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92941 | 文     号 | 统计信息第117期 |
来   源 | 玉溪市统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1-10-12 |
2020年玉溪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持续提升
研发投入强度,即R&D经费支出与GDP(地区生产总值)之比,是国际上用于衡量一国或一个地区在科技创新方面努力程度的重要指标。在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玉溪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的政策和措施,并且狠抓落实,激发了企业创新研发的动力,全市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投入强度持续提升。据省统计局反馈的研发统计年报数据显示,2020年,全市全社会R&D经费内部支出23.4亿元,比上年增加3.2亿元,增长15.8%,高于全省平均增速(11.8%)4个百分点,投入强度为1.14%,比上年提高了0.1个百分点,高于全省投入强度0.14个百分点。全市开展R&D活动单位人员及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持续增长。“四上”全部企业(以下简称全部企业,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的比重达到96.1%)研发经费投入快速增长。全部企业在加大研发投入的力度,在推进全市创新型城市建设验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2020年全市全部企业研发活动的主要特点
全市全部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224751.2万元,比上年增加33255万元,增长17.4%,占全市全部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1.76%,比上年提高0.32个百分点。
(一)企业资金在全市全部企业R&D研发支出中仍占主体地位。从全市全部企业R&D经费的资金投入看,政府资金为2602.3万元,比上年增加724.2万元,增长38.6%;企业资金222148.9万元,增加32530.8万元,增长17.2%;其他资金和境外资金今年没有。政府资金和企业资金占全部企业R&D经费的比重分别为1.16%和98.84%,与上年相比,政府资金和企业资金比重分别上升0.14和下降0.14个百分点,企业资金仍是研发投入的主要方式。
(二)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在全市全部企业R&D研发支出中仍占据主要地位。全市全部企业R&D经费支出中用于基础研究的经费支出为113.1万元,同比下降2.0%;应用研究经费支出为1057.9万元,下降33.5%;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为223580.2万元,增长17.8%。试验发展经费占R&D经费内部支出比重为99.48%,全市全部企业R&D研发活动以试验发展经费为主。
(三)采矿业和制造业是全部企业研发投入的主力军。全市全部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主要分布在采矿业和制造业两个行业,这两个行业的R&D经费内部支出占全部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的91.93%。其中:采矿业共投入R&D经费15338.1万元,同比增长13.8%,占6.82%;制造业投入191277.3万元,增长12.9%,占85.11%,比重占到了全部企业研发投入的一半以上。
(四)全市四个县(市)全部企业R&D经费投入增速高于全市水平。分县(市区)看,新平县、峨山县、华宁县、澄江市R&D经费投入增长最快,高于全市增长水平。新平县投入38970.0万元,增长167.1%;峨山县投入5199.9万元,增长32.2%;华宁县5569.5万元,增长27.3%;澄江市5370.8万元,增长18.7%。
(五)全市全社会R&D人员及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持续增长。全市全社会开展R&D活动的人员7919人,比上年增加642人,增长8.8%;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5295人年,增加463人年,增长9.6%。其中:全部企业开展R&D活动的人员7320人,增加1549人,增长26.8%;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4960人年,增加844人年,增长21.0%。
(六)政府加大税收减免力度,高新技术企业激励政策实施效果明显。从全市全部企业创新激励政策实施情况看,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10207.0万元,同比增长36.5%;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政策的企业72家,比上年增加23家,增长46.9%,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8253.7万元,同比增长25.8%。
(七)专利成果增长明显。从全市全部企业研发产出及相关情况看,几项研发产出指标增幅明显。全市全部企业共申请专利849件,同比增长27.9%,其中发明专利169件,同比增长1.2%;有效发明专利申请1277件,同比增长37.0%;其中已被实施471件,同比增长0.6%;发表科技论文144篇,同比增长41.2%;年末拥有注册商标数743件,同比增长99.2%。
(八)企业办研发机构高学历人才快速增长。全市全部企业办研发机构63个,比上年增加5个,增长8.6%。研发机构中,博士毕业21人,比上年增加4人,增长23.5%;硕士毕业81人,增加19人,增长30.6%;占机构人员比重为2.58%,比上年提升了0.13个百分点。
二、全市研发活动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020年,虽然全市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速快于全省,开展研发活动的单位人员和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持续增长,投入强度持续提升,但在研发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仍不容忽视。
(一)部分企业负责人对R&D经费投入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企业没有把R&D经费投入统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紧抓好。许多企业尚未建立专门统计机构,企业研发统计人员更换频繁,人员业务不熟,对研发统计指标理解不透彻,基础工作不够健全和规范,通常由企业在对研发定义理解的基础上,通过自行认定研发项目来归集相关指标数据,企业填报研发报表没有依据是否为制度规定的相关会计科目或辅助账,也没有设立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税务部门认可的加计扣除辅助账来填报研发报表,没有做到应统尽统、不重不漏。
(二)R&D研发投入强度低。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是国际上通用的反映企业自主创新投入强度的主要指标。2020年全市全部企业R&D经费投入虽有所增加,但投入强度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全市有研发活动的全部企业R&D投入强度为1.76%,比上年1.44%提高0.32个百分点,国际上一般认为只有R&D投入强度达到5%以上的企业才具有足够的市场竞争力,一些国际大公司的研发投入强度甚至达到了10%-15%的水平。目前全市全部企业的研发投入水平显然与国际先进水平有着较大的差距。R&D投入强度偏低,导致多数全部企业无力进行核心技术和前瞻性技术的研究,技术创新活动普遍维持在对一些相对低端技术的研发上。
(三)R&D研究层次较低。R&D研究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从全市全部企业R&D经费支出结构看,三者投入比例为0.05%、0.47%、99.48%。可以看出,全市在基础研究方面投入少,也就是说在高技术特别是高精尖技术研发方面投入少,这是制约全市科技创新实现突破的瓶颈;全市应用研究经费只占研发经费投入的0.47%,R&D经费投入基本上是集中在99.48%试验发展方面,表明全市的R&D活动仍处于较低水平。
(四)多数企业尚未开展研发活动,自主创新意识和能力下降。2020年,全市517户全部企业中,仅有189户开展了R&D 活动,占企业总数的36.6%,比上年下降5.2个百分点。有63.4%的企业尚未开展R&D 活动,比上年上升5.2个百分点,缺乏自主创新的技术开发意识。
(五)研发投入后续增长乏力。2020年,全市研发投入的增长得益于全市工业经济持续恢复,奖补政策的激励作用,但要保持持续增长难度较大,原因是全市规上工业增长呈现“回升后放缓”趋势,工业增加值一季度增长1.3%,二季度增长3.4%,三季度增长3.5%,前三季度保持了逐季回升良好趋势,但四季度增速回落,特别是12月份负增长企业增多,烟草制品业降幅较大,当月负增长程度加重,影响全年規上工业增加值下降0.3%,比全省(2.4%)低2.7个百分点。企业增长放缓,难以形成有力的支撑,影响企业研发投入的力度。
(六)少数县(市区)研发补助政策落实不到位。2020年,为强化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和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R&D)经费投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促进全市科技创新能力快速提升,市政府相继出台了研发经费投入的补助政策,但从部分企业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少数县(市区)由于财政困难,补助政策没有落实到位,这种情况如长期存在,会挫伤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积极性。
三、对进一步做好全市研发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企业要保持研发创新活力。企业要把研发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要建立健全强大的研发机构和团队,结合本企业实际,把握创新研发的主动权,使企业保持旺盛的研发创新活力,不断加大企业自主研发投入,用科技研发带动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二)各级政府要继续扶持引领企业创新研发发展。政府要围绕全市产业发展实际,出台相应企业研发活动奖励政策,利用良好的条件、优厚的待遇吸引科研机构、重点项目落户玉溪。同时,发挥好研发经费集中的最大效应,扶持企业进行项目研究,对重大研发项目进行攻关,并依托相关院校、科研所等机构孵化效率作用来提升全市研发活动发展。
(三)加强研发统计队伍建设。研发投入统计是一项重要的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求高、任务重,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统计队伍。各县(市区)、各部门、各企业要根据研发统计工作的要求,让适合研发统计需要的人才担任此项工作。统计部门要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重点培训基层研发统计人员,特别是研发投入经费超千万元的企业,在培训时要反复强调企业填报研发报表的依据应为“企业会计账中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有关研究开发辅助账”,这样才能保证研发数据的填报质量。
(四)加强对重点研发企业的跟踪和调研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做好重点企业单位的研发统计工作,各级主管部门要定期对重点企业进行跟踪和调研,及时了解企业的研发进展情况,并对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防止研发项目漏填和错填。
(五)继续落实企业研发投入优惠政策。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研发政策宣传,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优惠政策,确保企业上报研发投入的加计抵扣政策兑现。在落实企业研发投入优惠政策中,坚持核查好企业上报的研发项目,核查项目填报依据是否规范、项目资料是否完备、研发指标是否准确、税收优惠是否真实、上报数据是否独立,并加强指导和审核,缩短退税流程,激发企业研发投入的积极性。对研发活动形成的专利,按照政策规定由财政资金给予一定资助。
签发:赵光能 审核:李雪雁 拟稿:李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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