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458189 | 文     号 | 530400-005692-20141111-0002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4-11-11 |
关于2013年度抚仙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的通报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抚仙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的通报
江川、澄江、华宁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安排,依据市政府与沿湖三县政府签订的《抚仙湖流域2013年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书》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2013年县区目标任务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要求,沿湖三县认真自检自查,上报了自查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市三湖办、市抚管局对沿湖三县2013年抚仙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抚仙湖流域2013年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书》签订后,总体上得到了认真的执行和落实,主要工作任务基本完成,水质目标、总量控制目标和考核指标基本实现,根据市环保局“2013年12月份玉溪市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及主要入湖河流水质监测数据通报”,到2013年底,抚仙湖全湖平均水质稳定保持地表水I类水质,COD、TN、TP、NH3�N入湖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二、沿湖三县政府目标责任书的执行情况
(一)澄江县
1.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率达100%,主要旅游企业污水实现零排放,沿湖宾馆饭店污水收集处理率达100%,县城生活污水收集率90%以上,处理率85%以上。
完成情况:重点工业企业、旅游设施主要水污染物达标排放率100%,沿湖宾馆饭店污水均进行了收集处理;城镇现状污水收集率为83%,处理率100%。
2.县城、沿湖村落及主要入湖河流沿岸垃圾收集、处置率达90�以上。
完成情况:城镇生活垃圾收集率为98%,处置率100%;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处置率皆为81.67%。
3.径流区农药化肥施用量削减15%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处置率70%以上。
完成情况:2013年在抚仙湖径流区实施绿色防控示范3.45万亩次,其中:性诱剂示范面积1.2万亩次,色诱示范面积2.25万亩次;实施测土配方施肥25.48万亩次、与农户常规施肥相比,氮肥、磷肥、钾肥施用量减少,节肥效果明显;沼气池保有量13350口,建设小型沼气池5口。
4.2013年4月18日前完成抚仙湖一级保护区拆临拆违工作,拆除率达100%,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抚仙湖一级保护区无新增违章建筑物、构筑物。
完成情况:拆除临违建筑1462宗,拆除面积159657.78平方米,拆除率达100%,通过验收。无新增违章建筑物、构筑物。
5.综合行政执法市级督办案件结案率达100%。
完成情况:2013年共受理市抚管局执法支队督办案件9件,市长热线2件,均已按照督办要求及时调查处理,并做好痕迹管理,结案率100%。
6.抚仙湖径流区建设项目前置审查申报率达100%。
完成情况:2013年共受理抚仙湖径流区建设项目前置审批项目32个,县级否定不符合规定的项目3个,上报市政府审批的项目29个,申报率达100%。
7.抚仙湖保护项目配套资金到位率达100%。
完成情况:项目估算投资61499.22万,到2013年底资金应到位60%,即应到位36899.5万元,实到资金18861.24万元,资金到位率51%。
8.已建环保工程管理覆盖面100%,已建环保工程正常运行率100%。
完成情况:已建环保工程四个:澄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东大河流域主要河流水污染治理与清水产流机制修复工程,澄江县城100 t/d垃圾焚烧处理厂1座和配套垃圾转运系统及旧垃圾场封场,澄江县帽天山周边磷矿拱洞山、旧城大山片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四个已建环保工程目前暂由县工程管理局和行政主管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营运管理,工程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工程环境效益发挥正常。
9.书记、县长召开专题研究抚仙湖保护工作会议每年不少于三次。
完成情况:全年召开抚仙湖保护专题工作会18次。现场专题调研会23次。
10.资源保护费征收额在去年的基础上完成增长15%,应征收650万元。
完成情况:截至2013年12月底,共计征收抚仙湖资源保护费968.35万元,完成率148.98%,超额完成下达任务。
11. 建立镇村抚仙湖保护组织。
完成情况:沿湖龙街、右所、海口三个乡镇10个村委会实行网格化管理,镇长和村委会主任分别担任网格责任人。村民小组(居委会)划分为87个环境卫生保洁监督责任网格,保洁监督员担任网格责任人,保洁监督员由镇环建中心负责管理。全年共拨付网格化管理经费64万元。
12.配置示范区内土地不少于2000亩。
完成情况:尚未配置土地资源给市抚投公司。
13.抚仙湖一级保护区洗涤场所全部拆除和关停。
完成情况:热水塘等抚仙湖一级保护区洗涤场所已于上半年全部关停和拆除,并进行了填埋、硬化和绿化。
14.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龙街、右所、海口示范区内环境卫生市场化工作。
完成情况:4月1日前已完成沿湖龙街、右所、海口三个乡镇抚仙湖示范区内环境卫生市场化工作,通过公开招投标,以每年109.8万元的中标价实现环境卫生企业化管理。
15.抚仙湖流域水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发现隐患整改率达90%。
完成情况:排查新环湖公路以下10个村(居)委会、41个村组、23条主要入湖河道、2户企业、317户宾馆饭店、33户养殖场、12户银鱼冷冻加工厂。污染隐患整改率89%。
16.澄江县抚仙湖2013年责任书项目共10个,其中:新开工项目9个,续建项目1个,要求完工4个。
完成情况:1个续建项目完成率为80 %,3个项目已经开工,5个项目未开工,1个项目因调整暂停实施,无完工项目,10个项目均未按责任书时间要求完成。
(二)江川县
1.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率达100%,主要旅游企业污水实现零排放,沿湖宾馆饭店污水收集处理率为100%。
完成情况: 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 主要旅游企业污水零排放,沿湖宾馆饭店污水均进行了收集处理。
2.径流区农药化肥施用量削减15%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处置率70%以上。
完成情况:2013年在抚仙湖径流区实施绿色防控示范3.9万亩次,其中:性诱剂示范面积2.1万亩次,色诱示范面积1.5万亩次,光诱示范面积0.3万亩次;实施测土配方施肥6万亩次、与农户常规施肥相比,氮肥、磷肥、钾肥施用量减少,节肥效果明显;沼气池保有量2681口,建设小型沼气池7口。
3.主要入湖河流沿岸垃圾收集清运率90%以上,沿湖重点村落垃圾收集、处置率90�以上。
完成情况:江城镇沿湖的明星、牛摩、孤山、海门4个村委会的环境卫生工作由承包商负责管护。路居镇组建路锦保洁公司,负责环湖负责湖岸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垃圾清运率达100%,收集、处置率达100%。
4.2013年4月18日前完成抚仙湖一级保护区拆临拆违工作,拆除率达100%,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抚仙湖一级保护区无新增违章建筑物、构筑物。
完成情况:拆除临违建筑446宗,拆除面积34355平方米,拆除率达100%,通过验收。无新增违章建筑物、构筑物。
5.综合行政执法市级督办案件结案率达100%。
完成情况:全年共收到综合行政执法市级督办件10件,案件全部办结,结案率100%。市挂牌督办件1件、信访转办件2件已办结回复。
6.抚仙湖径流区建设项目前置审查申报率达100%。
完成情况:全年向市两湖试验区管委会申报了江川县110千伏棋盘输变电工程、抚仙湖西岸污水收集管网、西南航空护林总站江川直升机场建设等10个抚仙湖径流区建设项目。申报率100%。
7.抚仙湖保护项目配套资金到位率达100%。
完成情况:项目估算投资8468万元,到2013年底资金应到位60%,即应到位5080万元,实到资金2033万元,资金到位率40%。
8.已建环保工程管理覆盖面100%,已建环保工程正常运行率100%。
完成情况:抚仙湖湖滨缓冲带“退田、退房、退塘”还湖一期生态修复工程、大鲫鱼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目前由建设施工单位负责管护,工程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工程环境效益发挥正常。
9.书记、县长召开专题研究抚仙湖保护工作会议每年不少于三次,组织召开2013年度三县抚仙湖保护书记、县长联席会议。
完成情况:全年召开抚仙湖保护专题工作会议18次。保护治理工作现场检查会13次。
10.资源保护费征收额在去年的基础上完成增长15%,应征收335万元。
完成情况:全年共征收抚仙湖资源保护费151.58万元,完成率45.25%,未完成下达任务。
11. 建立镇村抚仙湖保护组织。
完成情况:在沿湖江城、路居两镇组建成立抚仙湖中心环卫站,在沿湖6个村委会成立主任担任小组长、有专人管理的抚仙湖保护机构,负责抚仙湖保护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在沿湖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的抚仙湖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12.抚仙湖一级保护区洗涤场所全部拆除和关停。
完成情况:抚仙湖一级保护区洗涤场所已于上半年全部取缔,并进行了围网封隔,在围网上安装多幅漫画图片进行宣传教育。
13.配置示范区内土地不少于1500亩。
完成情况:尚未配置土地资源给市抚投公司。
14. 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江城、路居沿湖环境卫生市场化工作。
完成情况:4月份已完成沿湖江城、路居两个乡镇抚仙湖示范区内环境卫生市场化工作,通过公开招投标,以每年108.9万元的中标价实现环境卫生企业化管理。
15.抚仙湖流域水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发现隐患整改率达90%。
完成情况:排查辖区内抚仙湖沿岸50余条河道的环境卫生状况及123家沿湖宾馆饭店的排污情况,发出《抚仙湖周边污染隐患整改通知书》30多份,形成调查报告2个,立案19起,抚仙湖流域水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达到了全覆盖,隐患整改率达85%。
16.江川县抚仙湖2013年责任书项目共4个,其中:新开工3个项目,续建项目1个,要求完工3个。
完成情况:1个续建项目工程主体正在建设中,2个已经开工,1个未开工,无完工项目,4个项目均未按责任书时间要求完成。
(三)华宁县
1.沿湖宾馆饭店污水收集处理率达100%。
完成情况:沿岸22户农家乐、1户宾馆(已拆除)均建有化粪池,雨污分流,沿湖宾馆饭店污水均进行了收集处理。。
2.径流区农药化肥施用量削减15%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处置率70%以上。
完成情况:2013年在抚仙湖径流区实施绿色防控示范9.31万亩次,其中:性诱剂示范面积4.01万亩次,色诱示范面积2.38万亩次;实施测土配方施肥2.92万亩次、与农户常规施肥相比,氮肥、磷肥、钾肥施用量减少,节肥效果明显;沼气池保有量986口。
3.已完成主要入湖河流沿岸垃圾收集清运率达90%以上,沿湖重点村落垃圾收集、处置率达90�以上。
完成情况:湖滩、湖滨缓冲带、入湖河道、环湖公路、村庄道路和公厕等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中标的保洁公司负责,垃圾清运由青龙镇环卫站负责。主要入湖河流沿岸垃圾收集清运率和沿湖重点村落垃圾收集、处置率达90%以上。
4.2013年4月18日前完成了抚仙湖一级保护区拆临拆违工作,拆除率达100%,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抚仙湖一级保护区无新增违章建筑物、构筑物。
完成情况:拆除临时建筑和违规建筑270宗,拆除面积22740.83平方米,拆除率100%,通过验收。无新增违章建筑物、构筑物。
5.综合行政执法市级督办案件结案率100%。
完成情况:全年共收到市局下达的渔政、环保综合行政执法督办案件5件,案件全部办结,结案率达100%。
6.完成了抚仙湖径流区建设项目,前置审查申报率达100%。
完成情况:对仟龙湾旅游文化小镇、华夏和谐文化园矣马谷度假村、抚仙湖居乐湾沃森生命科学园等11个抚仙湖径流区建设项目进行了前置初审,并按规定上报市两湖试验区管委会,申报率100%。华夏和谐文化园矣马谷度假村已按规定缴纳保证金3445万元。
7.抚仙湖保护项目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完成情况:项目估算投资1957.05万元,到2013年底资金应到位60%,即应到位1174.23万元,实到资金1973.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8.已建环保工程管理覆盖面100%,建环保工程正常运行率100%。
完成情况:已建环保工程2个:海镜等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抚仙湖东岸(华宁段)退田退房还湖生态建设工程。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由所在居民小组负责管理,运行基本正常。抚仙湖东岸(华宁段)退田退房还湖生态建设工程,由工程管理局负责营运管理,工程生态效益较好。
9.书记、县长召开专题研究抚仙湖保护工作会议每年不少于三次。
完成情况:全年召开抚仙湖保护专题工作会议7次。保护治理工作现场检查会35次。
10.资源保护费征收额在去年的基础上完成增长15%,应征收15万元。
完成情况:全年共征收抚仙湖资源保护费7.66万元,完成率51%,未完成下达任务。
11. 按要求已建立镇村抚仙湖保护组织。
完成情况:成立青龙镇抚仙湖环卫站,配备垃圾清运车2辆、小型可卸垃圾车2辆、小型装载机1台、可卸垃圾收集箱22个和分类垃圾箱30个,建有垃圾池21个。调整充实海镜、海关两社区的抚仙湖生态监护队和环境美化服务站。
12.按要求对抚仙湖一级保护区洗涤场所全部拆除和关停。
完成情况:抚仙湖一级保护区洗涤场所已于上半年全部取缔,并进行了围网封隔,拆除村民小组屠宰场所1个。
13.配置示范区内土地不少于1000亩。
完成情况:尚未配置土地资源给市抚投公司。
14.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了青龙镇沿湖环境卫生市场化工作。
完成情况:7月份已完成沿湖青龙镇海关、海镜2个村委会环境卫生市场化工作,通过公开招投标,以每年55万元的中标价实现环境卫生企业化管理。青龙镇抚仙湖环卫站负责垃圾清运。
15.实现抚仙湖流域水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发现隐患整改率达90%以上。
完成情况:排查辖区内11个村民小组、13条入湖河道和2条基沟、湖滩、田园等的环境卫生状况及农家乐22家沿湖饭店的排污情况,发现9起违法行为,抚仙湖流域水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率87%。
16.华宁县抚仙湖2013年新开工3个项目。
完成情况:2个未开工,1个已经开工,无完工项目,3个项目均未按责任书时间要求完成。
三、要求
(一)三县政府要对2013年抚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深刻分析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差距要逐一进行剖析,研究提出整改工作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查找原因,理顺关系,明确职责,责任分解到单位到人,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抓好目标责任书未完成的工作任务的推进工作。
(二)三县政府要认真抓好省政府抚仙湖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好抚仙湖“十二五”规划项目两年行动计划,确保2014年、2015年两年规划项目的克期完成,确保抚仙湖十二五规划水质目标的实现。落实好辖区内项目建设用地、拆迁安置、施工临时用地、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等,为工程实施提供条件;组织好辖区内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林业面山绿化等非工程类项目的实施;协调配合好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并负责组织实施市抚投公司委托的项目前期工作和代建项目;按要求配置资源给市抚投公司,保障融资需求。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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