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8971078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10-24 |
关于认真做好农村集体“三资”信息系统迁移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农村集体“三资”信息系统
迁移工作的通知
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政务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玉政办发〔2017〕46号)要求,玉溪市农村集体“三资”信息系统必须迁移到玉溪市政务云平台,由玉溪市政务云提供服务。同时,市政府已把玉溪市农村集体“三资”信息系统迁移工作纳入2018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为按时完成玉溪市农村集体“三资”信息系统迁移工作,请各县区积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确保玉溪市农村集体“三资”信息系统按要求及时迁移到玉溪市政务云平台。
一、县区、乡镇农经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把农村集体“三资”信息系统接入玉溪市电子政务网专线,确保“三资”监管平台正常运行,“三资”数据安全完整。
二、县区、乡镇农经部门的办公电脑确实不能访问玉溪市电子政务网的,必须向玉溪市网管中心申请电子政务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确保“三资”监管工作有序开展。电子政务数字证书每份65元,第一次购买费用市级统一承担。需要申请电子政务数字证书的,请以县、乡为单位组织填报《玉溪市电子政务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申请表》,于2018年10月16日前上报市农业局。
三、县区、乡镇农经部门的办公电脑原则上必须接入玉溪市电子政务网专线,以利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若采用电子政务数字证书访问农村集体“三资”信息系统,电子政务数字证书容易损坏,使用不方便,使用成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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