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3977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教育体育局 | 公开日期 | 2023-04-21 |
关于玉溪市人民政府2022年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对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云政教督〔2021〕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23〕6号)要求,玉溪市人民政府对照评价重点,严密组织,严守标准认真开展自评。现将自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玉溪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877—2028441
附件:玉溪市人民政府2022年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
2023年4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闻雁川 18008777281)
玉溪市人民政府2022年履行教育职责
自评报告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对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云政教督〔2021〕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23〕6号)要求,玉溪市认真对照评价重点,严密组织,严守标准,积极开展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玉溪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102所,在校学生36.92万人,教职工3.36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65万人)。全市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为95.23%,比上年提高0.43个百分点;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8.56%,比上年提高0.05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6.5%,比上年提高0.17个百分点;残疾儿童入学率为100%。玉溪市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被确定为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和全省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试点城市,入选全国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地区。
二、主要成效和经验做法
玉溪市始终坚持把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推动全市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先手棋”,把教育作为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重要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奋力推进教育改革,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及时解决教育发展中的痛点、难点,高位谋划全市教育事业发展。
(一)党建引领,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一是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市县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印发《中共玉溪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稳步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实施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培育创建三年行动计划,遴选第二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30所。深化全市中小学校党建“育禾苗·感党恩”行动计划,16所学校被评为“云岭红烛育人先锋”示范学校。深入推进“清廉学校”建设,评选市级“清廉学校”51所,紧盯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开展小切口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二是加强师生政治思想工作。坚持“开门办思政课,善用社会大课堂”理念,推进“大思政课”体系建设,以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相结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花。开齐开足开好中小学道德与法治和思想政治课,配备专兼职思政课教师4342人,吸纳党政领导、劳动模范等加入思政课堂,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学校讲思政课、作形势政策报告,坚持开展“书记校长同上一堂思政课”,充分发挥大中小幼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指导委员会、大中小幼思政课一体化研究中心、聂耳和国歌研究院作用,开展10个市级课题研究,形成了“四定、六备、四统一”思政课集体备课模式。三是抓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建立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机制和舆情处置协调联动机制,通过“玉溪教育体育回音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及时发布教育宣传信息,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话语权。四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五育并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夯实德育、智育基础,积极引导体美劳教育特色发展,实施素质教育。2022年选树“新时代玉溪好少年”20人,获评“新时代云南好少年”3人,建成全国、全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4个,市级劳动教育示范校31所,打造体育传统特色学校216所。五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省级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单位75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18个。玉溪八中、市民中等18所学校被列为省级创建试点学校,争取到省级创建资金180万元。落实小学高年级、初中阶段民族团结进步专题教育课不少于12课时的要求,管好用好64所乡村学校少年宫,坚持开展20余个传统文化和民族文化特色课程教学。
(二)依法治教,认真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一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2022年新增中小学学位2970个、实施中心城区学校中央厨房项目建设,完成玉溪职业技术学院秋季招生等10余项涉及教育的重点工作任务,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对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批示51次,重点工作纳入市政府督办事项,高标准推动工作落实。二是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就学权益。认真宣传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做到了学前教育“应招尽招、应入尽入”,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对重病重残不能到校学生,实行“送教上门”,全市残疾儿童入学率100%。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居全省前列,玉溪市被确定为“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三是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依法保护教师合法权益,优先保障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在督促教师依法履行好教书育人职责的同时,鼓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27名乡村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受到省级表彰。大力宣传优秀教师事迹和社会兴教支教事迹,营造尊师重教兴教支教的良好氛围。四是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完成41所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学校创建,启动普通话测试7561人,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全市学校推普率达100%。五是规范开展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编印玉溪市教育体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流程,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召开疫情防控调度会20余次,全力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全年校园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六是抓实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建立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的学生资助体系,2022年共投入49657.94万元,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失学,一户脱贫户因学返贫。坚持把培育农业、农村人才队伍作为乡村振兴的关键抓手,承担云南“村(社区)干部双提升”培训工作,共计培训864人次。面向全市企业职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贫困劳动力、残疾人及失业再就业人群,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技能培训,共开设培训项目60余个,培训1.2万余人次。
(三)强基固本,着力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一是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发展。市级下达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民办教育发展学前专项资金共1250万元,为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对公办幼儿园挖潜扩容,加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比2021年增加了2000余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4.1%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5.23%。推动特殊教育适宜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现有市级特殊教育学校1所,县级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生593人,残疾儿童入学率100%。投入改造项目资金779万元办好新平县专门学校(红星中学),共招收学生五期99人,已结业学生复学率100%、转化率达90%以上。二是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创建全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市,红塔区、江川区被列为云南省首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县(区)并顺利通过省级评估,计划到2026年全市所有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用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针对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组织教师开展新课程、新课标、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实验操作等研究学习和培训,推进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落实,以名师工作室辐射引领,提升教师专业能力,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强化“互联网+控辍保学”管理和“四查三比对”数据核查,推动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三是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扩容提质。深入落实《玉溪市“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深化县域高中教育教学改革,鼓励学校培育特色课程,凝练办学特色,创建市级“普通高中特色学校”。支持市内优质高中或引进市外优质办学机构通过新建学校、品牌输出等形式独立办学或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市现有高中教育集团4个,成员校10所。全面落实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办法,规范特殊类型招生。从2020年起,玉溪市定向招生计划分配比例为55%,到2025年力争实现定向比例达100%。四是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鼓励玉溪师范学院转型发展为应用型本科院校,支持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与省属高校合作试办职业本科专业,积极探索市属高职专科院校委托管理中职学校新模式,畅通中职与、高职和本科贯通分段培养渠道,全面推进“职教高考”,统筹中职学校资源,优化调整专业布局,以赛促教、促学,实现错位特色发展新态势。五是支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玉溪职业技术学院组建获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与云南省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合作招生办学,首招护理、康复治疗技术、智能光电3个专业,共招录学生232人。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获批为云南省高水平烟草栽培与加工技术专业群立项建设单位,正在全力推进省级高水平高等职业学院和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六是规范发展民办教育。全市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250所,在校生46364 人,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县域占比为6.9%,满足国家“不超过15%”的要求。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治理专项工作,督促“公参民”学校国有资本退出参股、公办教师有序退出。出台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等多个指导性文件,依托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现全方位全覆盖监管。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巡查检查,检查机构428个,发出整改通知书199份,停办通知单4份。在全省率先出台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试行),全市正在运营的319家中小学培训机构资金核验通过率、支付开通率均达100%。七是加强国防教育和继续教育。坚持把国防教育作为中小学生德育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开足开齐相关课程,确保国防教育进课堂,增强广大师生的国防意识和国防观念。2022年全市4万多名学生参加了“爱我国防”知识网络竞赛。支持职业院校参与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和技能培训,构建终身学习体系。玉溪现已建成市级社区教育指导中心1个、老年开放学院1所、市级老年大学1所,全市9个县(市、区)均已建成社区教育学院、老年开放学习中心和老年大学。
(四)高位谋划,协调推进全市教育改革发展。一是建立健全教育工作决策管理机制。履行教育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完善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健全决策管理机制,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常务会定期通报、听取、研究教育工作事项,2022年通报了玉溪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情况,研究了校园安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等工作,锚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根本目标,聚焦群众关切,办好教育实事。二是实施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教育发展规划、整体布局和前瞻思考,通过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不断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以组团式为主的“五个一批”托管帮扶破解“县中困境”,提高高中教育质量。三是优化学校布局,落实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标准。不断优化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编制专项规划,推进国家和省级重大教育工程项目落实,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组织开展《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高中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学习培训,有效促进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标准落实。四是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县管校聘”工作,落实《玉溪市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实施方案》,不断健全教师交流轮岗机制。2022年全市区域内交流教师1923名,有效地促进了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持续深化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完成1920名校长职级的认定工作。印发《玉溪市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认定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明确校长的选聘、任用及校长职级的降级和退出制度。
(五)多措并举,持续加强教育保障力度。一是保障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在年度计划、年度财政预算中优先保障教育经费,建章立制、构建体系,继续保持财政教育投入强度,持续巩固前期成果,推动落实“两个只增不减”。每年预算专项安排3个1000万元,分别用于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发展。2022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项目建设共投入各级资金7.44亿元,实施了玉溪市排山幼儿园改建项目、易门县第一中学一期扩建项目、易门县龙泉中心幼儿园改建项目、峨山县双江小学扩建项目、新平县戛洒中学一期扩建项目、新平县戛洒南蚌小学扩建项目等中小学幼儿园改扩建项目,完成建筑面积13.76万平方米,新增学前教育学位720个,中小学学位2970个。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师德师风建设“九个一”专项行动,开展师德师风专题警示教育,对违纪违法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教职工“零容忍”。建立完善教师招考、培训、继续教育、名师选拔培养等工作机制,加强“名校长、名班主任、名师”队伍建设,构建市、县、校三层培养模式,培养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371人。三是强化教研支撑,推进教育信息化。加强市、县、校三级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完善教育质量监测和教育测评服务体系,科学规范课题管理,提高教育科研质量。开展“名师助考”和集中研训活动,2项课题获玉溪市社科课题立项,5个省级课题开题,市级课题开题抽查3个、结题验收19个。建设“云南省基础教育领域省级名师工作室”6个。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构建“互联网+教育”,推动智慧教育示范校及智慧课堂试点班项目建设,逐步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支撑环境。全市学校互联网接入率100%,多媒体教室覆盖率100%。确定红塔区、澄江市、新平县为教育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建设“1+N”互动教室126间,完成109间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考试考场建设。四是着力减轻教师非教学负担。实行目录清单制度,规范和控制各类检查、考核、评比和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未列入清单或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不准开展,不随意给学校和教师搞摊派,让教师专心从教。五是强化教育督导。贯彻落实《玉溪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调整充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切实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责。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发文106件,组织市级专家评估学校29所,开展了“双减”落实、经费投入、工资保障、项目实施、控辍保学、安全防疫等专项督导。
(六)强化管理,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一是依法管理学校。督促学校落实“一校一章程”要求,建立现代化学校管理制度,制定《玉溪市学校常规管理自检自查重点任务清单》,定期检查指导,提高学校内部治理能力。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全市各学校法治副校长配备率100%,各学校均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决策。二是抓“双减”促“双升”。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不断加强中小学“五项管理”,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时间,科学组织教学内容,规范考试行为,合理安排学生日常作息,严格落实中小学校教学日历,坚决杜绝休息日、节假日违规补课行为。抓实“双减”、“双升”工作措施,人大政协多次调研全市“双减”工作,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覆盖率达100%,“5+2”全程参与课后服务学生参与率达99.82%,家长、学生对“减负”满意度分别达97.13%和96.89%。三是抓实校园安全工作。聚焦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安全制度建设、应急预案完善、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防溺水、道路交通(校车)安全管理等重点事项,列出28类300个学校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重点检查项目,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出动联合工作检查组95个、检查学校672所(次)、下达督查工作意见书113份、督促整改安全隐患251处。印发《玉溪市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等,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各级防溺水工作责任,有效杜绝学生溺水事故。加大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学生安全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打击“三无”车辆、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现象,严查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载、在校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玉溪教育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实现教育均衡发展仍有差距,教育的区域、城乡、校际差距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等各类优质教育资源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教师队伍的数量与质量不能充分满足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受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财源建设难度加大等因素影响,教育经费保障困难。
下步,玉溪市将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教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持续努力。
(一)树立质量核心意识,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紧紧围绕学前教育抓普及普惠,义务教育抓优质均衡,高中教育抓质量提升,职业教育抓普职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发展的工作思路,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一是鼓励优质名园引领、带动新建园、民办园、薄弱园快速成长为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支持2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新建第二所、第三所公办幼儿园,依法依规配建小区幼儿园。推进通海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二是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争取省政府将玉溪市列为义务教育全域优质均衡示范市,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不断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差距。三是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不断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推动市内职教资源整合,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加快职业院校达标工程建设,力争2023年全市80%的职业院校实现办学条件达标。四是加快教育教学质量大调研成果转化,打好高中教育质量翻身仗。健全完善普通高中奖励机制,加快全市普通高中集团化建设。深化对“新课标、新教材、新高考”改革研究,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打造优质学科教学团队。全力推进普通高中扩容提质,全面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
(二)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夯实教育发展根基。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持续推进县管校聘和校长职级制改革,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促进校长、教师专业化发展。搭建人才集聚平台,用好教育行业专家工作站,围绕薄弱学科,开展联合攻关,提升教育质量。制订骨干教师、名师培养计划。健全完善骨干教师、名师动态追踪考评机制及退出机制。强化培训培养,提高“三支队伍”素养和水平。深入实施“兴玉英才支持计划”,为教育事业发展培养和储备更多高水平教育人才。
(三)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教育事业发展。落实教育经费保障主体责任,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依法落实政府对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实施红塔区高铁新城小学、易门县第一中学、新平县戛洒中学等13个项目,新增学位2100个。教体固定资产投资力争达到8亿元。切实保障教师待遇,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支持力度,教师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完善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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