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4802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08-27 |
关于转发《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迎接农业农村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督查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迎接农业
农村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督查
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局:
现将《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迎接农业农村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督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农经〔2018〕15号)转发给你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玉溪市被国家农业农村部列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单位,根据国家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批复的《玉溪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云农经函〔2018〕104号),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向前推进。2018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019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总结和清产核资统计报表必须于2018年10月底前上报市农经站,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必须于2019年10月底前上报市农经站。
二、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督查内容,逐条逐项全面开展自查,做好迎接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的督查准备。自查结束后,要按照督查内容撰写自查报告,于2018年8月20日前上报市农经站
附件: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迎接农业农村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督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玉溪市农业局
2018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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