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081730 | 文     号 | 530400-005713-20101211-0001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0-12-11 |
玉溪市卫生局关于公布《玉溪市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指导意见》听证会报告的 ...
《玉溪市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指导意见》的听证报告已经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该补偿指导意见起草单位玉溪市卫生局联系。
附件: 关于《玉溪市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指导意见》的听证报告
玉溪市卫生局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玉溪市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指导意见》听证会听证报告
玉溪市卫生局
(2010年11月30日)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广泛听取意见,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根据中央和省、市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 2010年11月30日上午,在玉溪市卫生局举行了《玉溪市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指导意见》听证会,直接听取听证代表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玉溪市2011年新农合补偿起付线、比例、封顶线等内容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
《玉溪市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指导意见》听证会于2010年11月30日上午9时在玉溪市卫生局四楼举行,会议由玉溪市卫生局副局长施平主持,会议共有九项议程:
(一)主持人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
(二)核实听证会代表身份;
(三)告知听证参加人权利义务;
(四)决策发言人介绍起草和制定《玉溪市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指导意见》文本的主要内容;
(五)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
(六)决策发言人答复;
(七)听证代表作最后补充发言;
(八)主持人总结和归纳各方代表的主要观点;
(九)听证代表和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记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听证代表有1人因故未到会,实际到会听证代表共14人。14位听证代表都发表了自己意见、建议。
听证主持人、听证决策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名单如下:
听证主持人:玉溪市卫生局副局长施平担任。
决策发言人:玉溪市卫生局合管办主任邓雪松、玉溪市保健办主任杨丽萍担任。
听证监察人:市监察局派出第四监察分局局长普光祥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与法制监督科科长万唐行担任。
听证代表共14人,其构成为: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李贵华;市政协委员、市政协教科文卫委主任何勇;市政协委员、红塔区北城镇中心卫生院院长严金鑫;江川县人大代表、县工会主席陆富仙;云南滇玉律师事务所律师沈鸿翔;澄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审核员李成刚;峨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审核员王长虹;红塔区高仓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殷良梅;澄江县右所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董耘杉;江川县计生局副局长胡莎;红塔区大营街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黄宝明;红塔区龙树卫生所医生白玉荣;江川县早街村十组村民杨云辉;江川县大庄村小庄村村民王志平;听证代表有相关专家、法律工作者、片区居民等,充分体现了听证陈述人的广泛性、代表性。
三、各个方面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14位听证代表就《玉溪市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指导意见》涉及的几个问题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经过梳理和汇总,代表提出的问题主要涉及了三个方面:一是2011年的新农合具体补偿内容,二是基本药物的推进,三是新农合的监管。主要集中在以下内容:
1、大病再次补偿的封顶线提高问题;
2、新农合资金能否由市级统筹;
3、报销起付线比例设置问题;
4、7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5%;
5、大病能否分段补偿问题;
6、加快信息建设问题。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能进行即时结报,异地就医一卡通。
7、其它问题。
四、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决策发言人就《玉溪市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指导意见》调整的背景作了详细的说明,对调整的依据和理由作了充分的陈述,并提出了此次调整的主要内容:2011年玉溪市新农合补偿遵循《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等相关政策规定,在建立风险基金的基础上,坚持 “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略有结余”的原则,补偿及结余科学、适当、合理,确保新农合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各县区必须在保障资金运行安全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补偿水平,逐步提高参合农民受益面,确保参合农民受益。
1、大病再次补偿的封顶线提高问题?封顶线为2万是本着稳妥推进的原则实施。2011年保障力度过大,就会导致农民大量就医,资金风险大,目前玉溪市有5个县区在做大病再次补偿,经评估决定封顶线为2万元,各县根据自行实际再考虑封顶线额。
2、新农合资金能否由市级统筹?市级统筹难度大。农村居民意识形态差距很大,有的消费能力强,有的消费能力弱,导致有的资金风险大,有的用不出去,目前“一县一策”好统筹。
3、报销起付线比例设置问题?各县区差距很大,2009年执行情况来看,资金已出现负数。只有江川、元江为正数。参考各县区住院率、住院流向来确定指导意见中的起付线。
4、70岁以上老人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5%?这是个特殊情况,70岁以上老年人如果属于低保、五保住院就医免起付线,实际上也提高了比例。这个比例的确定也是跟老龄委商定的。这样保证新农合稳妥运行,降低风险。
5、大病能否分段补偿问题?江川今年就是分段补偿。能全市统一的尽可能全市统一,例如:信息平台;部、省大病补偿有原则性意见,考虑费用较高的对象。方案:防止基金透支,可不另设封顶线。对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可统一比例;新农合信息平台。云南省已经使用集中平台,今年完全投入使用,现场结算没有问题。基于基金安全,县内即时结报已按中央、省要求推进。目前先行试点,稳步推进,去年红塔区在市人民医院试点,今天将在市级4家医疗机构进行试点。正在推进信息平台建设,方便就医、简化流程,做好即时结报。
6、现场减免、信息化建设问题?争取人手一“卡”是信息平台建设的内容之一。
主持人:各位代表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从维护农民利益的角度出发,建议意见很好。
①文本是指导意见。“县区统筹”、“一县一策”,有所区别,取共同之处,有些指导只能取下限。根据实际情况,希望各县区共性多一点,个性少一点,逐步走向“全市统筹”。
②信息平台建设。新农合信息建设滞后于工作,市委、市政府、局机关高度关注。已成立推动信息化建设班子,杨义任组长,制定信息化建设方案。此方案中包括新农合、公共卫生、医疗管理等内容,已跟相关公司作了一些商讨,现框架已出来,特别是增资100元后,我们还要加快建设速度,会解决很多问题。
③新农合原则。逐步推进,逐步提高,主要取决于筹资水平。目前新农合与城镇医保筹资水平存在差距,新农合是110元,居民医保260元,因此报销上有差别,下一步增资100元,则会拉成同一档次,目前新农合处于“广覆盖,低保障”水平。
④异地就医、一卡通、即时结报跟省政策、网络平台有关联,明年进行探索,开展试点工作。
7、关于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3倍左右问题?由于各县区差距大,以各县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农民人均收入3倍左右是指县区统筹可自行调整,还存在精算问题,原则是钱花好管好,不崩盘,由各县区测算后确定。
8、门诊补偿比例能否提高的问题?一般门诊补偿原则在乡、村两级进行补偿。县、区级只有县城所在地没有卫生院才可进行门诊补偿。高比例对农民、管理人员方便,但是可能会给资金带来风险。原则:以住院为主,门诊适当兼顾。医改要求:村级补偿比例要比乡级高。
9、单病种与医保进行对接问题?需进一步进行商议对接,费用控制和内部管理问题,新农合与城镇医保还存在筹资标准、保障水平不一致的问题。
10、如何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防止重复参保?一是新农合资金监管,各级合管办、医疗机构都想了办法。大层面,每年审计一次、公示、处方限价(次均费用)、单病种管理(定补)、开展出院病历抽查。结合信息平台,完善功能,市级接入省新农合平台,规范并加强机构管理。二是完全杜绝重复参保难度大,原因是信息不对称。解决方法是尽力宣传发动,做好说明工作。
11、市级医院(县外)提高比例(目前30%)?市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强,次均费用高。以2009年整个县外(八县一区)看病占22%左右,县外发生费用占新农合住院总费用的61%左右。今年全市住院次均费用6000多元。
主持人:县外报销比例讨论很久,还是维持30%不变。以市医院为例,人均八千元,乡几百元,县二、三千元。如果提高报销比例点,县、乡还可承受,而市级、省级提高1个点,增加的金额非常大。为了资金安全稳步推进,待筹资再增加100元再商议。《补偿指导意见》是最低限标准,各县区可自行调整。
五、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围绕《玉溪市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指导意见》的相关内容,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卫生局进行了逐条梳理,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利益的、符合新农合管理要求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对与本次听证无关的意见和建议不予采纳。
根据听证代表陈述的主要意见和建议,结合新农合管理要求及玉溪市各县区新农合运行实际情况,玉溪市卫生局认为:新农合补偿必须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略有结余”的原则,按照县区统筹,一县一策的方式进行。《玉溪市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指导意见》基本符合实际运行情况,能够有效防范新农合基金风险,保证参合群众受益水平。因此拟同意听证代表提出的乡镇级住院起付线100元至300元调整为100元至400元,并对文字表述进行完善和修改。
附件: 关于《玉溪市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指导意见》的听证报告
玉溪市卫生局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玉溪市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指导意见》听证会听证报告
玉溪市卫生局
(2010年11月30日)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广泛听取意见,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根据中央和省、市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 2010年11月30日上午,在玉溪市卫生局举行了《玉溪市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指导意见》听证会,直接听取听证代表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玉溪市2011年新农合补偿起付线、比例、封顶线等内容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
《玉溪市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指导意见》听证会于2010年11月30日上午9时在玉溪市卫生局四楼举行,会议由玉溪市卫生局副局长施平主持,会议共有九项议程:
(一)主持人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
(二)核实听证会代表身份;
(三)告知听证参加人权利义务;
(四)决策发言人介绍起草和制定《玉溪市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指导意见》文本的主要内容;
(五)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
(六)决策发言人答复;
(七)听证代表作最后补充发言;
(八)主持人总结和归纳各方代表的主要观点;
(九)听证代表和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记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听证代表有1人因故未到会,实际到会听证代表共14人。14位听证代表都发表了自己意见、建议。
听证主持人、听证决策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名单如下:
听证主持人:玉溪市卫生局副局长施平担任。
决策发言人:玉溪市卫生局合管办主任邓雪松、玉溪市保健办主任杨丽萍担任。
听证监察人:市监察局派出第四监察分局局长普光祥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与法制监督科科长万唐行担任。
听证代表共14人,其构成为: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李贵华;市政协委员、市政协教科文卫委主任何勇;市政协委员、红塔区北城镇中心卫生院院长严金鑫;江川县人大代表、县工会主席陆富仙;云南滇玉律师事务所律师沈鸿翔;澄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审核员李成刚;峨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审核员王长虹;红塔区高仓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殷良梅;澄江县右所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董耘杉;江川县计生局副局长胡莎;红塔区大营街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黄宝明;红塔区龙树卫生所医生白玉荣;江川县早街村十组村民杨云辉;江川县大庄村小庄村村民王志平;听证代表有相关专家、法律工作者、片区居民等,充分体现了听证陈述人的广泛性、代表性。
三、各个方面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14位听证代表就《玉溪市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指导意见》涉及的几个问题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经过梳理和汇总,代表提出的问题主要涉及了三个方面:一是2011年的新农合具体补偿内容,二是基本药物的推进,三是新农合的监管。主要集中在以下内容:
1、大病再次补偿的封顶线提高问题;
2、新农合资金能否由市级统筹;
3、报销起付线比例设置问题;
4、7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5%;
5、大病能否分段补偿问题;
6、加快信息建设问题。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能进行即时结报,异地就医一卡通。
7、其它问题。
四、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决策发言人就《玉溪市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指导意见》调整的背景作了详细的说明,对调整的依据和理由作了充分的陈述,并提出了此次调整的主要内容:2011年玉溪市新农合补偿遵循《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等相关政策规定,在建立风险基金的基础上,坚持 “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略有结余”的原则,补偿及结余科学、适当、合理,确保新农合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各县区必须在保障资金运行安全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补偿水平,逐步提高参合农民受益面,确保参合农民受益。
1、大病再次补偿的封顶线提高问题?封顶线为2万是本着稳妥推进的原则实施。2011年保障力度过大,就会导致农民大量就医,资金风险大,目前玉溪市有5个县区在做大病再次补偿,经评估决定封顶线为2万元,各县根据自行实际再考虑封顶线额。
2、新农合资金能否由市级统筹?市级统筹难度大。农村居民意识形态差距很大,有的消费能力强,有的消费能力弱,导致有的资金风险大,有的用不出去,目前“一县一策”好统筹。
3、报销起付线比例设置问题?各县区差距很大,2009年执行情况来看,资金已出现负数。只有江川、元江为正数。参考各县区住院率、住院流向来确定指导意见中的起付线。
4、70岁以上老人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5%?这是个特殊情况,70岁以上老年人如果属于低保、五保住院就医免起付线,实际上也提高了比例。这个比例的确定也是跟老龄委商定的。这样保证新农合稳妥运行,降低风险。
5、大病能否分段补偿问题?江川今年就是分段补偿。能全市统一的尽可能全市统一,例如:信息平台;部、省大病补偿有原则性意见,考虑费用较高的对象。方案:防止基金透支,可不另设封顶线。对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可统一比例;新农合信息平台。云南省已经使用集中平台,今年完全投入使用,现场结算没有问题。基于基金安全,县内即时结报已按中央、省要求推进。目前先行试点,稳步推进,去年红塔区在市人民医院试点,今天将在市级4家医疗机构进行试点。正在推进信息平台建设,方便就医、简化流程,做好即时结报。
6、现场减免、信息化建设问题?争取人手一“卡”是信息平台建设的内容之一。
主持人:各位代表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从维护农民利益的角度出发,建议意见很好。
①文本是指导意见。“县区统筹”、“一县一策”,有所区别,取共同之处,有些指导只能取下限。根据实际情况,希望各县区共性多一点,个性少一点,逐步走向“全市统筹”。
②信息平台建设。新农合信息建设滞后于工作,市委、市政府、局机关高度关注。已成立推动信息化建设班子,杨义任组长,制定信息化建设方案。此方案中包括新农合、公共卫生、医疗管理等内容,已跟相关公司作了一些商讨,现框架已出来,特别是增资100元后,我们还要加快建设速度,会解决很多问题。
③新农合原则。逐步推进,逐步提高,主要取决于筹资水平。目前新农合与城镇医保筹资水平存在差距,新农合是110元,居民医保260元,因此报销上有差别,下一步增资100元,则会拉成同一档次,目前新农合处于“广覆盖,低保障”水平。
④异地就医、一卡通、即时结报跟省政策、网络平台有关联,明年进行探索,开展试点工作。
7、关于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3倍左右问题?由于各县区差距大,以各县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农民人均收入3倍左右是指县区统筹可自行调整,还存在精算问题,原则是钱花好管好,不崩盘,由各县区测算后确定。
8、门诊补偿比例能否提高的问题?一般门诊补偿原则在乡、村两级进行补偿。县、区级只有县城所在地没有卫生院才可进行门诊补偿。高比例对农民、管理人员方便,但是可能会给资金带来风险。原则:以住院为主,门诊适当兼顾。医改要求:村级补偿比例要比乡级高。
9、单病种与医保进行对接问题?需进一步进行商议对接,费用控制和内部管理问题,新农合与城镇医保还存在筹资标准、保障水平不一致的问题。
10、如何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防止重复参保?一是新农合资金监管,各级合管办、医疗机构都想了办法。大层面,每年审计一次、公示、处方限价(次均费用)、单病种管理(定补)、开展出院病历抽查。结合信息平台,完善功能,市级接入省新农合平台,规范并加强机构管理。二是完全杜绝重复参保难度大,原因是信息不对称。解决方法是尽力宣传发动,做好说明工作。
11、市级医院(县外)提高比例(目前30%)?市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强,次均费用高。以2009年整个县外(八县一区)看病占22%左右,县外发生费用占新农合住院总费用的61%左右。今年全市住院次均费用6000多元。
主持人:县外报销比例讨论很久,还是维持30%不变。以市医院为例,人均八千元,乡几百元,县二、三千元。如果提高报销比例点,县、乡还可承受,而市级、省级提高1个点,增加的金额非常大。为了资金安全稳步推进,待筹资再增加100元再商议。《补偿指导意见》是最低限标准,各县区可自行调整。
五、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围绕《玉溪市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指导意见》的相关内容,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卫生局进行了逐条梳理,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利益的、符合新农合管理要求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对与本次听证无关的意见和建议不予采纳。
根据听证代表陈述的主要意见和建议,结合新农合管理要求及玉溪市各县区新农合运行实际情况,玉溪市卫生局认为:新农合补偿必须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略有结余”的原则,按照县区统筹,一县一策的方式进行。《玉溪市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指导意见》基本符合实际运行情况,能够有效防范新农合基金风险,保证参合群众受益水平。因此拟同意听证代表提出的乡镇级住院起付线100元至300元调整为100元至400元,并对文字表述进行完善和修改。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市卫生局 发布人:市卫生局
相关阅读: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2024-11-29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内设机构 2024-12-31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024-11-29
-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云南) 2023-10-23
- 市政府法制办顺利完成2015年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2015-04-21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机构职能 2024-12-31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11-29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