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02953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9-03-22 |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玉溪市2019年渔政执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玉溪市2019年渔政执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农办渔〔2018〕71号)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云农办渔〔2018〕427号)工作部署,切实促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渔业转型升级,进一步严厉打击涉渔违规违法行为,结合玉溪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适应新时代对渔政执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践行乡村振兴战略,以保障渔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为引领,以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以整治对渔业资源环境破坏大、社会反映强烈的违规违法行为为重点,突出关键领域,强化问题导向,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渔区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保护渔民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树立新时代中国渔政良好形象。
二、行动目标
全面落实珠江禁渔期制度、红河流域打击非法捕捞、渔业资源总量管理等重要渔业资源养护制度。推进依法治渔,强化联动执法,严厉打击违规违法渔业行为,严肃查办涉渔案件,保护渔业资源及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一)玉溪市“中国渔政亮剑2019”系列渔政执法行动由玉溪市农业局统一领导,渔业科、水产站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管理机构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本辖区内的渔政管理工作。
(二)成立玉溪市“中国渔政亮剑2019”系列渔政执法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各项渔政执法行动的指挥、协调,并对各县区渔政执法工作开展督察。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农业局副局长王保才同志担任,渔业科科长张继红同志、市水产站站长夏黎亮同志任副组长,水产站渔政执法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产工作站。
四、行动任务
(一)常态化护渔巡查
各县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好常态化护渔巡查,做好捕捞生产行政检查、水产养殖行政检查、水生动物利用行政检查、渔业水域环境保护行政检查。要加强与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加大对天然水域、渔港码头、水产品市场、涉渔餐馆等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捕捞、运输、经营野生鱼类等的违法行为,把常态化护渔巡查和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开展好执法护渔工作。
(二)珠江禁渔期执法检查
宣传落实珠江禁渔期制度,查处违反禁渔期规定的捕捞行为。开展陆上、水上禁渔巡查,对重点水域、交界水域和违法违规渔业案件高发水域开展联合检查、交叉检查、驻守检查等。
1 .禁渔时间
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湖泊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禁渔时间。在此期间我市将安排检查组到各县区检查禁渔工作的落实情况。
2.禁渔范围
我市辖区内涉及珠江流域的华宁、通海、峨山、红塔、江川、澄江六县(区)和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三个湖泊。
(三)违规渔具渔法清理整治行动
1.违规渔具渔法专项清理整治: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违规渔具渔法专项清理整治,严格依法查处“绝户网”等违规渔具。强化水上现场执法,重点对禁用网具和网目尺寸严重偏离国家规定标准的渔具进行依法查处。同时,联合工商等部门排查网具生产、经营企业,对生产、经营禁用渔具的,依法处罚。
2.电毒炸专项执法:以禁渔期和禁渔区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在全市天然渔业水域集中查处电毒炸鱼违法行为。尤其针对近几年屡禁不止的电鱼行为,从制造、销售、捕捞生产等环节入手,斩断“产、供、销、用”电捕鱼器的链条。对查获的电鱼设备一律予以没收销毁,对用于电鱼的船舶或设施设备依法没收,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3.集中销毁:对没收的违规渔具集中公开销毁,加大宣传力度,有条件的地区可邀请媒体参与违规渔具整治执法和销毁行动,向社会传递打击违规渔具的坚定决心,形成震慑。
4.督导检查: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交叉互检,督办重大违规违法案件。
5.承担单位:全市7县2区渔业渔政部门。
(四)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执法行动
1.查处非法捕捞: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非法捕捞行为进行查处,打击各种违规违法捕捞行为。
2.承担单位:元江县、抚仙湖渔业渔政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2019年渔政执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市级制定的实施方案开展渔政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部署,并行推进各项执法任务,确保执法行动取得实效。各县区要于6月5日、11月5日前报送上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和执法行动数据调度统计表(详见附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水产工作站 梁用本
(二)突出执法协作
各县区渔业渔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环保、工商、水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推动建立完善联合执法、联合办案机制,强化行刑衔接,提升执法效果。对有社会影响力的大案要案,要依法查办,达到“查办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三)开展扫黑除恶
各县区渔业渔政部门要以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为契机,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主动与公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主动将渔业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向公安机关通报,配合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重点打击“绝户网”捕捞、电毒炸鱼、天然渔业水域养殖和捕捞中划地为界、有组织的暴力抗法等行为中滋生的渔霸等涉黑涉恶势力。
(四)强化督导检查
各县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各县区渔业渔政部门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建立健全“有举必查、查实必究”的举报制度。市级将加强对县区执法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根据督导检查情况,对行动不力、问题突出的县区进行通报批评。
(五)积极宣传引导
各县区渔业渔政部门要将执法宣传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将宣传工作贯穿于2019年渔政执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始终,与执法行动一起研究,一起布置,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要加大对重大执法行动、重大渔业犯罪案件查处的宣传,加强“以案释法”,推动涉渔犯罪案件在重点渔区进行公开宣判,强化警示作用。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执法行动中的热点敏感信息,正面发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强化执法保障
各县区渔业渔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财政部门汇报渔政执法工作,争取支持、为执法行动提供资金保障。规范执法资金使用,保证专款专用。各县区渔政人员在执法行动期间,尤其是水上执法时要注意遵守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保障自身安全。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坚决清除为涉渔违规违法行为、特别是涉渔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害群之马”,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渔政执法队伍。
附件:2019年渔政执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数据调度统计表
附表1 2019年渔政执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数据调度统计表
(违规渔具渔法清理整治行动)
调度范围:7县2区
调度时段: 6月5日、11月5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年终调度项目数据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填报人: 联系方式(手机):
调度项目 | 调度数据 | |
执法力量投入 | 印发宣传材料(份) | |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 ||
出动执法车辆(车次) | ||
出动执法船艇(艘次) | ||
执法检查 | 检查渔港码头及渔船自然停靠点(个次) | |
检查渔船(艘次) | ||
检查市场(个次) | ||
检查船舶网具修造厂点(个次) | ||
水上巡查里程(海里) | ||
清理整治 | 清理整治违规网具数量(张顶) | |
查办违规违法案件(件) | ||
查获涉案人员(人) | ||
移送司法处理案件(件) | ||
移送司法处理人员(人) |
附表2 2019年渔政执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数据调度统计表
(珠江流域禁渔期执法行动) (2018年 月)
调度范围:3县2区
调度时段:6月5日前报送调度项目数据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填报人: 联系方式(手机):
调度项目 | 调度数据 | |
执法力量投入 | 印发宣传材料(份) | 3300 |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 250 | |
出动执法车辆(车次) | 70 | |
出动执法船艇(艘次) | ||
执法检查 | 检查渔港码头及渔船自然停靠点(个次) | |
检查渔船(艘次) | 40 | |
检查市场(个次) | ||
检查船舶网具修造厂点(个次) | ||
水上巡查里程(海里) | ||
清理整治 | 查办违规违法案件(件) | 4 |
查获涉案人员(人) | ||
移送司法处理案件(件) | ||
移送司法处理人员(人) | ||
涉案渔获物重量(公斤) | 3 | |
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附表3
2019年度年度打击电鱼工作情况统计表
调度范围:7县2区
调度时段: 6月5日、11月5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年终调度项目数据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填报人: 联系方式(手机):
县区 | 月份 | 组织统一执法行动(次) | 参加执法车辆(次) | 参加执法舰艇(艘次) | 参加执法人员(人次) | 其中:行政处罚 | 刑事处罚 | ||||||||
案件数(件) | 人次 | 没收销毁电捕鱼器具(台套) | 没收违法捕捞渔获物数量(公斤) | 没收违法船只(艘) | 罚款(万元) | 移送刑事 | 刑事处罚(人次) | ||||||||
有证 | 无证 | 案件数 | 人数 | ||||||||||||
6 | |||||||||||||||
11 | |||||||||||||||
合计 |
附表4 2019年渔政执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数据调度统计表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执法行动)
调度范围:元江县、抚仙湖
调度时段:6月5日、11月5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年终调度项目数据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填报人: 联系方式(手机):
调度项目 | 调度数据 | |
执法力量投入 | 印发宣传材料(份) | |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 ||
出动执法车辆(车次) | ||
出动执法船艇(艘次) | ||
执法检查 | 检查渔港码头及渔船自然停靠点(个次) | |
检查渔船(艘次) | ||
水上巡查里程(海里) | ||
清理整治 | 查办违规违法案件总数(件) | |
其中:涉渔违规工程案件(件) | ||
查获涉案人员(人) | ||
移送司法处理案件(件) | ||
移送司法处理人员(人) | ||
涉案渔获物重量(公斤) | ||
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备注:按照农业部统一的格式,“水上巡查里程”的填报单位为“海里”,请各地上报时将公里数换算成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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