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11313338 | 文     号 | 玉政办通〔2021〕33号 |
| 来   源 | 市政府办 | 公开日期 | 2021-12-14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玉溪市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分工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玉溪市人民政府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分工的通知
玉政办通〔202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玉室字〔2018〕1号),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市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分工明确如下:
市长江华:履行全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担任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统筹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组织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与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以及上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安排部署工作。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组织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每年把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本人年度述职内容。
常务副市长李朝伟:协助市长统筹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与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高危产业转型升级,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协调分管的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字经济局、市无线电管理办、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应急局、市统计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局),玉溪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玉溪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协助分管和联系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严把高危项目和公共设施项目安全审批关,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落实到规划、立项审批、建设、管理等各环节。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重点抓好涉及安全生产的财政支持,非煤矿山(含尾矿库)、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含储存)、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不含使用)、消防安全、能源行业(含长输油气管道)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把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本人年度述职内容。
副市长黄太文: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协调分管的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民航局、市地方铁路局)、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局,玉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云南玉溪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协助分管和联系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与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有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严把高危项目和公共设施项目安全审批关,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落实到规划、立项审批、建设、管理等各环节。督促、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依法组织或参与开展分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重点抓好交通运输、公路建设、自然资源规划、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通讯、邮政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把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本人年度述职内容。
副市长李劲松: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协调分管的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外办,市抚仙湖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协助分管和联系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与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有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严把高危项目和公共设施项目安全审批关,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落实到规划、立项审批、建设、管理等各环节。督促、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依法组织或参与开展分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重点抓好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建设工程(专业建设工程除外)、人防工程、房地产业、城镇燃气,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水上安全和渔业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把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本人年度述职内容。
副市长曾敏: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协调分管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防治艾滋病局)、市广电局、市医保局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协助分管和联系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与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有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严把高危项目和公共设施项目安全审批关,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落实到规划、立项审批、建设、管理等各环节。督促、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依法组织或参与开展分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重点抓好工伤保险、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救援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把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本人年度述职内容。
副市长李锐: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职责分工,主持市公安局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分管的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协助分管和联系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与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有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严把高危项目和公共设施项目安全审批关,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落实到规划、立项审批、建设、管理等各环节。督促、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依法组织或参与开展分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重点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剧毒化学品购买及其运输,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烟花爆竹运输、燃放、销毁,相关大型群众性活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把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本人年度述职内容。
副市长张光彦: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协调分管的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水利局、市林草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市知识产权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市推进乡村振兴统筹城乡发展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协助分管和联系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与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有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严把高危项目和公共设施项目安全审批关,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落实到规划、立项审批、建设、管理等各环节。督促、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依法组织或参与开展分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重点抓好水利工程、农业、渔业、农机、农药、特种设备、商贸、林业、草原、烟草、气象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把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本人年度述职内容。
副市长刘刚: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协调分管的市科技局(市外专局、玉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委员会,市科教创新服务中心,玉溪市行政学校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协助分管和联系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与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有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严把高危项目和公共设施项目安全审批关,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落实到规划、立项审批、建设、管理等各环节。督促、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依法组织或参与开展分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重点抓好文化设施(场馆)、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文物和博物馆、学校、公共体育设施、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有关重要体育赛事和活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把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本人年度述职内容。
副市长雷江平(挂职):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协调分管的市民政局,市防震减灾局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协助分管和联系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与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有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严把高危项目和公共设施项目安全审批关,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落实到规划、立项审批、建设、管理等各环节。督促、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依法组织或参与开展分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重点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地震监测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把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本人年度述职内容。
秘书长范永光:协助市长处理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筹备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协调市政府领导同志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市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抓好督查落实。每年把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本人年度述职内容。
因市政府领导人事变动,市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任务分工按新的人事变动自行替换;因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市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任务分工按调整后的工作分工执行。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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