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11254929 | 文     号 | 统计信息第62期 |
| 来   源 | 玉溪市统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1-05-25 |
当前玉溪市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监测报告
房地产业是支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产业,是实现和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的主要“载体”。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居住不炒”政策措施,加大政策持续调控力度,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房地产项目审批和监管,增强风险防范能力,积极探索“保增长、促发展”新路子,以“努力开拓、敢于突破”为导向,努力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玉溪市房地产开发情况
(一)企业在库数量总体呈稳步增长态势
“十三五”期间玉溪市房地产开发在库企业及项目数量逐年增加,2016年有在库企业149家,在库项目132个;2017年在库企业137家,在库项目128个;2018年在库企业142家,在库项目118个;2019年在库企业148家,在库项目130个;2020年在库企业158家,在库项目139个。2021年1-4月,房地产开发在库企业164家,在库项目140个。
(二)房地产项目向县区不断延伸
“十三五”期间,澄江市在库企业数增长较快,五年间净增长12户,占全市比重由9.4%增加至16.1%;华宁县净增长5户;易门县净增长3户;江川区、元江县分别净增长3户;红塔区减少5户,2020年在库企业52户,占全市比重最高,达到32.3%;通海县、峨山县、新平县分别减少4户、2户、1户。
(三)房地产进驻企业实力增强
近几年来,我市的经济实力、消费潜力、投资环境,不断吸引全国知名的房地产企业到我市进行项目开发,到目前为止全市共进驻5家全国百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中梁控股集团、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成立了多个子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相比“十二五”期间的3家(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龙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红星地产),项目开发整体实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四)房地产项目投资快速增长
“十三五”期间,玉溪市房地产开发蓬勃发展,五年间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分别完成投资98.7亿元、80.9亿元、129.4亿元、176.5亿元、192.9亿元,年均增长18.2%,投资完成总量是“十二五”期间的1.5倍,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也逐年上升,五年间占比分别为11.0%、7.5%、14.9%、22.3%、24.7%,至“十三五”末已成为支撑固定资产投资的主力行业之一。
从县区看,在中心城区良好的区位优势、抚仙湖周边旅游业大力发展的带动下,我市房地产开发投资从由红塔、元江、澄江三个县(市区)作为支撑的局面逐渐转变为由红塔、澄江、江川三个县(市区)强势三足鼎立局面。具体看,澄江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市比重提升较快,由2016年的12.7%迅速增长至2020年的29.9%;江川区紧随其后,由5.8%增长至11.8%;红塔区占比有所下降,由44.6%降至40.7%;其余5个县(区)中,元江县降幅最大,由13.4%降至6.8%,依次分别是易门县由8.3%下降至1.9%、华宁县由7.3%下降至4.1%、峨山县1.6%下降至0、通海县由2.2%下降至1.2%、新平县由4.2%下降至3.6%。
(五)商品房销售面积连年不断增长
2020年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244.9万平方米,比2016年的116.4万平方米翻了一番,达到历史最高点。五年间全市共销售商品房877.6万平方米,年均销售175.5万平方米,其中:红塔区年均销售77.8万平方米,占全市年均销售面积的44.3%;澄江市31.2万平方米,占比17.8%;江川区18.3万平方米,占比10.4%;元江县14.2万平方米,占比8.1%;易门县9.3万平方米,占比5.3%;华宁县7.2万平方米,占比4.1%;新平县6.7万平方米,占比3.8%;峨山县5.9万平方米,占比3.3%;通海县4.9万平方米,占比2.8%。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红塔区商品房销售面积首次突破百万平米大关,进一步“印证”了红塔区的区位优势和居民的消费能力,也为中心城区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是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保持持续增长的重要力量。
二、玉溪市房地产市场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出现放缓
2021年1-4月,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完成投资51.0亿元,同比仅增长5.8%,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26.1%,低于全国1.9个百分点。其中:红塔区占比46.8%,澄江市39.3%,江川区36.5%,易门县27.1%,元江县27.1%,通海县14.9%,新平县11.5%,华宁县5.9%,峨山县1.6%。
随着国家“房住不炒”政策执行到位,房地产企业获得的银行信贷结构将发生重大调整,房地产贷款占比较高的银行会主动收缩、保持信贷比例和规模,房地产企业融资更加艰难和严峻,房地产企业投资力度削弱,投放在房地产的投资额面临进一步减缓,投资增速进一步“回落”。
(二)商品房销售均价同比出现下降
1-4月,商品房销售面积64.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7.3%,销售量在五万平以上的县区有红塔区30.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7.0%,江川区11.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1.7%,澄江市8.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3.3%,元江县6.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0.6%;1-4月全市商品房销售额42.6亿元,同比增长14.4%;商品房销售均价6636元/平方米,较去年全年下降398元/平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70元/平方米。
随着新规实施,居民购房门槛提高。房地产贷款总额有所缩减,抑制部分购房需求的释放,导致房地产企业销售下滑,资金回笼困难,流动性资金紧缺,房地产开发企业“促销”手法不断“翻新”,商品房实际价格有可能面临下降的“下探”。
(三)商品房施工面积保持快速增长
1-4月,房屋施工面积1189.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4.1%;房屋新开工面积120.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9%;房屋竣工面积88.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4倍。本年新入库项目20个,计划总投资109.2亿元;去年同期12个,计划总投资56.4亿元。
(四)商品房存量面积大幅增加
4月末,全市商品房待售面积216.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倍,比上月末减少4.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101.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1.6%,但比上月末减少3.7万平方米。随着时间的推移,存量房时代也会快速到来,房地产企业传统销售规模和利润缩减,企业资金回笼变慢,投资风险逐渐加大,去库化问题日益严峻。
(五)开发商手中待开发土地“充裕”
1-4月,在库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土地购置22.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3倍;土地成交价款5.1亿元,同比增长3.8倍;待开发土地面积145.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3倍。
(六)开发商项目到位资金出现下降
1-4月,全市在库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到位资金35.5亿元,同比下降15.8%,其中:国内贷款0元,去年同期4.5亿元;自筹资金9.9亿元,同比下降8.8%;定金及预收款12.8亿元,同比下降14.3%;个人按揭贷款9.1亿元,同比增长2.9%;其他到位资金3.7亿元,同比增长21.8%。现阶段,在国家楼市政策不断缩紧的背景及高基数的基础下,全市房地产开发市场走势回落,逐渐进入小幅度增长时期,未来整体房地产行业将放慢增长步伐。
(七)政策执行力度不断强化,企业资金面压力增加
按照国家“房住不炒”政策,国家在2020年先后两次出台“五道红线”政策,从供需两端全面调控楼市,提高融资成本和购房门槛,将对我市房地产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从2021年1月1日起新规全面执行,我市房地产业企业贷款规模与融资渠道受限,房地产授信额度较为紧张,企业融资成本提高。特别是部分中小型房地产企业资金周转和债务偿还压力徒增,资金链断裂风险加大,需要引起高度注意。
三、对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从当前看,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房地产业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一带一路”建设及长江经济带、“两新一重”建设等重大战略在云南加速推进、实施。从全省、我市发展看,滇中城市群建设加快推进,昆玉同城化加速发展,玉溪作为滇中城市经济圈重要组成部分,地处滇中腹地的重要发展地位和作用将进一步凸显,我市“两区一高地”战略稳步推进,红塔区的“三城”定位,澄江市的“三个国际城市”定位,为红塔区和澄江市指明了未来发展方向,也为周边县(市、区)定位和发展带来新的指引,为各县(市、区)各自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为玉溪房地产业发展拓展了新方向、新思路。
(一)吃透政策,提早谋划,进一步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2021年金融机构涉房贷款额度有所收缩,房地产行业要吃透政策精神,及时开展资金测算、企业内审和投资评估,谨防资金链断裂风险;同时房企要加快改革坚决走创新转型之路,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关注行业兼并重组及收购并购机会,关注民营房企与国企的合作机会,关注租赁住房建设相关政策机遇。各级部门应加大对金融运行情况的监测和分析,指导有潜力的银行加大对房地产业的支持力度,对购房者探索建立补贴机制。
(二)积极调控布局,加大房地产市场去库化力度
牢牢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从各县区实际出发不断完善政策工具,出台切实可行的地方政策,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认真分析研究,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既强化政府保障作用,也要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多渠道、多方式解决我市商品房库存,从规划引导、金融政策等多方面调控布局,加大我市楼市去库化力度。
(三)扶持龙头骨干开发企业,实现房地产稳定增长
从政策上、机制上、体制上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充分发挥龙头骨干开发企业的名牌“效应”,发挥全国百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业带动作用,鼓励知名企业在玉溪组建自己的研究和设计团队,设计出发挥群众需求,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住房产品”,稳定房地产业的投资。同时,积极引导本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发展,改变本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小、散、弱”的局面,有针对性的引导和支持本土房地产企业向专业化、技术型方向发展,提高本土企业产品核心竞争力,多开发满足群众需求的住房,稳定房地产投资,实现我市房地产产业的稳定发展。
签发:杨斌 审核:尹波 拟稿: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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