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0860180 | 文     号 | 530400-005698-20081125-0031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08-11-25 |
关于2007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人事(人事劳动)局,市直相关单位:
为了保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的布置安排,现就我市2007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
1、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规定条件、程序和方法做好本单位拟晋升人员的申报、推荐、评审等工作。评审推荐前要将本单位的空余岗位数、推荐的程序方法和拟晋升人员情况等进行公告,评审中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评审结束后,对经评审通过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人事劳动)部门要对所属单位的推荐、评审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不按规定公开推荐、评审的单位评审结果无效。
二、继续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管理。
1、凡开展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且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的教育事业单位,必须结合本单位实际,在推荐评审前提出实施评聘分开管理的书面申请,并附具体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管理的实施方案”,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即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管理。具体的方法、程序按《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玉人事发[2003]8号)文件执行。
2、继续使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卡”(以下简称“岗位卡”),“岗位卡”的使用和核发工作按照玉人事通[2007]24号文件执行。
三、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培训)的规定,上报推荐评审材料时必须提供有效证件。县(区)需参加职称计算机模块考试的单位见附件1。
四、推荐评审的专业年限和履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申报高级的计算到2007年6月30日,申报中、初级的可以计算到2007年12月31日。
五、因工作变动需要变更和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各单位应按照玉人事通[2007]23号文件规定的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责任自负。农职院由中专系列申报转高教系列的,按云南省教育厅云教人[2006]3号文件的规定办理。
六、继续按照《关于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教人[2001]28号文件精神,做好社会力量所办学校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各县(区)教育、人事部门要关心和重视社会力量所办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层次评审的原则,认真受理各档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评审工作,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扩大服务领域。社会力量所办学校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上,申报条件与公办教师相同。
七、各县(区)教育局、市直相关单位按云职改办字[1995]4号、云职改办字[1996]8号文件的要求将材料整理后统一报送玉溪市教育局人事师训科,中专、中小学系列申报高、中级的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2007年5月9日上午;农职院申报高校高、中级的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2007年7月2日。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高级一式二份,中级一式一份。
2、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份。《履职考核表》每学年度一份,到2005~2006学年度止,按晋升上一级职务所需最低履职年限提供。
3、《身份证》、《毕业证书》(多个学历的应提供多个学历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职称外语成绩单》、《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培训)合格证》、《教师资格证》、《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各一份,由所在单位对照原件核实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核查属实”字样,并由经办人签名。
4、 《岗位卡》(实行结构比例管理、且未实行评聘分开管理的单位提供),实行一人一卡。
5、实行评聘分开管理的批文复印件和推荐人员名单一份。
6、申报高级的要提供代表性论文及两位同行专家分别鉴定的意见。其中: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者,还须提交由省教育厅颁发的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册中的合格学分记录复印件。
7、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外,其他所有申报评审的材料必须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8、双肩挑的学校党政领导及其他管理人员,须提供近三年(2004年3月至2007年2月)所任课程的全部教案。县(区)学校的由教育局人事科审查,市直学校由教务处审查,并提供书面结论(签章)。
9、根据省人事厅、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申报评审的人员所学和现所教学科必须是相同、相近或相关的学科。
10、申报中级的填报《玉溪市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评议名册》、申报高级的填报《二OO七年度资格、评审名册》一式二份(用计算机打印),统一用Excel中文电子表格制作;同时报送与“名册”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一份。《玉溪市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评议名册》可以到玉溪人事网站www.yxrs.gov.cn下载表格样式。
八、需专家鉴定的论文中专、中学系列于4月10日交市教育局人事师训科,农职院高教系列于5月18日送审。
九、评审费按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云价费发[1998]13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报送材料时一并交付。
十、评审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及中评委评审(议)意见的有关说明依照往年执行。
十一、未及事项按玉人事通[2007]23号文件和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的规定执行。
附件1:各县(区)教育系统需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模块考试的单位
附件2:职称申报材料规范要求
附件3:资料袋封面样表
附件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附件5:玉溪市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评议名册(中、初级)
附件6: 资格评审评议名册(高级)
玉 溪 市 教 育 局 玉 溪 市 人 事 局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为了保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的布置安排,现就我市2007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
1、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规定条件、程序和方法做好本单位拟晋升人员的申报、推荐、评审等工作。评审推荐前要将本单位的空余岗位数、推荐的程序方法和拟晋升人员情况等进行公告,评审中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评审结束后,对经评审通过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人事劳动)部门要对所属单位的推荐、评审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不按规定公开推荐、评审的单位评审结果无效。
二、继续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管理。
1、凡开展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且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的教育事业单位,必须结合本单位实际,在推荐评审前提出实施评聘分开管理的书面申请,并附具体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管理的实施方案”,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即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管理。具体的方法、程序按《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玉人事发[2003]8号)文件执行。
2、继续使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卡”(以下简称“岗位卡”),“岗位卡”的使用和核发工作按照玉人事通[2007]24号文件执行。
三、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培训)的规定,上报推荐评审材料时必须提供有效证件。县(区)需参加职称计算机模块考试的单位见附件1。
四、推荐评审的专业年限和履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申报高级的计算到2007年6月30日,申报中、初级的可以计算到2007年12月31日。
五、因工作变动需要变更和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各单位应按照玉人事通[2007]23号文件规定的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责任自负。农职院由中专系列申报转高教系列的,按云南省教育厅云教人[2006]3号文件的规定办理。
六、继续按照《关于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教人[2001]28号文件精神,做好社会力量所办学校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各县(区)教育、人事部门要关心和重视社会力量所办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层次评审的原则,认真受理各档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评审工作,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扩大服务领域。社会力量所办学校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上,申报条件与公办教师相同。
七、各县(区)教育局、市直相关单位按云职改办字[1995]4号、云职改办字[1996]8号文件的要求将材料整理后统一报送玉溪市教育局人事师训科,中专、中小学系列申报高、中级的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2007年5月9日上午;农职院申报高校高、中级的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2007年7月2日。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高级一式二份,中级一式一份。
2、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份。《履职考核表》每学年度一份,到2005~2006学年度止,按晋升上一级职务所需最低履职年限提供。
3、《身份证》、《毕业证书》(多个学历的应提供多个学历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职称外语成绩单》、《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培训)合格证》、《教师资格证》、《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各一份,由所在单位对照原件核实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核查属实”字样,并由经办人签名。
4、 《岗位卡》(实行结构比例管理、且未实行评聘分开管理的单位提供),实行一人一卡。
5、实行评聘分开管理的批文复印件和推荐人员名单一份。
6、申报高级的要提供代表性论文及两位同行专家分别鉴定的意见。其中: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者,还须提交由省教育厅颁发的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册中的合格学分记录复印件。
7、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外,其他所有申报评审的材料必须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8、双肩挑的学校党政领导及其他管理人员,须提供近三年(2004年3月至2007年2月)所任课程的全部教案。县(区)学校的由教育局人事科审查,市直学校由教务处审查,并提供书面结论(签章)。
9、根据省人事厅、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申报评审的人员所学和现所教学科必须是相同、相近或相关的学科。
10、申报中级的填报《玉溪市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评议名册》、申报高级的填报《二OO七年度资格、评审名册》一式二份(用计算机打印),统一用Excel中文电子表格制作;同时报送与“名册”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一份。《玉溪市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评议名册》可以到玉溪人事网站www.yxrs.gov.cn下载表格样式。
八、需专家鉴定的论文中专、中学系列于4月10日交市教育局人事师训科,农职院高教系列于5月18日送审。
九、评审费按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云价费发[1998]13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报送材料时一并交付。
十、评审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及中评委评审(议)意见的有关说明依照往年执行。
十一、未及事项按玉人事通[2007]23号文件和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的规定执行。
附件1:各县(区)教育系统需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模块考试的单位
附件2:职称申报材料规范要求
附件3:资料袋封面样表
附件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附件5:玉溪市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评议名册(中、初级)
附件6: 资格评审评议名册(高级)
玉 溪 市 教 育 局 玉 溪 市 人 事 局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市教育局 发布人: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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