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458174 | 文     号 | 530400-005692-20141112-0008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4-11-12 |
关于玉溪市三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玉溪市三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省九湖办:
根据《云南省九湖办关于印发〈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云环通〔2013〕187号)的要求,我市对照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书州(市)考核评分表,对“三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期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一)水质目标完成情况
1.湖泊水质目标完成情况,分值15分。
(1)抚仙湖2013年总体水质为Ⅰ类,通过对4个监测断面22项指标,按达标率不低于60%视为达标,以单断面单因子分权赋分法进行计算后,自评15分。
(2)星云湖2013年总体水质为劣Ⅴ类,通过对3个监测断面22项指标,按达标率不低于60%视为达标,以单断面单因子分权赋分法进行计算后,自评13分。
(3)杞麓湖2013年总体水质为劣Ⅴ类,通过对3个监测断面22项指标,按达标率不低于60%视为达标,以单断面单因子分权赋分法进行计算后,自评12.7分。
2.河流水质目标完成情况,分值15分。
抚仙湖2013年开展监测的河流是马料河、隔河、路居河、山冲河、东大河、代村河、梁王河、尖山河、牛摩河。通过对9个监测断面21项指标,按达标率不低于60%视为达标,以单断面单因子分权赋分法进行计算后,自评15分。
星云湖2013年开展监测的河流是东西大河、大街河、渔村河、螺蛳铺河、大庄河、学河、大龙潭河、周德营河,通过对8个监测断面21项指标,按达标率不低于60%视为达标,以单断面单因子分权赋分法进行计算后,自评13.2分。
杞麓湖2013年开展监测的河流是红旗河、中河,通过对2个监测断面21项指标,按达标率不低于60%视为达标,以单断面单因子分权赋分法进行计算后,自评12.7分。
(二)项目落实情况
1.抚仙湖“十二五”规划项目28项,已正常运行6项,在建15项,开展前期工作7项,开工率75.0%,完工率21.4%。分值50分,自评38分。
2.星云湖“十二五”规划项目17项,已正常运行5项,在建8项,开展前期工作4项,开工率76.5%,完工率29.4%。分值50分,自评41.2分。
3.杞麓湖“十二五”规划项目21项,正常运行13项,在建7项,开展前期工作1项,开工率95.2%,完工率61.9%。分值50分,自评39.8分。
(三)监督管理情况
1.领导重视,分值6分。
2013年,省政府召开抚仙湖保护治理工作会议,玉溪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政府分管领导先后组织召开全市环境保护暨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专题会、抚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现场会、全市环境保护暨湖泊保护治理督查推进会、“三湖”水污染综合防治项目督查推进会等一系列会议,多次研究部署“三湖”保护治理工作,由市级领导担任31条主要入湖河道河长,高位推进综合整治工作,各条主要入湖河道的河长纷纷到实地调查研究,编制完善综合整治方案,千方百计争取资金投入,逐步推进综合整治项目。年召开的“三湖“工作会议及现场检查调研次数超过4次。抚仙湖自评6分,星云湖自评6分,杞麓湖自评6分。
2.责任落实情况,分值4分。
玉溪市政府与沿湖四县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签订了“十二五”及2013年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和指标。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三湖”水污染综合防治督导组,定期不定期地对“三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进行督导。玉溪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玉溪市2013年县区目标任务综合考评办法》,市综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县区党风廉政建设暨目标任务综合考评的通知》,将“三湖”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任务纳入2013年各县目标任务综合考评,由市三湖办牵头,对沿湖四县政府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检查总结。抚仙湖自评4分,星云湖自评4分,杞麓湖自评4分。
3.资金落实情况,分值5分。
(1)抚仙湖“十二五”规划项目批准总投资34.59亿元,2013年考核的投资为规划批准总投资的60%即20.72亿元,到位资金7.05亿元,资金到位率34.03%。自评1.7分。
(2)星云湖“十二五”规划项目批准总投资6.13亿元,2013年考核的投资为规划批准总投资的60%即3.68亿元,到位资金1.44亿元,资金到位率39.13%。自评2分。
(3)杞麓湖“十二五”规划项目批准总投资9.37亿元,2013年考核的投资为规划批准总投资的60%即5.62亿元,到位资金6.35亿元,资金到位率112.99%。自评5分。
4.生活污水处理情况,分值5分。
抚仙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为100%,自评2.5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率为100%,自评2.5分,合计5分;星云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为87%,自评2.2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率为73%,自评1.8分,合计4分;杞麓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为84%,自评2.1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率为33%,自评0.8分,合计2.9分。
抚仙湖综合自评分为84.7分、星云湖综合自评分为83.4分、杞麓湖综合自评分为93.3分。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按照“三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紧紧围绕稳定保持抚仙湖Ⅰ类水质,消灭星云湖、杞麓湖劣Ⅴ类水质的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层层分解目标责任,多措并举,大力推进“三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
(一)以“四退三还”为突破口,大力推进抚仙湖保护治理。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新一届市委、市政府深入调查研究,探索湖泊治本之策,进一步调整完善抚仙湖保护治理思路,提出了以“四退三还”为核心、生态修复为基础、控源截污为前提、河道整治为重点、中水利用为关键、产业调整为根本,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重,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实现沿湖截流断污水、治理面源减污染、补水节水添动力、面山绿化增植被、河道湿地流清水、人口外迁扩新城、依法治湖严监管,全面提高保护治理水平,确保沿湖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协调发展的基本思路,基本思路在2013年12月20日省政府召开的抚仙湖保护治理工作会议上得到了肯定。按照抚仙湖保护治理基本思路,玉溪市以“四退三还”为突破口,大力推进抚仙湖保护治理。加快推进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退人、退房、退田、退塘和还湖、还水、还湿地,启动实施抚仙湖北岸生态湿地建设。启动实施玉溪市东片区暨“三湖”生态保护水资源7000万立方米/年配置应急工程。抚仙湖东大河流域主要河流水污染治理与清水产流机制修复工程、抚仙湖东岸(华宁段)退田退房还湖生态建设工程、抚仙湖大鲫鱼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3个项目完工并组织了初步验收。加快推进成熟项目落地建设,开工建设抚仙湖西岸(江川段)生活污水收集工程、抚仙湖径流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马料河主要河流水污染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抚仙湖湖滨缓冲带“四退三还”二期等8个项目。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围绕《抚仙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和《抚仙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开展了抚仙湖北岸20个村落污水收集与处理、缓冲带24个村落污染控制、山冲河流域主要河流污染治理与清水产流机制修复工程等13个项目的前期工作,现已完成7个。2013年12月,通过申报竞争、公开答辩,抚仙湖进入国家重点支持生态良好湖泊名录(全国共15个进入名录),纳入国家重点支持范围。
(二)抓好省政府杞麓湖水污染综合治理现场办公会项目收尾,推进其它重点项目的实施。省政府杞麓湖水污染综合治理现场办公会项目16项,被否决的项目1项(杞麓湖补水工程经专家论证后,认为通海杞麓湖地势较高,周边可调水资源短缺,解决杞麓湖流域补水应由“滇中引水工程”解决,因此该项目被否决取消),实际实施15项,目前已完工12项,在建2项,开展前期工作1项(通海县四街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因地质原因,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同意取消污水处理厂建设,仅建设管网并入第二污水处理厂,目前正在调整方案,调整的方案已经省住建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开工率93.3%,完工率80%,计划投资6.42亿元,完成投资5.09亿元。在抓好省政府杞麓湖水污染综合治理现场办公会项目收尾的同时,加快推进其它重点项目实施。规划内项目:红旗河、者湾河、大新河污染底泥清淤工程累计清淤14.02万方,通海杞麓湖解家营村污染治理工程完成主体工程,启动实施杞麓湖沿湖(缓冲区)截污治污工程;规划外项目:杞麓湖污染底泥疏挖及沿岸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完成污染底泥疏挖2.66万方。
(三)全力以赴,抓好星云湖的保护治理。星云湖与抚仙湖是姊妹湖,星云湖的治理直接关系到抚仙湖保护成效,为切实抓好星云湖的保护,2013年重点开展6大工程。一是继续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星云湖南片区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配套截污管网12.14公里,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进一步增强。二是重点实施区域生态环境整治。完成星云湖退田还湖,退出沿湖一级保护区农田3054.51亩,湖滨带恢复栽种树木25.6万株、共1270亩,初步构建了湖泊生态保护屏障;开展面山生态恢复,建设防护林12000亩,实施公益林管护25000亩,水源地水土保持能力不断增强;建成南岸带状调蓄预处理分配系统8.4公里,改变了该区域5条主要入湖河流及16个沿湖村落生产、生活污水直排入湖现状,待湿地、湖滨带系统完善后可形成4万吨/日低污染水处理能力。三是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完成9座联户沼气池建设、推广生物发酵床5000平方米,推广测土配方施肥19万亩;实施30个村落“两污”收集处置工程,已完成1个村,14个村开工建设,星云湖北岸15个村正在加紧前期工作。四是狠抓入湖河道治理。完成了东西大河、渔村河、大街河、螺蛳铺河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研阶段工作,其中东西大河部分工程内容已开工建设。五是探索内源污染治理路子。完成1500亩紫根水葫芦净化水体示范工程,购置了1艘“大型仿生式蓝藻去除设备”开展除藻作业,2013年打捞藻浆3083立方米。六是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成投入使用,县环境监测站于2013年6月通过计量认证,目前已正常开展湖泊水质例行监测工作。
(四)创新机制,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搞好“三湖”的保护治理,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是重要保障。我市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实施、社会参与的原则,把“三湖”的保护治理与资源配置、土地开发等要素进行整合,积极搭建“三湖”保护治理投融资平台。2013年抚仙湖水质良好湖泊试点项目争取到中央资金6400万元,“三湖”争取到省九湖专项资金1750万元,市级财政安排“三湖”保护治理专项资金5000万元。通过整合资产,配置资源,赋予政策等方式,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货币融资6.3亿元、总承包加BT模式融资19.7亿元,社会、企业投入生态建设资金8.82亿元,积极融资推进抚仙湖保护治理工程的实施。星云湖、杞麓湖的投融资平台正在搭建中。抚仙湖资源保护费征收工作顺利开展,征收资源保护费1106.6万元。
(五)强化非工程措施,依法保护治理。坚持一手抓工程治理、一手抓非工程措施落实,认真落实“三湖”保护条例,强化各级管护责任,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群众法治意识、环保意识和参与保护治理的自觉性、积极性不断提高,依法护湖治污力度不断加强。一是严防水生态环境风险。针对连年干旱导致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水位下降可能带来的水质污染风险,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抚仙湖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三湖水生态环境保护的紧急通知》,市三湖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星云湖杞麓湖水污染防治防范水污染风险发生的通知》,各级各部门认真分析排查“三湖”水位下降面临的水生态环境风险,制订防范风险发生的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措施,严防“三湖”水污染风险。二是全面打响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整治攻坚战。沿湖四县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开展“清洁河道、清洁湖滩、清洁村庄、清洁田园”“四清”保洁活动,市级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确保保洁工作取得实效。针对绝大部分污染负荷都是入湖河道带入湖泊的实际,坚持把河道治理作为重要环节来组织实施,进一步强化入湖河道河长责任制,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湖主要入湖河道河长责任制的通知》,制定了考核办法,由市委书记等市级领导担任31条主要入湖河道河长,以截污、贯通、绿化、加宽、保洁为主要抓手,围绕“绿色视廊、生态湿地、达标水体、休闲通道、城乡景观”的目标,高位推进综合整治工作。2013年12月,市“三湖”督导组对31条主要入湖河道河长责任制进行了阶段检查、考核。三是铁腕开展抚仙湖拆临拆违。2013年2月1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抚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现场会,要求拆除抚仙湖一级保护区至环湖公路外侧50米内及玉带河岸两侧50米范围内的所有临时违规建筑物。会后,沿湖三县和市直相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拆临拆违工作,共拆除一级保护区至环湖公路外侧50米范围内临时违规建筑2178宗、21.82万平方米,种植各类树木50万株,清运建筑垃圾72370.51吨。四是加强抚仙湖―星云湖生态建设与旅游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管理。调整充实了抚仙湖―星云湖生态建设与旅游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管委会,成立了试验区产业协调督导组,制定《云南省抚仙湖-星云湖生态建设与旅游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项目审查管理办法(试行)》,重新修编了《抚仙湖流域禁止开发控制区规划》,修编后,抚仙湖流域陆地区域划分为“四区一线”(禁止开发区、控制开发区、生态修复区和开发区,100.8公里岸线划分为保护岸线、旅游岸线、复合岸线三类),将禁止开发区面积从原来的84.6平方公里扩展至226.96平方公里,开发区缩小到陆域面积的10.04%。整顿和清理试验区旅游开发项目,试验区核心区所有开发项目必须严守“四条红线”,严格执行项目保证金和抚仙湖保护治理专项资金政策,自2013年6月8日起,试验区在建的所有旅游开发项目停工整改,严格执行“四条红线”,对未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成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手续齐全但在施工中未严格执行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的项目,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得复工;对抚仙湖周边的已建成项目,环保设备未正常运转的不得经营。通过整顿和清理,试验区项目减少了近一半,规模用地减少57%,投资减少41%。五是加强湖泊径流区环境监管。严把“三湖”径流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重点建设项目环评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100%。切实加大现场环境监察力度,全面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和沿湖宾馆、饭店监管,坚决查处污水直排入湖和偷排行为。加强抚仙湖综合行政执法、环境卫生、渔政、水政管理。六是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广泛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举办“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抚仙湖“8.26”保护活动日活动,按月通报“三湖”及主要入湖河流水质,发布“三湖”水质状况及治理情况季度公告,非工程措施管理实效进一步提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虽然在“三湖”保护治理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少,主要有3个方面:
(一)现状水质与规划水质目标差距大,湖泊保护治理形势严峻。“三湖”“十二五”规划目标为抚仙湖要稳定保持I类水质,星云湖、杞麓湖要消灭劣V类水质。目前,星云湖、杞麓湖水质仍为劣V类,抚仙湖虽然总体保持I类水质,但近岸水域及部分区域水质较差。尤其是持续四年来的干旱,致使湖泊低水位运行,自净能力下降,发生水环境污染的风险大增,保护治理的形势不容乐观。
(二)项目建设进度滞后,任务艰巨。“十二五”只剩两年不到的时间,但抚仙湖、星云湖规划项目开工率在80%以下,完工率在30%以下,杞麓湖规划项目完工率在62%以下,今明两年要实现全面开工,完工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困难不小。
(三)保护治理资金缺口大,投融资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按照已批复实施的项目统计,“三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批准总投资约50亿元,当前仅到位资金14.84亿元,如果加上我市计划新上并已开工的北岸生态湿地、玉溪市东片区暨“三湖”生态保护水资源配置应急工程等项目的90多亿投资,接下来的两年还需投入125亿元,中央、省下达的补助资金不稳定且极为有限,投融资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融资的压力非常巨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三湖”是玉溪最大的优势资源,也是最大的环保压力。我市将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会议暨洱海保护工作会议、省政府抚仙湖保护治理工作会议、省政府杞麓湖水污染综合治理现场办公会等一系列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三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加强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工作措施,层层分解目标责任,一级一级狠抓落实,强力推进“三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克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保护好抚仙湖一泓净水。省政府抚仙湖保护治理工作会后,玉溪市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的抚仙湖规划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及督导组,制定了抚仙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考核办法、两年行动计划及督导方案,将目标责任细化到有关部门和县区。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两年行动计划的时限要求,严格督导和考核,实行半月进度报告制度,克期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任务。在加快推进规划项目建设的同时,抓好抚仙湖生态良好湖泊试点项目实施,加快“四退三还”工作步伐,争取到“十二五”期末完成抚仙湖北岸生态湿地的1500人搬迁安置和700亩湿地建设任务;做好与省直有关部门的协调对接,依法依规推进中央和省属12家企事业单位退出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资产工作。加快玉溪市东片区暨“三湖”生态保护水资源7000万立方米/年配置应急工程,争取今年完成,达到间接补水目标。
(二)积极筹备省政府星云湖保护治理工作会议,加快星云湖保护治理。玉溪市正在筹备省政府星云湖保护治理工作会议,编制了会议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今年1月市政府专题向省九湖办进行了汇报对接。下一步将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加强与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等相关厅局的协调对接,力争今年召开省政府星云湖保护治理工作会议,进一步理清星云湖保护治理思路,加快推进星云湖保护治理工作。今年一季度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梳理星云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参照抚仙湖的做法,一项一项落实目标任务,扎实推进项目实施。
(三)抓好杞麓湖环湖截污及内源治理。做好省政府杞麓湖水污染综合治理现场办公会已完工项目的审计及验收工作,抓紧杞麓湖7个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要尽快开工建设,重点抓紧杞麓湖沿湖(缓冲区)截污治污工程和四街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强与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的协调对接,争取杞麓湖污染底泥疏挖及沿岸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立项审批,趁水位较低的时候,及早开展污染底泥疏挖及沿岸湖滨带生态修复工作。
(四)拓宽筹集渠道,建立和完善与市场化相适应的投融资机制。一是积极向上协调争取政策、资金、项目的支持;二是配足资源,给足政策,做大做强市抚投公司,增强市抚投公司筹融资能力,把市抚投公司的资金运作及投资方向扩大到星云湖、杞麓湖,在江川县、通海县成立子公司,解决制约星云湖、杞麓湖保护治理的资金瓶颈;三是积极探索“政府推动、多元投资、市场运作”的路子,抓紧研究相关配套政策,创新投融资机制,凡是市场能够解决的问题就交由市场解决。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的体制,多渠道筹措保护治理资金。
(五)开展生态建设考核,减轻县级发展压力。为全面推进沿湖四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快“三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实施,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确保“三湖”“十二五”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市委、市政府制定了《玉溪市2014年沿湖四县生态建设目标任务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包括湖泊水质目标、湖泊“十二五”责任书项目、农业面源治理、林业生态、环境质量、两污治理、污染减排、监督管理等八个方面,分值为100分,考核分值占地方生产总值分值的50%,将纳入全市综合考评进行奖惩。考核办法经反复征求意见,即将下发,考核办法的实施将改变以往只考核GDP的弊病,激励沿湖四县加大生态建设的投入,更加重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六)加大监管力度,强化非工程管理措施。实践证明,“三湖”的保护治理仅靠工程措施还远远不够,非工程措施花小钱、办大事、效果好。要认真实施“三湖”保护条例,加大依法护湖治污力度,注重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污染。进一步健全完善督导督查工作机制,将“三湖”规划项目纳入重点督查内容,进一步提升工作实效,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制度。加强“三湖”主要入湖河道河段长责任制管理,督促湖泊所在县坚持开展“清洁田园、村庄、湖滩、河道”“四清”保洁活动,实现村庄整洁有序、河道清水长流、湖滩清洁干净、垃圾规范清运、污水有序收集处理的目标。要探索已建工程市场化运作的模式,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附件:1.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抚仙湖)
2.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星云湖)
3.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杞麓湖)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温进武 0877-2026167)
附件1
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书
州(市)考核评分表(抚仙湖)
考核 类型 | 类型 权重 | 单项 分值 | 考核 内容 | 满分值 | 分值 系数 | 评 分 标 准 | 得分 | 说 明 | |
水质目标 | 30 | 15 | 湖泊水质 | 15 | 1.0 | 湖泊水质达标率或水质改善率(%) | 15 | 30 | 按计分办法计算 |
15 | 河流水质 | 15 | 1.0 | 入湖河流水质达标率(%) | 15 | ||||
规划项目 | 50 | 50 | 项目进展情况 | 50 | 1.0 | 正常运行 | 15.3 | 38.0 | “十二五”责任书项目共计28个,其中正常运行6个,在建15个,前期7个。 |
0.8 | 竣工验收 |
| |||||||
0.6 | 调试 |
| |||||||
0.5 | 在建 | 19.1 | |||||||
0.2 | 前期 | 3.6 | |||||||
监督 管理 | 20
| 6 | 领导重视 | 6 | 1.0 | 主要领导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 6 | 11.7 | 按计分办法计算 |
2 | 责任落实 | 2 | 1.0 | 签订责任书,进行任务和指标分解 | 2 | 逐级签订责任书得1分,进行任务分解得1分。 | |||
2 | 2 | 1.0 | 开展考核 | 2 | 开展了考核得2分。 | ||||
5 | 资金落实 | 5 | 1.0 | 资金到位率(%) | 1.7 | 按计分办法计算 | |||
5 | 生活污水处理 | 2.5 | 1.0 |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 2.5 | 5 | 按计分办法计算 | ||
2.5 | 1.0 |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率(%) | 2.5 | 按计分办法计算 | |||||
合计分值 | 84.7 |
|
附件2
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书
州(市)考核评分表(星云湖)
考核 类型 | 类型 权重 | 单项 分值 | 考核 内容 | 满分值 | 分值 系数 | 评 分 标 准 | 得分 | 说 明 | |
水质目标 | 30 | 15 | 湖泊水质 | 15 | 1.0 | 湖泊水质达标率或水质改善率(%) | 13 | 26.2 | 按计分办法计算 |
15 | 河流水质 | 15 | 1.0 | 入湖河流水质达标率(%) | 13.2 | ||||
规划项目 | 50 | 50 | 项目进展情况 | 50 | 1.0 | 正常运行 | 21 | 41.2 | “十二五”责任书项目共计17个,其中正常运行5个,在建8个,前期4个。 |
0.8 | 竣工验收 |
| |||||||
0.6 | 调试 |
| |||||||
0.5 | 在建 | 16.8 | |||||||
0.2 | 前期 | 3.4 | |||||||
监督 管理 | 20
| 6 | 领导重视 | 6 | 1.0 | 主要领导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 6 | 12 | 按计分办法计算 |
2 | 责任落实 | 2 | 1.0 | 签订责任书,进行任务和指标分解 | 2 | 逐级签订责任书得1分,进行任务分解得1分。 | |||
2 | 2 | 1.0 | 开展考核 | 2 | 开展了考核得2分。 | ||||
5 | 资金落实 | 5 | 1.0 | 资金到位率(%) | 2 | 按计分办法计算 | |||
5 | 生活污水处理 | 2.5 | 1.0 |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 2.2 | 4 | 按计分办法计算 | ||
2.5 | 1.0 |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率(%) | 1.8 | 按计分办法计算 | |||||
合计分值 | 83.4 |
|
附件3
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书
州(市)考核评分表(杞麓湖)
考核 类型 | 类型 权重 | 单项 分值 | 考核 内容 | 满分值 | 分值 系数 | 评 分 标 准 | 得分 | 说 明 | |
水质目标 | 30 | 15 | 湖泊水质 | 15 | 1.0 | 湖泊水质达标率或水质改善率(%) | 12.7 | 25.4 | 按计分办法计算 |
15 | 河流水质 | 15 | 1.0 | 入湖河流水质达标率(%) | 12.7 | ||||
规划项目 | 50 | 50 | 项目进展情况 | 50 | 1.0 | 正常运行 | 44.2 | 50 | “十二五”责任书项目共计21个,其中正常运行13个,在建7个,前期1个。 |
0.8 | 竣工验收 |
| |||||||
0.6 | 调试 |
| |||||||
0.5 | 在建 | 11.9 | |||||||
0.2 | 前期 | 0.7 | |||||||
监督 管理 | 20
| 6 | 领导重视 | 6 | 1.0 | 主要领导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 6 | 15 | 按计分办法计算 |
2 | 责任落实 | 2 | 1.0 | 签订责任书,进行任务和指标分解 | 2 | 逐级签订责任书得1分,进行任务分解得1分。 | |||
2 | 2 | 1.0 | 开展考核 | 2 | 开展了考核得2分。 | ||||
5 | 资金落实 | 5 | 1.0 | 资金到位率(%) | 5 | 按计分办法计算 | |||
5 | 生活污水处理 | 2.5 | 1.0 |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 2.1 | 2.9 | 按计分办法计算 | ||
2.5 | 1.0 |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率(%) | 0.8 | 按计分办法计算 | |||||
合计分值 | 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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