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27255 | 文     号 | 统计信息第39期 |
来   源 | 玉溪市统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4-04-19 |
一季度玉溪市消费市场回升向好
今年以来,玉溪市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的工作总基调,大力推动促消费系列政策措施落地显效,一季度全市消费市场回升向好。
一、一季度全市消费市场总体运行平稳
(一)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稳步增长
一季度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10.7亿元,同比增长1.3%,较去年一季度(-4.5%)提升5.8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9.4亿元,同比下降0.4%,较去年同期(-23.9%)提升23.5个百分点。
从销售单位所在地看: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56.8亿元,同比增长1.2%;乡村实现消费品零售额53.9亿元,同比增长1.8%。从消费形态看:实现商品零售168.2亿元,同比增长1.1%;实现餐饮收入42.5亿元,同比增长2.5%。
(二)批发和零售业逐步回升、住宿和餐饮业平稳增长
一季度全市批发业完成销售额290.7亿元,同比增长9.8%,排全省第6位,增速比去年提高3.8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批发业完成销售额223.1亿元,同比增长6.8%,限额以下批发业完成销售额67.5亿元,同比增长21.0%;零售业完成销售额189.9亿元,同比增长5.0%,排全省第13位,增速比去年提高4.2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零售业完成销售额40.5亿元,同比下降8.7%,限额以下零售业完成销售额149.4亿元,同比增长9.4%;住宿业完成营业额7.3亿元,同比增长15.9%,排全省第4位,增速比去年回落1.5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住宿业完成营业额2.1亿元,同比增长12.5%,限额以下住宿业完成营业额5.2亿元,同比增长17.4%;餐饮业完成营业额43.4亿元,同比增长17.7%,排全省第3位,增速比去年回落4.6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餐饮业完成营业额3.4亿元,同比增长26.5%,限额以下批发业完成营业额40.0亿元,同比增长17.0%。
二、全市消费市场运行亮点
(一)批发和零售业平稳回升
全市批发业销售额同比增长9.8%,增速比去年提高3.8个百分点,全省排位比去年提升8位。特别是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业增势较好,一季度限额以上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业实现销售额126.4亿元,占全市限额以上批发业销售额的56.7%,一季度同比增长29.4%,拉动限额以上批发业销售额增长13.7个百分点。零售业销售额同比增长5.0%,增速比去年提高4.2个百分点,全省排位比去年提升3位。
(二)汽车零售业总体趋稳向好
自2023年2月起,汽车零售业呈现逐月好转趋势,降幅逐步收窄。今年1-2月,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业销售额同比增长17.7%,增速回升明显,一季度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9.1%,比去年同期(-10.1%)提高19.2个百分点,总体趋稳向好。
(三)住宿和餐饮业保持两位数增长
今年以来,全市加快产业发展,积极推动文旅产业提质增效,不断丰富文化旅游产品业态,提高玉溪旅游目的地知名度,组织丰富的假日旅游节庆活动,释放经济新活力,持续形成消费新热点。一季度住宿业营业额同比增长15.9%,全省排位比去年提升6位,餐饮业营业额同比增长17.7%,增速排名全省第3位。
三、全市消费市场运行中需关注的问题
(一)果品蔬菜批发业经营持续下滑
果品、蔬菜类企业经营持续下滑,全市92户果品、蔬菜类企业34户负增长,25户零报数。3月份限额以上果品、蔬菜批发企业销售额同比下降8.1%,一季度同比下降24.2%,负拉动限额以上批发业销售额3.1个百分点。
(二)建材批发业持续低迷
自去年4月开始,限额以上建材批发业持续负增长,一季度限额以上建材批发企业销售额同比下降4.1%,降幅比去年1-12月收窄3.2个百分点。
(三)家电零售业经营不景气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零售本月和累计负增长,3月份限额以上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零售同比下降3.6%,一季度同比下降4.1%。
(四)住宿和餐饮业限上占比低、拉动力弱
全市住宿和餐饮业单位总体规模小、限上占比低,即使实现较快增长,也难以拉动全行业快速增长。一季度全市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同比增长12.5%,限额以上营业额占比29.6%,仅拉动全行业增长3.7个百分点;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同比增长26.5%,限额以上营业额占比7.3%,仅拉动全行业增长1.9个百分点。
四、促进全市消费市场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消费政策引导,提升居民消费能力。落实好促消费各项政策,强化金融、财政、就业等各部门政策协同联动,发挥好政策措施的整体效应。继续出台各项惠民政策及措施,如减税降费、消费券发放等,鼓励居民增加消费支出。同时,稳生产稳就业,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夯实扩大消费根基,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推动全市社会消费品市场稳步增长。
(二)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体验。加强商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商业区的吸引力和便利性。鼓励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和消费服务方式,提供更加多元化、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同时,加强市场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拓展消费新渠道。积极支持电商、直播带货等新型消费模式的发展,鼓励传统零售业与线上平台深度融合,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消费新格局。同时,加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提高配送效率和服务质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购物体验。
(四)密切关注负增长企业,着力夯实贸易企业持续增长基础。持续关注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生产经营情况,切实掌握企业经营动态,加大走访指导力度,及时了解企业“急难忧盼”问题,有针对性的帮扶解决问题和困难,为企业平稳发展提供便利条件和有力保障,不断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力争负增长企业降幅逐步收窄。
签发:赵光能 审核:杨霞 拟稿:胡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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