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61968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日期 | 2026-05-09 |
玉溪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组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专家库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组建
国防动员(人民防空)专家库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动办,市级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相关专家学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关于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玉溪市国防动员(人民防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国防动员领域专家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有效提升玉溪市国防动员(人民防空)规划编制、法规政策解读、项目评审评价、专业咨询、应急处置、训练演练等工作的科学性与精准性,推进国防动员(人民防空)事业高质量发展,玉溪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决定组建“玉溪市国防动员(人民防空)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目标
围绕国防动员“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核心任务,组建一支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政治过硬、专业精湛、结构合理、作风严谨的专家队伍,为我市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理论研究、规划咨询、政策研究、标准制定、课题论证、科技创新、依法行政、图纸审查、工程验收、训练演练等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服务,为宏观决策提供客观、独立、科学的咨询建议,助推全市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遴选范围及专业领域
(一)遴选范围: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以及行政机关等公开征集国防动员(人民防空)专家。
(二)专业领域:按业务需求划分6大类别,总人数不超过150人,专家从相关单位推荐人选及社会公开征集人选中择优确定。
1.综合规划类:涵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总规有关人防工程的内容);城市人民防空专项规划(人防工程中长期发展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乡国防适配规划(将国防动员需求融入国土空间规划,论证基础设施战时应急疏散、物资运输适配性,划定重要目标防护区域、规划应急避难场所等);动员设施配套规划(应急物资储备库、国防交通中转站选址布局,人防警报器、疏散通道布点规划评审);信息化与指挥通信规划(指挥通信体系总体规划,人防信息化平台、应急通信网络建设规划方案制定,指挥通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
2.工程技术类:涵盖人防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建筑设计、智能化、绿色建筑、装配式)、结构(混凝土结构、钢结构、超限结构、抗震等)、岩土工程(岩土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建筑设备(建筑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空调)、试验检测(材料检测、人防专项检测)、机电安装(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研发与检测)、市政(道路工程)、卫生防疫、环保、核工程、材料学、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施工管理、工程监理、投资咨询、勘察管理、设计管理、造价咨询、招投标管理、项目管理、全过程工程咨询、物业管理、消防管理等相关专业。
3.指挥通信类:涵盖指挥理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通信网络搭建、预警系统运维、方案规划、指挥业务、战备训练、伪装防护、电磁防护、核电磁脉冲防护、无线通信、有线通信、卫星通信、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安全、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物联网、大数据、数字国动(人防)等相关专业。
4.物资保障类:涵盖战略与军品物资保障(军品科研、生产及维修、军品转产、战略物资储备);民用物资征用与调配(民用资源征用、跨区域民用物资调配);物资储备与仓储管理(物资存放标准、物资管理信息化系统);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食品、药品、救援装备等物资需求预判,应急物资调运方案评审与演练评估,后勤保障方案设计、供应链管理等)。
5.法规政策类:涵盖人防专项法规政策(人防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行政处罚、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等法规政策);国防动员综合法规(对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等核心法律,民用资源征用补偿、应急物资调配等配套政策,协调军地联合动员法规政策冲突);执法与监管政策规范(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领域执法标准及流程,细化行政审批、质量监管等环节政策);制度与政策评估(评估地方国防动员相关法规政策实施效果,提出修订意见,参与制度创新可行性论证);地方技术标准的编制。
6.经济评估类:涵盖人防工程造价评估(人防工程建设造价核算与评审,招标控制价审核、成本管控、竣工结算评估);国防动员项目投资评估(国防动员及人民防空相关项目投资可行性分析,投资回报率、资金使用效率评估,论证项目立项经济合理性);民用资源征用经济评估(民用资源征用与补偿经济成本核算,制定科学补偿标准);经济动员效益评估(战略物资储备仓储成本与应急保障效益分析,军品转产企业产能转化经济成本测算,优化经济动员资源配置)。
(三)其他类:邀请长期从事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工作的离退休领导、资深专家,以及具备人防相关专业能力的现(退)役军人、文职人员入库,主要提供宏观战略指导。本类别入选总人数不超过30人。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行业规范和保密规定,客观公正开展工作,并对作出的技术结论或提供成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终身负责。
2.身体健康,能正常参与专家咨询、评审、调研等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能胜任现场调查研究工作,身体适应对应的工作强度,具备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违法犯罪和学术不端等不良记录,无国家和省规定不能担任专家的其他情形,自愿接受玉溪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的管理与监督。
(二)资格(专业)条件
1.综合规划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持有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有10年及以上规划相关工作经历,熟悉国家及地方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能参与人防工程布局、城市地下空间与人防建设融合等规划的编制与论证,可为规划方案提供专业评审意见。
2.工程技术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包括但不限于防护防化、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造价、电气、工程管理、人防设备等专业),或持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担任过不少于5个中型及以上且不少于2项大型人防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防护设备检测类专家具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
3.指挥通信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指挥理论、指挥业务、战备训练、伪装防护、电磁防护、核电磁脉冲防护等技术能力以及10年以上从业经验;熟悉有(无)线通信、卫星通信、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安全、物联网、大数据等专业领域,掌握智慧国动(人防)建设相关技术标准。
4.物资保障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持有物资管理、物流、仓储等领域的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有10年及以上物资保障相关从业经历(涉及战略物资储备、民用物资调配、应急物资管理等);熟悉国防动员领域物资保障相关政策规范,能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撑。
5.法规政策类: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熟悉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相关法规政策;有10年及以上法律实务或政策研究工作经历,能参与地方配套政策制定、法规冲突协调、执法流程规范设计及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具有国防动员相关政策制定或执法实践经验者优先。
6.经济评估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或持有造价工程师、资产评估师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有10年及以上国防动员相关经济评估、造价核算等工作经历,熟悉人防工程定额标准及项目投资评估方法,能独立完成造价评审、投资分析及补偿标准制定等工作。
7.其他类:从事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备较强组织指挥能力,曾策划、组织过大型军事训练或演练,能够提供宏观战略指导的人员、资深专家及现(退)役军人、文职人员。
(三)优先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同等情况下优先遴选:
1.参与过国家级、省级国防动员(人民防空)重大项目、政策制定或标准编制。
2.在应急处置、实战演练等实践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成功案例。
3.具有区域大中型人防工程项目业绩。
四、申报要求
(一)人员推荐与征集
1.申报程序。本次征集活动原则上由单位统一组织,也可个人自行申报。玉溪市内申报单位或个人持申报材料向所在县(市、区)国动办申报,各县(市、区)国动办初审,将初审合格人员资料汇总,并填写《玉溪市国防动员(人民防空)专家库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含可编辑电子版和扫描版)报市国动办审查。玉溪市属单位及玉溪市外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直接将申报材料报玉溪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如申报材料中存在涉密内容,不得网传,纸质版和电子版本同时线下报送。
2.材料要求。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玉溪市国防动员(人民防空)专家入库推(自)荐表》(附件1)、《玉溪市国防动员(人民防空)专家库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单位名义或个人名义申报均需提供)、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或注册资格证书复印件。退休人员另附退休证明复印件,退役军人另附退役军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字确认。
3.时间要求。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 2026年6月19日前报送至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防动员二科,其中纸质版报送至玉溪市红塔区创新路8号234办公室(联系人:吕祥,联系电话:0877-2028309),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309825419@qq.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核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审核小组成员,对推荐、自荐人选的资格、业绩、专业匹配度等进行审核,筛选初步人选名单。
(三)公示与聘任
1.初步人选经审核通过后,在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若公示期间对人选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审核小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审核小组在收到申诉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反馈结果。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玉溪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向聘任人员颁发《玉溪市国防动员(人民防空)专家聘书》,聘期为3年。专家聘期届满,根据日常履职、参与评审、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且自愿继续担任库内专家的,按程序办理续聘手续,续聘期限与首轮聘期一致,不愿续聘或不符合续聘条件的,自动退出专家库。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国动办、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家库组建工作,广泛挖掘本辖区、本系统的专业人才,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二)推荐单位及个人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将取消人选资格并通报,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三)玉溪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将严格按照本通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专家库组建公开、公平、公正,建成后切实发挥专业支撑作用。
附件: 1.玉溪市国防动员(人民防空)专家推(自)荐表
2.玉溪市国防动员(人民防空)专家库申报人员汇总表
附件1:玉溪市国防动员(人民防空)专家入库推(自)荐表.wps
附件2:玉溪市国防动员(人民防空)专家库申报人员汇总表.wps
玉溪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5月9日
填表说明
一、填报要求
1.个人名义或单位名义申报,均需填写附件1和附件2。
2.填报的各项内容均需如实填写,表达准确,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填写时请勿空项,无内容的填“无”。
二、填报事项
1.学历及学位:指最高学历和学位。
2.毕业院校及专业:指对应最高学历及学位的毕业院校和专业。
3.职务(职称):指当前任命的最高职务(如有)和最高职称。
4.执业资格:指获取的执业资格证书名称。
5.工作简历:对照本文件中的资格(专业)条件如实填写。
6.主要业绩:结合本文件中的申报专业领域及资格(专业)条件如实填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业绩、政策制定、政策研究或标准编制等。
7.专业领域:应结合本文件中列举的专业如实填写,最多不超过3项。
8.推荐单位意见:单位推荐的应由所在单位如实填写推荐意见,个人自荐的本栏不用填写。
三、其他要求
1.一张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贴于附件1“照片”处。
2.提交资料包括:《玉溪市国防动员(人民防空)专家入库推(自)荐表》(附件1)、玉溪市国防动员(人民防空)专家库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单位名义或个人名义申报均需提供)、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或注册资格证书复印件。退休人员另附退休证明复印件,退役军人另附退役军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字确认真实性。
3.表格内容填写不下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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