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9367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3-11-23 |
玉溪市关于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玉溪市关于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11月6日在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五次会议上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玉发〔2018〕14号)及《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共玉溪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五年规划(2022-2026)》(玉人办发〔2022〕22号)要求,形成了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2022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两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全会和市两会精神,努力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模不断壮大,管理能力不断增强,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建立健全了“国有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直接支配”的管理体制,和“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机制,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形成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之间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良好工作局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等方面取得长足进展,有力保障了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的需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实际占有使用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对外投资以及纳入单位财务核算的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总额(账面净值)1289.70亿元,同比增长63.39%;负债总额111.53亿元,同比增长6.59%;净资产总额1178.17亿元,同比增加79.4%。其中市级资产总额601.61亿元,占46.65%;县(市、区)级及乡镇级资产总额688.09亿元,占比53.35%。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在健全机制上用实策,资产管理基础不断夯实
一是理顺职能职责,按照“三定”方案要求,于2021年7月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职能移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进行管理,修订了《玉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玉溪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玉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玉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目前办法已印发实施,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逐步迈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是强化联动、增强合力。积极推进行政事业性资产的全过程管理,在编制部门预算同时根据单位实际同步编制资产配置预算,将资产配置管理职能嵌入预算管理流程,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积极推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相结合,建立“资产管理解决该不该买、预算管理解决能不能买、政府采购解决怎么买”的工作机制;严格资产使用和处置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必须按照“先报批、后处置”的程序,经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处置,特别是处置房屋土地等金额较大的资产,须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才能处置,筑牢资产“出口”关,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
三是打通资产管理“最后一公里”。主动探索报废报损资产处置渠道,优化在用资产管理,最大限度发挥资产使用价值,采取招标等方式确定具备相关资质的废旧电器电子设备回收企业,打通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最后一公里”。
(二)在创新发展上出实招,资产盘活有序推进
一是全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工作,促进资产资源合理配置,提高使用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市委主要领导带队到市内外调研,积极推进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盘活工作。清理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或低效使用资产38宗,截至目前,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市内外闲置资产正在按照“有进有退、优进劣退、有先有后、分步实施、有规有矩、依法依规”的原则进行公开招租及公开处置,每年预计增加资产盘活收入490余万元。
二是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2022年9月,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被列为全国公物仓创新试点建设单位,属全国43家试点单位之一,云南省唯一入选的试点单位,坚持“绿色低碳、共享共用、节约高效”的理念,通过建立“虚拟仓+实体仓”的管理模式,构建了玉溪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依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了公物仓管理信息平台,覆盖市、县、乡2078个行政事业单位。平台自2022年8月上线以来,累计入仓资产6380项,调剂使用4422项,出借1311项,调剂率89.86%,节约财政资金3707余万元,有效保障了全市疫情防控、省十六运会、市产业链专班等重点工作的开展,公物仓制度建设成效明显。
(三)在问题整改上动真格,资产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为充分发挥国有存量资产效益,玉溪市审计局在对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及相关项目的审计工作中,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开展了审计,在专项审计中查出了4家单位固定资产闲置,3个单位资产清理处置不到位,9个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会计信息失真,6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基础薄弱等共计25个问题。针对审计查出问题,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积极督促单位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审计发现的25个问题已整改15个,其余10个正在整改中。
(四)积极探索,逐步加强对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
一是为切实解决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大部分未入账或入账价值低估等问题,2020年财政部首次将公共基础设施类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纳入2019年度资产报告统计,初步统计了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实物量;2021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公路资产清查工作,通过清查,全市公路资产价值为790.81亿元,里程为17754.52公里,有力推动公共基础设施纳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统一管理。
二是督促对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具有管理维护职责的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等规定,实事求是、先易后难、分类施策、循序渐进,逐步将公共基础设施、国有文物资产、保障性住房等资产入账管理。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有待完善
一是资产管理配套制度体系不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细化不够,特别是针对目前资产盘活难度大的情况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已不适用。二是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建设严重滞后,资产管理边界不清,管理者职责不明确,管理责任难以落实。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
一是主体责任意识有待加强,各单位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等思想,导致国有资产底数不清和资产信息不完整不真实等情况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单位资产权属不清、呆坏账长期挂账等历史遗留问题有待进一步妥善解决。二是资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到位,人员力量和专业能力不足,难以适应资产管理的新要求。三是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绩效评价机制体系不健全,资产配置不到位、超前配置、过度配置等问题仍然存在。四是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还不够紧密,资产管理系统虽然已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管理,但是系统之间尚未实现无缝对接。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难度大
一是由于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可盘活的闲置资产越来越少,再加之盘活工作难度较大、激励约束不足等原因,导致单位盘活资产积极性不高;二是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的指导性意见针对性不强,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无法突破政策,盘活方式单一,盘活难度大;三是目前资产调剂使用机制不健全,各县(市、区)国有资产“公物仓”建设滞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统筹使用力度远远不够。
四、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思路
(一)强化日常监管工作,为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夯实管理基础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落实资产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产权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规范资产配置、管理、处置行为,提高资产日常维护和使用管理水平;二是借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评价指标体系》的考核,构建人大监督、考核评价、部门协同联动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格局,通过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的日常监管及市审计局的审计监督,促进各级各部门切实增强资产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着力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夯实管理基础。
(二)创新资产盘活方式,构建“大资产”盘活理念
拓宽盘活思路,扩大盘活范围,对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维护且权属清晰的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已建成未充分利用的文体场馆设施、林木资产、特许经营权、已投入使用尚未转固的在建工程等资产在法律法规允许盘活的情况下纳入盘活处置的范围,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主管部门之间要加强衔接,形成合力,打通部门之间的壁垒,主动解决盘活资产工作中的问题,构建“大资产”盘活理念。
(三)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节约和高效利用
一是优化资产配置。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深入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将资产管理嵌入预算管理核心环节,严控资产配置,以存量控制增量,以增量调整存量,从源头上提高财政配置资源的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推进“公物仓”建设向纵深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本地区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扩大“公物仓”资产的管理和调剂范围。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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