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76734 | 文     号 |   |
来   源 | 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 | 公开日期 | 2024-12-31 |
玉溪市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情况调研报告
水泥行业是我国主要大气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的第三大行业,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为了解玉溪市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情况,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走访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和部分水泥企业,调查得知:玉溪市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企业主动改造意愿较低,主要是因为改造成本高和缺乏配套政策两大因素制约改造进程。
一、玉溪市当前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情况
玉溪市共有水泥生产企业11家,均被列入云南省水泥熟料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清单,从今年3月开始实施该项工作,目前有4家启动改造项目。
(一)政策认知与宣传方面。
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由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区配合,采取集中宣讲培训和进企宣传两种方式相结合,目前所有水泥生产企业均已知晓《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二)技术升级与改造方面。
超低排放改造包含有组织排放指标、无组织排放控制设施、清洁运输要求三方面。本次改造部分属于有组织排放指标,主要涉及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减排,需要通过购进新设备降低排放量,达到超低排放。除尘设备需要升级为袋式、电袋复合式等高效除尘技术,脱硝使用SNCR脱硝系统。
(三)管理措施与监督方面。
据玉溪市生态环境局介绍,因玉溪市该项工作今年3月才正式起步,目前工作的重点放在宣传动员以及审批上报方案上,暂时未完成管理和监督方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不景气,改造成本高。
超低排放改造要求高,在有组织排放指标上提出在基准含氧量10%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要达到不高于10mg/m³、35mg/m³、50mg/m³超低限值要求。在主要产尘工序中,提出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³的限值要求;在无组织排放管控方面,明确产尘点及生产设施无可见烟粉尘外逸,厂区整洁无积尘;在清洁运输方面,在原料运输方式、车辆排放标准、新能源运输车辆使用比例等均提出了更高要求。
通过访问水泥生产企业得知,一条水泥生产线的改造成本在2500万左右,产能较大的企业一般都是两条生产线,改造成本在5000万左右。现在改造可以申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A公司项目负责人表示,根据其他企业反馈的情况,一条生产线能够申请到1300万左右的基金,企业自身还需自筹1000万元/条的成本,对于目前市场行情下的水泥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玉溪市生态环境局介绍,现在积极推动改造的都是产能较大,经营前景较好的企业,像B公司作为玉溪水泥行业代表企业,今年以来其中一条生产线也是长期停产,但是为了企业以后更好的发展,更好的适应市场环境,同时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助力美丽中国建设,在现在经营状况不是很好的情况下依然选择积极推进。其余产能较小的小型企业基本都处在一个观望状态,还有少数企业是因为经营状态太差,准备关停,没有进行改造的必要,另外一部分企业近两年来都处于半停产状态,水泥出厂价格也在不断下降,企业无力负担改造费用。
(二)生产过程缺乏配套政策。
因玉溪市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缺乏后期配套政策,对于差别化电价、税费减免、错峰生产时间安排等政策尚未完善,企业缺乏激励,对未来前景不明晰,诸多原因导致企业观望,积极性不高。同时玉溪市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监测和监管体系尚不完善,在改造过程中会容易造成监测数据不准确、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影响效果评估。
三、建议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
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间加强配合协同,强化宣传引导,确定年度改造计划,并做好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是大势所趋,通过鼓励引导扶持能够达到超低排放企业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解决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有力促进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
按照环境保护税法有关规定,对实现超低排放的水泥和焦化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待遇。落实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斟酌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替换为新能源车型,以便降低油耗成本。鼓励申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对于入库项目优先安排资金。鼓励银行机构给予企业信贷支持用于超低排放改造,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进行直接融资。充分发挥标杆企业引领示范作用,对于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水泥企业,减少或免除错峰生产停限产。
(三)完善监测和监管体系。
建立健全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监测和监管体系,加强对企业排放数据的实时监测与分析;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将超低排放改造纳入企业信用评价范畴;对违规排放行为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并公开曝光以形成有效震慑作用。
(四)加强企业间的合作与交流。
鼓励企业间加强合作与交流,共同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工作。通过资源共享和技术互补降低改造成本和风险;通过经验分享和成果展示提高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和环保意识。同时,政府可搭建交流平台或组织相关活动促进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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