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21405196 | 文     号 |   |
| 来   源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 | 公开日期 | 2022-12-13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玉溪国家调查中心工作,健全制度促规范,深入普法强意识,强力执法求实效,着力提高统计调查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统计调查对象的法治观念,不断完善统计调查法治工作机制,提升全市统计调查法治工作水平,努力为全市统计调查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根据《玉溪市2022年度“法制建设成效考核”指标考评细则》文件要求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对标对表,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做好依法治市年度各项工作。现将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玉溪调查队党组建立健全定期听取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报告、专题研究和部署安排统计法治工作、落实提高调查数据真实性的责任规定工作制度,深化《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统计改革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执行,把统计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把履行推进统计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终领导班子述职重要内容,不断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意识。3月18日日召开党组会审议通过了《玉溪国家调查队系统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 2022年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系统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计划》《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会上对法治工作任务等进行分解、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和完成时限,为提升本系统统计调查法治工作水平和统计调查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细化防惩责任清单,落实防惩责任铸牢基础。6月9日第11次党组会研究审议《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2022年第一轮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6月17日召开第12次党组会,党组成员分别汇报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情况,并对下半年法治工作做了安排部署;7月20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五次学习(扩大)会议,会上学习了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
集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加强《宪法》、《民法典》等学习宣传,严格落实普法工作责任。
1.将普法工作融入日常,学在经常。始终坚持把做好统计法治工作提升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高度去认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统计法》及《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要求党组(班子)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以学习宣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通过对统计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通过自学、集中学习等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使广大统计调查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熟悉统计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调查,2022年3月22日玉溪国家调查队系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上学习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关于2021年第三轮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研究整改意见,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统计法治工作;4月12日玉溪调查大讲坛法律讲堂综合法规科科长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保密法》;7月20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五次学习(扩大)会学习了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通过法规科培训、领导解读等多种形式,增强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责任意识,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对党、国家和统计事业的严重危害,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通过深入学习,让全体干部深刻理解、系统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基本内容、核心要义,以此为准绳科学高效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工作。
2.结合调查业务开展宣传教育。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与统计调查业务培训紧密结合,在各专业业务培训中设置统计法律法规方面的内容,对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进行统计调查法治宣传,逢会必讲,使统计调查工作者严格按照方案制度开展统计调查业务工作,围绕各项统计调查工作,利用调查工作部署、访户访企、工作调研、统计执法检查等,经常性开展“面对面”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确保统计法律法规“入门、入点、入户”,严格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把《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途径,明确调查义务、数据填报说明以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提高调查对象依法支持调查工作的配合度,使统计调查对象自觉地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如实地填报统计数据,切实将《统计法》的“十三个不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营造独立调查、如实调查的良好工作氛围,使求真务实、依法依规调查的优良作风在玉溪调查队系统蔚然成风。玉溪队利用3月22日、5月27日、7月13日、8月15日的全系统法律法规培训会、居民消费价格调查培训会、住户调查培训会、劳动力调查等业务培训会对各专业企业、辅助调查员以及各县区的业务人员宣讲统计法律法规,法规科专业人员结合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以学习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及两个约谈办法等统计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为认真落实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法规科工作人员开展了有针对性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讲解了不同对象要严格遵守的统计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及两个约谈办法中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进行详细讲解;针对辅调员群体,法规科专业人员结合云南调查总队新发布的辅调员管理规定,劳动力调查辅调员管理规定、劳动力调查工作规范等,认真讲解了辅调员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工作规范和注意事项、依纪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几种情形等,循序渐进的让辅调员们逐步学懂统计法律法规。针对县区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法规科专业人员结合各专业调查工作规范和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了各自职责和工作要求,讲解了调查人员在工作中应当知晓统计法律的一些基本规定、统计法律底线、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等,详细讲解,并结合实例以案释法,让在场人员能够听得懂、记得住、学的快,进一步增强统计法律法规的敬畏之心,铸牢依法统计、依法调查的法律底线。
3.加强对社会公众知法守法的普法宣传。以统计开放日、文明玉溪法治先行、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点为契机,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和普法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住户等活动,9月20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在玉溪启动,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联合玉溪市统计局以“数说新时代 奋进新征程”的时点为契机,举办了第十三届统计开发日活动,印制一批法治宣传资料向往来参见活动的群众发放统计法治宣传册、统计调查资料、普法环保布袋、积极提供咨询答疑,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和了解,取得了良好效果。积极参与云南调查总队、玉溪市政府、法治办等开展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宣传《宪法》、《民法典》和统计法律法规,深入开展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积极做好社会公众学法用法,加强对辅调员、调查对象的管理,教育引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积极做好社会公众学法用法,广泛普及依法统计基本理念和统计基础知识,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工作。营造党政领导干部、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法治专栏以案释法刊登案例等进行宣传教育,对优秀统计法治作品进行宣传展示,开展广泛深入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法治氛围。
(三)认真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
玉溪调查队高度重视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党组书记、队长主动承担起统计执法工作的主体责任,将调查数据质量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牢抓实,分管领导认真履行好直接管理的责任,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抽查了12家企业。玉溪调查队不断规范统计调查流程,在执法检查前提前向被检查对象下达《关于认真配合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设置统计台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场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统计报表上报中遇到的问题和疑问进行解答,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让被检查对象都能认识到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危害性,确保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报相关统计报表。玉溪调查队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维护民法典权威,强化统计领域的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契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确保执法事项公开透明,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认真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各类民事主体在执法过程中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和维护。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以规范文明执法为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创造条件、稳固基础。
(四)夯实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培养统计执法骨干力量
玉溪调查队狠抓本系统的法治培训,借助队务会、党组会、周会、法治讲座、研讨会等方式学习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提升全体职工干部依法统计的意识和能力,确保每位职工干部学习好统计调查法律法规,扎实掌握统计调查法律法规制度,做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调查,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开展统计调查。不断健全完善法治人才库,把符合条件的人员选拔充实到法治人才库,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省调查队系统统计执法培训会,系统学习执法流程、重点指标、执法文书制作等,学习其他地区执法经验,为执法队伍迅速建立执法工作应具备的知识架构,切实保障提高法治队伍的素质。一季度和三季度分别抽调澄江队和华宁队的执法人员参与市队开展的“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加强学习。
(五)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玉溪调查队结合本单位实际,将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与自身建设有机结合,与各种主题教育相结合,同时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本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充分利用办公楼走廊、公示栏等,悬挂、张贴以宪法、统计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条文、名言警句和反映本行业特色的文化作品,因地制宜设置法治标语牌或法治宣传栏,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元素设施建设,营造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加速法治文化与新媒体新技术的融合,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开设法治宣传专栏、专版,努力打造覆盖广泛的法治文化传播平台。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社会依法统计的法治意识还不够强。统计法治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影响不够深,统计调查工作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二是少数企业领导对统计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重视不够。统计人员不稳定,工作交接、统计资料档案、统计台账不规范等;
三是目前统计执法能力不足,发现统计违法案件的办法不多、措施不够有力,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技能有待提高。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以贯彻落实《意见》为主线,把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与贯彻落实中央深改意见结合起来,深化《意见》等重要统计改革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执行,把统计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把履行推进统计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终领导班子述职重要内容,不断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意识。紧紧围绕统计调查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将深化统计改革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全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扎实的统计保障。
(二)深入学习贯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覆盖到每一位党员干部,要将统计法治学习作为党建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创新方式,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不断创新宣传形式,紧贴百姓生活点滴,以简单易懂、方便快捷的方式宣传和解读统计法律法规,经常性地深入调查企业和调查户开展上门宣讲,面对面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发送宣传资料,强化支持和配合意识,推动其自觉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统计资料的义务,督促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增强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积极改善依法统计环境。
(四)强化统计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拒报、虚报、瞒报、迟报等统计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核查制度,搭建起及时发现统计违法行为的完整体系。全面落实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法定职责,督促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严厉查处拒报、虚报、瞒报、迟报等统计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不受侵犯,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真正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努力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社会氛围。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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