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04418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9-05-10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
创建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
工作方案的通知
玉政办通〔2019〕39号
红塔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玉溪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7日
玉溪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省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为深入实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现节能减排,全面推进我市“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建设目标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党的十九大新发展理念与交通强国战略思想,践行“美丽玉溪”行动计划,以“创建美丽玉溪、打造绿色公交、推动城市新格局下的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对标国内外“公交都市”先进经验,以优化线网布局、完善城市公交基础设施等重点工程和行动计划作为“公交都市”建设的主要抓手,着力构建结构科学、层次合理、网线顺畅、设施完善、出行快捷的公交一体化服务系统,不断强化顶层设计、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公交都市试点城市建设,发挥绿色公交特色与优势,努力建成全国一流、具有玉溪特色的公交都市试点城市,实现公交行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建设周期
玉溪市公交都市建设周期为2017—2020年
(三)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强化管理、优化线网、设施建设、科技应用、绿色低碳、增强服务”6个板块23项工作任务,到2020年,全面建成管理规范、网络完善、设施先进、信息畅通、环境友好、服务优质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将玉溪建设成为国内中小城市中领先的“公交都市”示范城市,较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出行需求。
二、创建范围
红塔区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强化管理,加强城市交通的综合管理和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1.深入推进公交行业规范化管理。健全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管理组织体系;加强运营安全风险控制与治理;完善城乡客运一体化管理体制和机制,实施中心城区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工程;引入公交企业和责任部门的考核机制。(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红塔区人民政府)
2.强化规划引领交通发展。基本形成完善的规划体系和执行机制,完成玉溪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慢行系统规划、城乡客运一体化规划等,形成高起点、多层次、全覆盖的规划体系;加强对规划落地实施的监督,确保公共汽电车线路网布局合理,公共交通发展保障有力。修订《玉溪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4—2030年)》,重点将公交线网优化调整、公交专用道及公交场站建设纳入修订范围,以规划引领公共交通发展,着力提高玉溪公交吸引力和公交出行分担率。(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红塔区人民政府)
3.增强公交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财政补贴和政策支持,实施企业多元化运营战略,建立和完善公共交通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机制和工资收入正常增长机制,加大公交专业化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红塔区人民政府)
4.健全交通行业各项政策制度。研究制定公共交通监测评估与长效机制、场站综合开发制度、城市交通信息共享制度、服务水平评测制度、公交成本规制制度、票制票价制定制度,为“公交都市”建设提供政策机制保障。(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红塔区人民政府)
(二)优化线网,打造层次分明的多元化公交网络。
5.构建快、干、支、专线组成的一体化公交线网体系。建立快线网为骨干、干线网为基础、支线网为补充、专线网为特色的公交网络。(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红塔区人民政府)
6.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保障公交路权优先。在玉溪市中心城区规划新增3条城市公交专用道,在红塔大道(珊瑚路—师院南门段)、棋阳路(北苑路—红塔大道段)、康溪路(玉河路—玉江大道段)设置公交专用道,高峰时段实行公交专用,其余时段对社会车辆开放,道路里程9.5公里。至2020年底,全市公交专用道设置比率不低于8%。加强公交专用道使用监督管理,增设固定电子监控点,依托公交车监控录像实施监控管理。(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红塔区人民政府)
7.实施城市主干道和重要交叉口公交优先通行信号设置。结合公交专用道的开通,在红塔大道、棋阳路路口试点开展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建设。至2020年底,城市主干道和重要交叉口公交优先通行信号设置比例不低于10%。(牵头部门: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红塔区人民政府)
(三)设施建设,构建适度超前的公共交通基础网络。
8.完善城市路网建设,改善公交运营环境。围绕“多规合一”和“一张蓝图”管控的原则,以形成功能完善、结构合理、规模匹配的城市公共道路系统为目标,对与区域过境高速公路有效衔接,对内形成中心城区各功能组团和片区间中长距离快速连续交通骨干走廊。“加密南北、打通东西”,打造以快速路与结构性主干道为主骨架的道路网体系。至2020年底,形成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城市道路等级结构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与城市建设用地布局相协调。(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红塔区人民政府)
9.建设公交枢纽场站。采用PPP模式,搭建融资平台,按照“交通+商业”模式实施综合开发。新建铁路西站枢纽、城北枢纽、城南枢纽,换乘枢纽配备枢纽内换乘、停车、汽车保养、电动汽车充电等功能。推进金家边公交总站、玉龙花园公交总站、城北综合车场、三角公园公交总站等四大公交站场的建设,具备停保场与首末站功能。(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红塔区人民政府)
10.加强首末站建设。规划建设公交首末站共20个,其中:独立占地首末站15个,结合对外交通设施或大型建筑设置的首末站5个。每个首末站安排1—3条公交线路,每个首末站用地面积在1000至3000m2之间。(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红塔区人民政府)
11.加强港湾式停靠站建设。建设完善公交站台站牌,在条件允许的道路原则上首选设置港湾式停靠站,新建或改扩建城市主干道100%采取港湾式停靠站。到2020年底,公共汽电车港湾式停靠站设置率达20%。(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红塔区人民政府)
(四)科技应用,以智慧化打造“互联网+玉溪公交”。
12.建设城市公共交通信息指挥中心,实现公交智能化管理。构建“互联网+公交”发展模式,利用互联网整合公交运输资源,为市民提供丰富的公交出行信息,利用大数据技术为公交规划、决策管理等提供支撑。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监管中心相关职能,包括公共交通智能监管、监控、调度,公交一卡通业务及综合数据应用等功能。完善公交车内无线WIFI等附属功能,提高市民乘坐公交的舒适性。进一步完善公交车调度监控平台建设,并与市公共交通监管中心联网,实现公交智能化管理。(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红塔区人民政府)
13.建立全市公共交通大数据中心,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至2020年基本建成集公交线网、公交企业、从业人员、公交车辆、公交枢纽场站等基础数据于一体的大数据中心,实施数据化管理。(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红塔区人民政府)
14.完善城市公交出行信息服务系统。推广公交出行查询服务平台,向公众提供较为完善的综合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红塔区人民政府)
15.推广应用公交电子站牌。在玉溪市南北大街、棋阳路、东风路、珊瑚路、红塔大道、玉兴路、明珠路、聂耳路等沿线,建立100座电子站牌,针对学校、医院、城市综合体等布设公交电子站牌作为试点,使乘车人及时获知公交运行信息。至2020年,在中心城区更大范围推广使用。(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红塔区人民政府)
16.优化升级公交IC卡,实现互联互通、功能多样。继续推进“玉溪市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程,优化升级公交IC卡,实现公交IC卡的地域广泛化、功能多样化、行业融合化,使公交IC卡真正成为城市一卡通,方便群众公交出行,对老人、学生、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给予乘车优惠,鼓励乘客优先选乘公交出行。(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红塔区人民政府)
(五)绿色低碳,营造绿色出行环境。
17.继续推动绿色公共交通车辆应用。继续推动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推广应用及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完善新能源公交发展政策,促进玉溪市公共交通由传统能源汽车向新能源汽车转变。(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玉溪供电局、红塔区人民政府)
18.积极推进慢行交通系统发展与完善。结合公共交通站点和公共活动中心(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学校校园、休闲旅游景区),设立步行通道、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完善慢行交通网络,建立“公交+慢行”的组合式出行模式,使慢行系统与公交系统有效衔接,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求。(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红塔区人民政府)
(六)增强服务,打造高品质公共交通服务体系。
19.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加大城乡公交网络建设力度,积极推进城区公交往周边地区延伸,强化城区公交、城乡客运班线衔接,引导毗邻地区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至2020年,玉溪市中心城区结合城区各片区发展建设情况,通过公交线路延伸、局部改线等,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求。(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红塔区人民政府)
20.推广定制公交线路。实施定制公交、社区公交、微公交等不同类型公交系统建设,形成多层次服务体系,方便小区居民、学生及社区群众出行,实现城区及周边乡镇的有机结合。(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红塔区人民政府)
21.深入开展公交文明创建。通过提升玉溪市公共交通文明水平,提升玉溪市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与公众形象。(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红塔区人民政府)
22.推动城市交通规范化管理。因地制宜制定并实施交通需求引导措施,促进小汽车等出行方式向公共交通出行方式转变;加强对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规范管理,规范电动车、摩托车的运行管理。(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红塔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进一步加强公交都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协调解决公交都市创建中的重大问题,成立玉溪市“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运输局,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公交都市创建日常工作,工作人员由各有关单位抽调组成。
(二)完善政策保障体系与标准规范体系。加强与公交设施用地相关政策的整合与完善,统筹规划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用地,制定、整合优先保障公共交通用地指标的办法、规章和制度。加强公交用地使用跟踪管理,防止侵占公共交通用地或改变用地功能。加强公交用地的评价,实施公交用地的绩效考核。
(三)创新公交发展融资渠道保障机制。在落实“国家补助、地方筹资、社会融资、利用外资”的交通建设融资机制基础上,构建公共交通发展基础资金长效供给机制,加大政府资金补助投资力度,将2016年以来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油价补贴资金(退坡部分)统筹用于创建工作,积极拓展公共交通投融资模式,建立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和评估机制。
(四)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工作进展督查通报制度等工作机制,制定《玉溪市创建“公交都市”示范城市考评办法》《玉溪市创建“公交都市”示范城市考评标准》,由市“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公交都市”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按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年底由“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及有关单位进行综合考评。
附件:玉溪市创建“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具体建设目标
附件
玉溪市创建“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具体建设目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7年 现状值 | 2020年目标值 | 指标类型 |
1 | 公行分担率 | % | 22.7 | 27 | 考核指标 |
2 | 公共汽电车线路网比率 | % | 50.6 | 60 | 考核指标 |
3 | 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 | % | 92.4 | 93 | 考核指标 |
4 | 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 | 标台/万人 | 5.58 | 8 | 考核指标 |
5 | 公共交通正点率 | % | 92.1 | 94 | 考核指标 |
6 | 早晚高峰时段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时速 | km/h | 15.4 | 18 | 考核指标 |
7 | 早晚高峰时段公共交通平均拥挤度 | % | 60 | 55 | 考核指标 |
8 | 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 | % | 90 | 95 | 考核指标 |
9 | 公共汽电车进场率 | % | 82 | 100 | 考核指标 |
10 | 公交专用车道设置比率 | % | 1.3 | 8 | 考核指标 |
11 | 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比例 | % | 47.1 | 80 | 考核指标 |
12 | 公共汽电车责任事故死亡率 | 人/百万车公里 | 0 | ≤0.02 | 考核指标 |
13 | 轨道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 | 人/百万车公里 | — | — | 考核指标 |
14 | 城乡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营比例 | % | 25 | 85 | 考核指标 |
15 | 公共交通运营补贴制度及到位率 | % | 60 | 80 | 考核指标 |
16 | 公共交通乘车一卡通使用率 | % | 45 | 60 | 考核指标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7年 现状值 | 2020年目标值 | 指标类型 |
17 | 公共交通一卡通跨省市互联互通 | — | 基本实现跨省市互联互通 | 实现跨省市互联互通 | 考核指标 |
18 | 公共交通智能化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 | — | 实现 | 进一步完善 | 考核指标 |
19 |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 | — | 已编制 | 实施并完善 | 考核指标 |
20 |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情况 | — | 较完备 | 实施 | 考核指标 |
21 | 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不含步行) | % | 15.2 | 25 | 参考指标 |
22 | 公共交通人均日出行次数 | 次 | 0.12 | 0.21 | 参考指标 |
23 | 公共汽电车线路网密度 | km/km2 | 2.85 | 3 | 参考指标 |
24 | 公共汽电车平均车龄 | 年 | 3.83 | 3.95 | 参考指标 |
25 | 公共交通投诉处理完结率 | % | 100 | 100 | 参考指标 |
26 | 公共汽电车车均场站面积 | m2/标台 | 132 | 140 | 参考指标 |
27 | 公共汽电车港湾式停靠站设置率 | % | 10 | 20 | 参考指标 |
28 | 公交优先通行交叉口比率 | % | 0 | 10 | 参考指标 |
29 | 公共交通职工收入水平 | % | 138 | 140 | 参考指标 |
30 | 公共交通优先发展配套政策制定情况 | — | 基本完善 | 实现并完善 | 参考指标 |
31 | 配套公共自行车的公交站点比例 | % | 16.6 | 30 | 参考指标 |
32 | 城市交通绿色出行分担率 | % | 61.8 | 80 | 特色指标 |
33 | 纯电动公交车辆比例 | % | 23.1 | 60 | 特色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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