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359085 | 文     号 | 530400-005695-20130427-0001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3-04-27 |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全市优抚安置经费管理及使用重点抽查情况的通报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全市优抚安置经费管理及使用重点抽查情况的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优抚安置经费管理,确保优抚安置经费安全运行和规范使用,确保各项优抚安置政策执行到位,根据《玉溪市民政局 财政局关于开展优抚安置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2012年传真文件)和《玉溪市民政局 财政局关于开展优抚安置经费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抽查的通知》(2012年传真文件),2012年下半年,玉溪市民政局、财政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2009年至2011年各县区优抚安置经费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抽查的内容涉及:残疾军人伤残抚恤金、烈属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生活补助、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以及退伍军人安置补助资金等。抽查的重点是:一、各县区优抚安置经费管理及使用自查工作是否认真到位;二、对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及抚恤补助标准是否认真落实和执行到位;三、对优抚安置经费用款申报、审核、审批、拨款、发放等环节的程序及手续是否规范和符合要求;四、对2009年至2011年三年的优抚安置经费收支情况进行核实分析;五、对优抚对象人员信息审验管理是否严格规范等。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根据2012年6月市民政局统计全市各类优抚对象人数为17485人,其中: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统称“三属”)357人;伤残军人、伤残国家机关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872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840人;参战退役人员8923人;农村籍退役老士兵、部分烈士子女等其他优抚对象4493人。
(二)根据各县区优抚安置经费自查报告和市检查组实地查看相关资料档案显示,各县区均能按照市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优抚安置经费管理使用的自查工作,对2009年至2011年三年的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了核对统计;各县区均能认真落实和执行各项优抚安置政策,按照上级规定的各项抚恤补助标准(部分县还能按照抚恤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要求适当提高发放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优抚安置经费用款申报、审核、审批、拨款、发放等环节的程序及手续基本规范和符合要求;多数县区对优抚对象人员信息审验管理能定期有效开展。
(三)在发放抚恤金方式上,各县区均能按要求实行委托银行金融机构直接代发到抚恤对象个人银行存折(卡)上,其中:峨山县由县财政工资统发办直接发放,红塔区、易门、元江三个县区由县区民政局直接委托银行(信用社)发放,通海、江川、澄江、华宁、新平五个县由县民政局拨款至乡镇(街道)民政办再委托信用社发放。在发放周期上,华宁、峨山两县按月发放,红塔区半年发放一次,其余县按季度发放。
(四)在政策宣传、经费管理、人员信息核查等方面,江川县要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坚持“四公开”(优抚政策、发放对象、发放人数、发放金额)制度。易门县对优抚对象实行每半年签到验证,每季度随发放补助金附一张抚恤项目标准告之书,发放抚恤金使用《民政资金使用审批表》规范审核审批程序。新平县自2002年就将优抚经费纳入财政社保专户管理,制定了《新平县优抚事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峨山县按照《切实加强民政社会化发放资金补助对象分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管理。红塔区对上级下拨经费接收使用的登记实行档案化管理,对优抚对象信息管理实行每半年签到制度。通海县在每个村居委“两委”委员中指定一人负责基层民政工作。
(五)市检查组对县区和乡镇从事优抚安置管理人员提出的有关优抚安置政策业务及经费管理等疑难问题进行了解答和指导,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即提出了整改和完善意见。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优抚安置经费管理基础工作尚不够规范和严谨。如:部分县民政部门未认真登记每年上级财政下达的优抚安置经费预算指标及使用和剩余情况。少数县至市检查组检查时,县民政部门优抚安置经费收款数与财政部门优抚安置经费拨款数尚未核对一致。部分县区发放抚恤金名册上将几个项目合并发放,导致优抚对象难于理解具体补助项目和标准。
(二)部分优抚安置经费支付凭证不够规范和手续不够完备,缺少必要的审核监督机制。如:县民政局提供财政工资统发办代发抚恤补助的部分花名册未有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只盖有县民政局公章。部分县民政局拨款至乡镇的部分付款凭证,发放抚恤金名册无领款人签章,也无代发银行签章,乡镇开具的收款收据只有县民政局长签字。部分民政局委托银行发放抚恤金的部分委托书上的金额与审批表上的金额不一致(原因是部分项目未经审批),部分审批表只有民政局长签字,部分发放名册无经办人、审核人签字,也无代发银行签章(只在委托书上签章)。
(三)个别县存在对部分具有双重身份的优抚对象同时发放两种补助的问题。
(四)目前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少、文化偏低、流动性大、工作条件及手段落后,面对众多的民政管理对象和工作任务,难于适应对象管理、信息核实、政策宣传、发放补助等工作的需要。
三、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优抚安置抚恤及补助资金,是保障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以及退伍军人安置的专项经费,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优抚对象的关心和爱护,关系到广大优抚对象的切身利益。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优抚安置经费的管理及发放工作,对于保障优抚对象基本权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管理,扎实工作,确保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和抚恤补助标准落实到每个优抚对象身上。
(二)切实加强优抚安置结余经费管理。各县区要进一步清理核实优抚安置结余经费,统一纳入财政专户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严格按政策规定用途使用。
(三)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基础管理工作。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要相互配合,认真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规范经费拨付程序,严格经费审批手续;要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政策及业务素质的培训和指导,促进科学管理、规范管理;民政部门要加强经费预算安排及预算执行情况的台账登记工作,定期与财政部门核对一致,确保资金安全、确保专款专用。
(四)针对当前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力量薄弱,工作不够到位,管理不够规范,难于适应工作要求的现状,建议各级政府重视和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
相关阅读: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2024-11-29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内设机构 2024-12-31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024-11-29
- 市政府法制办顺利完成2015年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2015-04-21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机构职能 2024-12-31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11-29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召开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暨湖泊保护治理工作会 2016-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