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01189192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10-12 |
玉民公告〔2020〕22号 未按照整改通知限期完成整改拟列入活动异常名录送达公告
玉民公告〔2020〕22号
玉溪市信鸽协会、玉溪市诗联学会、玉溪市家居建材商会: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未按照整改通知限期完成整改的情形,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拟将你单位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如你单位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异议,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红塔区东风北路9号市民政局综合楼302室
邮政编码:653100
联系电话:2017075
玉溪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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