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1073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06-04 |
玉溪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18年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玉溪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18年农业行业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局,局安办成员单位、科室:
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云农办机〔2018〕159号)和 《玉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玉安办发〔2018〕27号)要求,现就抓好2018年全农业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安全文化进农村为目标,以专项整治、严格执法为抓手,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为重点,不断推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农村沼气、农药等行业安全发展理念,为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保持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筑牢思想基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8年6月在各县区农业部门、局安委办各成员单位同时开展,重点组织开展好下列活动。
(一)各县区农业行业重点活动安排
1.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结合安全文化“七进”活动,指导各行业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论安全发展活动,切实通过作专题报告、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关注农业安全生产,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邀请相关专家以及农业企业负责人,以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安全生产主体树立责任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理念和提升安全素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下基层活动,通过组织安全生产宣讲团、向基层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组织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业安全生产知识,切实提高基层干部职工和广大农民群众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通过在媒体上发表评论、撰写体会文章,开展在线访谈和举办安全生产论坛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2.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县区农业部门要指导行业认真组织广场咨询活动,切实通过现场咨询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农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深入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利用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和网站、手机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活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把安全生产有关照片、名言警句、体会感悟,期望寄语等分享到朋友圈,拓展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影响力。
3.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活动。组织农机手、船员等群众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以及农民群众的责任意识、警觉意识和防范意识。各县区要针对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本着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形式多样地开展实战化农业事故应急演练,完善优化预案。有条件的地方,还可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农业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4.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相关行业要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时节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切实以“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效开展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邀请相关媒体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发挥媒体在安全监管方面的推动作用。农机部门要结合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无较大以上农机道路交通事故县(市、区)创建活动和“三夏”农业生产,组织执法监理人员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渔业、农药、沼气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通过自查自纠、异地检查、督导抽查、重点回查等方式,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轮大检查、大排查,确保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经营户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局机关及局属成员单位重点活动安排。局机关和局属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主动,立足落实安全责任,规范规章制度,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重点开展好七项活动。
1.开展安全知识进机关、进单位活动。通过邀请专家举办专题报告会、专题讲座等形式,集中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知识,强化干部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升安全素质。
2.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升大家事故就在身边的警觉意识和防范意识。
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摸清薄弱环节,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4.积极参加省安委办组织的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根据省安委办安排部署,组织参加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七进网络大赛”,动员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答题竞赛,推进安全生产知识传播。
5.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认真分析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风险点,研究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农机、渔业、农药、沼气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要针对行业特点,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局属各成员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阶段性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落实保障经费,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二)加强督导。农机、渔业、农药、沼气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及时报送行业安全生产信息。
(三)深入宣传。农机、渔业、农药、沼气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要结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行业“安全生产月”报道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尤其是在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报道,掀起阶段性宣传热潮,提升活动的影响力和实际效果。
(四)务求实效。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农业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局属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推进法律法规政策落实、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素质、预防安全事故的有力手段,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紧扣主题、因地制宜、扎实深入地开展,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果。
请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水产工作站、植保站、农村能源站6月4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联络员,7月4日前报送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三10:00前报送本周内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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