91%,农家店综合配送率达76%;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监督作用,规范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处理,设立并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举报电话,依法保护举报投诉人的权益,拓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来源和举报投诉渠道,切实形成覆盖面广、便捷有效的“群众监督网”。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行政村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确保责任、机制、考核三个到位,建起了覆盖全市、落实到行政村(居委会)和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 二是抓自办宴席,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积极探索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管理办法,继续推行对50人以上农村家宴实行“三固定”(地点、厨师、管理人员)和“四措施”(备案登记、食物留样、现场检查和厨师体检培训后持证上岗)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家宴环境与设施、食品采购和储存、加工过程等方面的卫生要求,确保了近年来全市农村自办宴席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五、抓试点示范,提升保障水平
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信用体系试点建设、重点旅游景区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一是努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我市把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当作又一次提升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新机遇、新起点,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参与创建的县区政府安排了50万元的配套资金,通过积极努力,我市红塔区、通海县均圆满完成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并获验收。二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工作,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采取“典型引路、项目推进”的措施,制定了《玉溪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考核标准(试行)》,以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促进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机制和有效途径。截至目前共有通海县秀山镇、江川县江城镇、新平县嘎洒镇等12个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和江城镇江城村委会、青龙镇青龙村委会等7个县级示范村开展创建活动。三是积极推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为目标,在大营街、抚仙湖禄充景区、孤山景区开展食品安全综合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信用体系试点县区建设,目前,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县区覆盖率达67%。积极推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六、抓专项整治,净化食品市场
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粮、肉、蔬菜、水果、豆制品、奶制品、水产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偏远农村、校园及其周边为重点区域,以打击制假售假、无证照经营为重点对象,以重大节日、重要活动为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检查。一是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二是深入开展小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小饮食店、小商店的经营行为,做到规范一批、置换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三是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使用违禁农药、兽药等违法行为。四是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按照国家、省、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的要求,历年开展了对粮、肉、蔬菜、水果、豆制品、奶制品、水产品、食用油、含苏丹红蛋品、瘦肉精等重点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大了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保持了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高压态势。五是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六是开展“地沟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城乡接合部及中小餐饮店铺采购食用油脂、一次性筷子的进货记录、索票索证制度落实情况,切实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七是开展煮食草乌等药膳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经营性餐饮行业制作销售草乌等毒性药材的行为。八是开展联合执法。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大力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九是强化监测。2009年至2010年,在全市15个高毒高残农药监测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11个;超市4个)共抽取蔬菜水果样品30888个,检测合格的样品有29748个,农药残留超标的样品有1140个,合格率为96.3%。对9个县区共抽取猪瘦肉精检测样品3700批次进行检测,合格率为100% ;共抽检生鲜乳45批进行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为100% ;对部分县区所属饲料生产厂家、经营户及养殖户抽取饲料产品及饲料原料样品95个,其中三聚氰胺专项监测样品25个、违禁药物样品30个、饲料质量监测样品40个,未发现违禁添加行为。
二0一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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